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三角洲井组砂体对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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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三角洲沉积砂体井组对比标准
常用测井曲线性能比较
微电极曲线:
优点:1、能清楚反映各种岩石特征及其微细变化
2、能清楚反映各个薄层的界面及接触关系
3、能反映各类岩性的储油性能
4、能反映小旋回的性质、界限及厚层内的薄夹层
缺点:反映各级旋回的组合特征不清楚
自然电位曲线:
优点:1、能清楚反映各级旋回的组合特征
2、能定性反映油层的储油物性
3、能反映厚砂岩内部夹层的分布状况及物性差异
缺点:1、不能区分渗透率相近而岩性不同的岩层
2、岩性界面反映不明显
3、幅度值受岩层厚度、泥浆性能影响较大
2.5米底部梯度视电阻率曲线:
优点:1、能反映各级旋回的组合特征及单层的分界面
2、能反映出标准的特征
3、能明显反映厚砂岩内部物性的差异及小旋回界限
缺点:1、薄层与过渡岩性反映不明显
2、高阻层以下的岩层易受屏蔽影响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河流--三角洲沉积的各种砂体的对比方法及连通类型的标准,以及各种图幅的编绘标准。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萨中地区河流--三角洲沉积相的油层
2井组连通类型
2.1四点法面积注水井组
2.2五点法面积注水井组
2.3反九点法面积注水井组
2.4注水井排上的调整注水井、更新注水井与两侧最近采油井
3河流--三角洲沉积的对比方法及对比原则:
3.1对比方法:
采用“旋回对比,分级控制,不同相带,区别对待”的单油层对比方法。
3.2对比原则:
以标准层控制下的“旋回对比,分级控制”的方法为前提,划分对比油层组和砂岩组。
在砂岩组内部,根据河流--三角洲不同相带砂体发育的不同模式,分别采取相应的方法划分对比沉积单元。
3.2.1三角洲外前缘相、稳定的湖湾沉积和滨外坝沉积,仍然采用湖相对比方法。
即在标准层的控制下,按照岩性相近,电测曲线形态相似,厚度大致相等的原则进行对比。
3.2.2泛滥--分流平原相采用河流相不等厚对比方法。
3.2.3三角洲内前缘相采用过渡相对比方法。
对大面积分布的席状砂,采用湖相对比方法;对散乱分布的不稳定水下分流河道砂,采用河流相不等厚对比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要详细掌握各砂岩组的沉积环境,以便选择相应的对比方法。
4单井沉积单元的划分:
沉积单元的划分是以骨架井排上各油层组、砂岩组和沉积单元划分的结果为基准,向周围井点进行追溯对比。
在进行单井沉积单元划分和对比时,应遵循下列方法和原则。
4.1在河流沉积区域,一般按正旋回组合划分沉积单元,采用不等厚对比方法,以保持河流原始沉积旋回的完整性。
4.2中等强度的独立型河道砂岩和深切独立型厚砂岩,单元界限划于河道砂底部的冲刷面上。
4.3迭加型厚砂岩,砂岩内部旋回界限应划于夹层顶界。
4.4如遇介于两单元中间的“骑墙层”应通过平面追溯对比决定归属于哪一单元更合适。
4.5大段泥岩、薄层、薄互层发育段,应划于泥岩低值处和曲线上旋回性显示相对明显处。
4.6在单井测井图上,应以沉积单元的编号重新编制各个解释砂岩的层号。
具体方法是:
4.6.1在某一单元内砂层层号就是该单元编号;
4.6.2跨越不同单元的下切型厚砂层,仍然采用该单元编号;
4.6.3跨越不同单元的迭加型厚砂岩,可用“一”连结最上、最下单元的首尾数字,并在总的砂岩编号后面,
按照各个单元的劈层界限标出每个沉积单元编号。
在画各沉积单元剖面图和填写对比表时,可直接应用劈层后的编号。
沉积单元的详细划分方法,详见研究院编写的“河流--三角洲沉积油层对比与编图操作规程”中的单井沉积单元的划分和对比部分。
对比方法分区使用说明
/////表示河流相对比方法 ..........表示过渡相对比方法空处表示湖相小层对比方法
5沉积亚相的判断:
判断沉积亚相的关键是确定古湖岸线,湖岸线确定后,其上方即为泛滥平原相、三角洲分流平原相,其下方即为三角洲内、外前缘相及前三角洲相。
在各大相内,可依据测井曲线形态区分各种亚相。
5.1湖岸线上方:
5.1.1河床亚相(河道砂):包括曲流点坝砂体,高弯曲分流砂体,底弯曲分流砂体等。
5.1.2非河床亚相(河间薄层砂):包括天然堤、决口扇、河漫滩、河道充填等砂体。
5.2湖岸线下方:
5.2.1河口砂坝、水下分流砂体等。
5.2.2内、外前缘席状砂、滨外坝等。
6厚砂层内部I、II、III类夹层的确定
目前划分的厚层砂岩,常常是由不同时期的河道砂体互相切割、迭加而成。
也就是说,可以细分为不同砂体甚至细分为不同的沉积单元。
考虑到不同砂体、
不同沉积单元在注水开发过程中的相对独立性和测井曲线的可分性、将厚层内部的夹层分为I、II、III类。
6.1I类夹层:上部单元迭加于下不单元的顶层亚相之上,两单元之间有稳定的
泥质薄夹层。
主井出现一类夹层,可作为稳定夹层,与邻井作分层对比。
6.2 II类夹层:上部单元切割下部单元的顶层亚相,两个单元之间没有泥质夹层,但尚存岩性变差段。
6.2.1 主井出现二类夹层,邻井为一类或二类夹层时,可分层对比。
如相邻大多数井点为一、二类夹层,可作为稳定夹层。
6.2.2 主井出现二类夹层,邻井为三类夹层或无夹层显示时,可不作分层处理。
6.3 III类夹层:上部单元切入下部单元的底层亚相,两个单元串通为一个单元。
6.3.1 主井出现三类夹层,邻井为一类或二类夹层,可分层对比,但主井的夹层为不稳定夹层。
6.3.2 主井为三类夹层,邻井为三类夹层或无夹层显示时,不作分层处理。
确定三类夹层时应十分慎重,必须与周围邻井进行反复对比,以免误判。
主要应参考老井曲线,避免水淹造成假象。
以上三类夹层表示在晒兰图时,I类夹层为红铅笔线,II类夹层为黄铅笔线,III类夹层为绿铅笔线。
7 砂体之间I、II、III类连通关系的确定
针对河流--三角洲沉积的特点,按照不同砂体的沉积模式,采取“不同相带、区别对待”的原则,来判断各类砂体的井间连通关系。
依据砂体的沉积成因,可将井间连通关系划分为I、II、III类连通。
7.1I类连通:层位互相对应的同单元、同亚相砂体的连通。
7.1.1同一河道砂体内部的连通:
7.1.1.1单一河道砂体的连通。
7.1.1.2河道与废弃部位的连通。
7.1.1.3迭加型砂体的连通。
7.1.1.4切跌型砂体的连通。
7.1.2相同层位泛滥沉积物的连通:
7.1.2.1河间薄层砂与河间薄层砂的连通。
7.1.2.2独立顶层亚相与河床砂上部顶层亚相的连通。
7.1.3相同层位湖相沉积物的连通:
7.1.3.1席状砂与席状砂的连通。
7.1.3.2席状砂与河床砂底部迭加的席状砂的连通。
7.2II类连通:层位互相对应,同单元或不同单元、不同河道砂体间的连通。
7.2.1单一河道砂体的连通。
7.2.2迭加型砂体的连通。
7.2.3切跌型砂体的连通。
层位上刚刚搭边或有少部分对应(以重跌厚度小于1米为最有把握)的河道砂,一般可认为不连通。
7.3III类连通:层位相互对应、同单元或不同单元、不同亚相间的连通。
8 填写对比表:
8.1 对比井中的砂层编号一律用沉积单元编号。
对于对比井中厚砂层,如存在I、II、III类夹层,可根据各个单元的劈层界限,劈层后的沉积单元编号。
8.2被对比井中的I类连通只写在其层号。
8.3被对比井中的II类连通层在层号外面加()2。
8.4被对比井中的II类连通层在层号外面加()3。
8.5对比井之间不连通添“O".
8.6被对比井层号的右上角仍表示同一单元中的第几个层。
如SI3单元有3个砂层,可连续编为SI31、32、33
8.7对比井中的未划砂岩在层号前加“*”,并与砂岩连续编层号。
如PII1、*1、1三个砂层,可连续编为PII1、*1、1。
8.8对比井间有断层时,应标出断层隔开符号。
若被对比井断失某层,要写上“断失”字样。
8.9主对比井油层中有断层,应在备注中注明断层资料。
8.10对比表中,主对比井的层号前面应标上沉积亚相。
9 对比步骤。
9.1在井位图上,以注水井为主对比井向周围建立对比关系,并连好关系线。
9.2统一井组内部各井的油层组、砂岩组、单元界限。
9.3确定井组内部各井每个砂层的沉积亚相。
9.4确定井组内部各井厚层内砂层部的I、II、III类夹层。
9.5对比连通关系,确定I、II、III类连通,并填写对比表。
9.6主对比井与被对比井之间有搭桥井时,主对比井应先与搭桥井进行对比,然
后再用搭桥井与被对比井进行对比。
说明
本操作规程只适用于井组连通对比,其结果可供动态分析、调整挖潜用。
对于区块追溯砂体,划分沉积单元,编制砂体形态剖面图,沉积相带图等工作,要待全区钻井工作基本结束后,才能正式开展。
具体内容详见研究院编写的《河流---三角洲沉积的油层对比方法》。
10 几种图幅的编制
10.1砂岩组砂体形态剖面图的编制
10.1.1应用资料:井位图、横向图、井组对比表、射孔通知单。
10.1.2绘制单井剖面:
10.1.2.1以砂岩组为单元,将各井的砂层剖面搬到图上。
10.1.2.2画砂层剖面时,要按距该砂岩组最近的上或下标准层拉齐。
10.1.2.3各砂岩组的单井剖面柱子,位置应一致。
10.1.2.4队面线用实线表示,三公分宽,应标:层号、砂岩厚度、有效厚度、有效渗透率、水淹级别、射孔符号。
未划砂岩应在层号前加“*”表示。
10.1.2.5砂岩编号一律用新编砂层号
10.1.2.6迭加型或切跌型厚砂岩内部的一类夹层用“---”线表示。
二类夹层用“一、一、一”线表示。
三类夹层用“.......”线表示。
10.1.2.7跨单元迭加型或切跌型厚砂岩按其分层后的相应单元编号。
参数全部用劈分后数据填写。
劈分厚度前加“O”表示。
10.1.2.8跨砂岩组的迭加型或切跌型厚砂岩。
当一、二、三类夹层与砂岩组界限一致时,砂岩组分界限用一、二、三类夹层符合表示。
10.1.2.8.1 在砂岩组顶界分层的厚砂岩用 " " 表示。
10.1.2.8.2 在砂岩组底界分层的厚砂岩用 " " 表示。
10.1.2.8.3 在砂岩组顶、底界都分层时,用 "+ " 表示。
10.1.2.9 未占穿时,注明“未”字样。
10.1.3 砂体连通方法:
10.1.3.1 追溯砂体时应考虑砂体的沉积成因。
参考周围井并按照沉积模式进行合理的砂体组合。
10.1.3.2 砂体连通:
10.1.3.2.1 河床砂
当砂岩厚度>=3.0米时,砂体延伸到两井之间的三分之二处。
当砂岩厚度<3.0米时,砂体延伸到两井之间的二分之一处。
10.1.3.2.2 非河道砂:
当砂岩厚度>1.0米时,砂体延伸到两井之间的二分之一处。
当砂岩厚度<1.0米时,砂体延伸到两井之间的三分之一处。
10.1.3.3 井间连通时,要画出各类砂体的直观形态,区分出不同亚相,不同河道砂的连同类型。
10.1.3.3.1 河间薄层砂、席状砂的连通;
10.1.3.3.2 同一河道砂体的连通;
10.1.3.3.3 河道与废弃部位的连通;
10.1.3.3.4 同单元或不同单元,迭加型、切跌型砂体的连通;
10.1.3.3.5 独立顶层亚相与河床上部明显可分的顶层亚相的连通;
10.1.3.3.6 独立顶层亚相与河床砂上部不可分顶层亚相的连通;
10.1.3.3.7 同单元或不同单元,河道砂切割席状砂的连通;
10.1.3.3.8 同单元或不同单元,河道砂跌在一起的连通;
10.1.3.3.9 同单元或不同单元,河道砂切割席状砂或河道砂的连通;
10.1.3.3.10 一个完整的河道砂,由于不稳定夹层(局部钙层等)引起的分层,若与邻井对比后,确认为一个层时,可合为一个砂层连通;
10.1.3.3.11 同单元或不同单元,不同河道砂体的连通;
10.1.3.3.12 同单元或不同单元,不同亚相的连通;
10.1.3.3.13 同单元或不同单元,砂体厚度重跌部位<1.0米时不连通(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0.1.4 剖面上断层的表示方法:
10.1.4.1 先在构造平面图、构造剖面图上定出断层在哪。
两口井之间通过。
断层面向哪口井倾斜,然后用断层线示意表示。
10.1.4.2 当本井砂岩组内部部分层位断失,顶底界未受影响时,要从断点处向下拉开一段距离,使其厚度等于断距。
拉开部位的井轴线以虚线表示。
然后根据构造平面图、构造剖面图确定出断层的位置和倾向。
再通过拉开的井轴线中点画
出断层线。
并在虚线右侧注明断失层位、断距。
同盘者可进行连通对比异盘者不连通。
10.1.4.3 当本井砂岩组顶界断失时,可用邻井底界或其上、下连通层控制。
定出顶界层位。
10.1.4.4 当本井砂岩组底界断失时,可用邻井顶界或其上、下连通层控制。
定出底界位置。
10.1.5 清绘
10.1.5.1 层号、砂岩厚度、有效厚度、有效渗透率等数字字体大小为2x3毫米。
10.1.5.2 层面线与连通线用粗0.3毫米。
10.1.5.3 射孔层段用“I”表示。
线粗0.6毫米。
10.1.5.4 断层隔开线粗0.6毫米。
10.1.5.5 未划砂岩“*”符号为2x2毫米。
10.1.5.6 劈分厚层“O”符号为2x2毫米。
以上方法亦可用于绘制各井排砂体形态横剖面图或栅状图。
10.2 沉积单元相带图的编制
10.2.1 选择适当比例尺的井位底图
各井剖面纵向厚度比例为1:500,砂体厚度小于1米时,均画2毫米。
10.2.2 按沉积单元编制沉积相带图
10.2.2.1 绘制单元砂体剖面
10.2.2.1.1 画某一单元剖面时,可把该单元通过追溯的砂体从砂体形态剖面图上按比例搬到图上,柱子各项内容的规格与砂体形态剖面图相同。
10.2.2.1.2 若为河床亚相,井圈涂红色;若为非河床亚相,井圈涂绿色.
10.2.2.1.3 单元内砂岩尖灭时,用“”表示。
10.2.2.1.4 单元无资料时,用“无”表示。
10.2.2.1.5 单元断失时,用“O”表示。
10.2.2.1.6 单元未钻穿时,用“未”表示。
10.2.2.2 勾绘平面相带区域线。
勾图时,应把底图中相同亚相勾绘在一起,具体要求如下:
10.2.2.1 按井距之半勾绘两条线,即河道砂体的边界线和非河道砂体的边界线。
步骤是:先勾出河道砂体的边界线,再勾出非河道砂体的边界线。
10.2.2.2.2 绘河道砂体边界线时,应尽量区别出不同河道。
10.2.2.2.3 河道砂与河间泥可以直接相邻,二者之间不划过渡的河间砂边界线。
10.2.2.2.4 同一单元的河间薄层砂不在进行单层追溯对比,平面上勾绘在一起,其层位差异可以从剖面上反映出来。
10.2.2.2.5 对无资料、断失、未钻穿井点,勾图时都按无资料处理,线条可从中穿过。
10.2.2.2.6 最后,要根据河流沉积的特点,详细检查相带组合的合理性。
10.2.3 清绘:
10.2.3.1 沉积相带图内各项内容的规格要求均与砂体形态剖面图一致(相带区域线粗0.6毫米)。
10.2.3.2 河道砂体边界线内涂红色,非河道砂体边界线内涂淡绿色。
10.3 这分单元沉积相带图上绘制含水率等值线
10.3.1 勾图方法:
10.3.1.1 在分单元沉积相带图上勾绘含水率等值线。
10.3.1.2 在砂体边界线内,按照水淹级别。
用内差法勾绘。
10.3.1.3 含水率等值线共三条:即一级含水率等值线。
二级含水率等值线,三级含水率等值线。
10.3.1.4 先勾绘一级含水率等值线,再勾绘二级含水率等值线,最后勾绘三级含水率等值线。
含水率等值线不能相交。
10.3.1.5 勾好含水率等值线后,应检查其是否与相带区域匹配,若矛盾很大时,应检查基础资料并酌情修改。
10.3.2 上色
一级含水率等值线用兰色、二级含水率等值线用绿色、三级含水率等值线用黄色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