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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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1.06.03
•【字号】陕交函[2011]331号
•【施行日期】2011.06.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交函〔2011〕331号)
咸阳、延安、榆林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质监站、厅外资办、宝汉公司:
现将《陕西省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陕西省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安委办发[2011]10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交质监发[2011]19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

现将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解决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降低施工风险,进一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努力实现2011年高速公路建设坍塌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3%,较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3.5%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省厅成立陕西省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预防坍塌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组长:冯明怀
副组长:薛生高余茂华
成员:厅高管处、厅安监处、咸阳市交通运输局、延安市交通运输局、榆林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质监站、厅外资办、宝汉公司分管领导。

办公室设在厅质监站,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乔怀玉
办公室副主任:张毅
咸阳市交通运输局、延安市交通运输局、榆林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外资办、宝汉公司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实施,抓好落实。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

(二)整治重点内容。

1、桥梁工程:深基坑支护与监测,临时支架和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大型模
板的安装、保养及验收,挂篮施工,梁板吊装及固定,跨线桥施工。

2、隧道工程:掌子面与洞口开挖,超前地质预报与监控量测,锚杆与拱架施工,初期支护,二衬浇筑进度和强度。

3、特种设备:架桥机,塔吊,龙门吊,滑模爬模系统,施工电梯。

四、实施步骤与工作任务
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9月)。

各单位针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结合所管高速公路项目特点,加强指导,进一步细化自查自纠内容、标准和工作要求,按照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核查、建设单位组织全线检查的方式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安全责任主体管理缺位、安全行为失范等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限期做好整改落实,保证自查自纠工作得到深入开展。

第二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11年10月)。

省厅将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集中组织进行督查。

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建设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求建设单位予以清退,对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项目,将责令停工整改,并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活动总结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

各单位要及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和系统总结,对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进行全面评估,找出存在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研究提出继续深化完善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

要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
体负责部门和工作职责,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夯实、措施到位。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智,注重实效。

各单位要结合工程建设特点,紧紧抓住施工坍塌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注重实效。

一要结合工程特点,认真梳理造成坍塌事故、坍塌隐患的主要原因,加大力度,集中治理。

二要加强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如汛期的隐患排查和应急值守,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形成制度。

三要加强安全生产条件的核查,坚持“五查”。

一查项目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及费用落实情况;二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三查隐患排查治理验收销号台账、应急预案,以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相关情况;四查工程实体,重点查结构强度,各类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沉降、位移和应力监控量测;五查架桥机、塔吊、龙门吊、滑模爬模、施工电梯等设备检测验收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重点包括安全防护、警示标识标准化,机械设备管理标准化,施工人员上岗标准化,关键工序、工种操作标准化,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要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科技含量,鼓励引进、采用先进的监测、监控、定位技术,更新、改进施工装备和工艺,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坚决淘汰落后的施工装备和工艺。

(三)统筹协调,加强检查,有序推进。

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四个结合”。

一要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二要与“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
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三要与平时安全管理结合起来,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要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要完善安全制度,加强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控,完善本单位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积极宣传,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各建设管理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交流,特别是项目间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相互学习,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五)畅通信息,搞好总结,及时上报。

各单位要督促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各方每月按照《桥梁和隧道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表》(见附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双月报制度,分别于2011年6月、8月、10月底前将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等情况报厅质监站。

11月底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厅质监站。

厅质监站在进行汇总后,报送省厅安委办,以便省厅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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