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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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一、前言
抗菌药物是临床治疗细菌性感染的重要手段,合理、有效地使用抗菌药物对于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降低耐药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指导临床医生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1. 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 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
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送验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再根据结果调整用药。
3.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
选用应根据病原菌种类、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药物耐受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首先,应选择对病原菌有较强抗菌活性的药物;其次,考虑药物在感染部位的浓度和分布,确保药物能达到有效的抗菌浓度;再次,注意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点,避免药物相互作用;最后,充分
考虑患者的年龄、性别、体重、肝肾功能、过敏史等个体差异。
4.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预防性应用
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指征,主要包括:手术患者术前、术后预防性应用,以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心内膜炎、骨髓炎等严重感染患者,为预防感染扩散;长期留置导尿管、呼吸机等侵袭性操作患者,为预防相关感染;以及特殊病原菌感染的高危人群。
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时,应选择对可能的病原菌有较强抗菌活性的药物,尽量减少用药时间,避免不必要的抗菌药物暴露。
5. 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的
基本原则。
对于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老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应根据药物的代谢和排泄特点,调整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给药间隔,避免药物过量或不足。
同时,注意观察患者对药物的耐受情况和不良反应。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明确
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职责和流程,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2. 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前,应充分了解患者
的病情、药物过敏史、药物耐受情况等,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3. 药师应认真审核抗菌药物处方,确保药物的选择、剂量、给药途径、疗程等符合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发现问题及时与医生沟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生进行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生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能力。
5. 医疗机构应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抗菌药物应用中的问题。
四、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1. β-内酰胺类抗生素: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注意青霉素过敏者禁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
2.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适用于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等感染,如支原体肺炎、军团菌病等。
注意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不宜与其他抗生素联用,以免增加药物不良反应。
3.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适用于革兰阴性菌引起的严重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
注意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有肾毒性、耳毒性等不良反应,应根据患者肾功能调整剂量。
4. 氟喹诺酮类抗生素:适用于各种细菌感染,如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等。
注意氟喹诺酮类抗生素不宜用于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以及有心脏、肾脏等基础疾病患者。
5. 磺胺类抗生素: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感染,如
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等。
注意磺胺类抗生素不宜与尿液pH值较低的药物联用,以免增加药物不良反应。
五、各类细菌性感染的经验性抗菌治疗原则
1. 呼吸道感染:根据病原菌种类,选择β-内酰胺类、大环内酯类、氟喹诺酮类等抗生素。
注意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等病原菌引起的感染。
2. 泌尿系统感染:选择β-内酰胺类、氟喹诺酮类、磺胺类等抗生素。
注意复杂性尿路感染、肾盂肾炎等病情较重者。
3. 皮肤软组织感染:选择β-内酰胺类、大环内酯类、氟喹诺酮类等抗生素。
注意葡萄球菌、链球菌等病原菌引起的感染。
4. 消化道感染:选择β-内酰胺类、大环内酯类、氟喹诺酮类等抗生素。
注意志贺菌、沙门菌等病原菌引起的感染。
5. 生殖系统感染:选择β-内酰胺类、大环内酯类、氟喹诺酮类等抗生素。
注意淋球菌、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菌引起的感染。
6. 外科感染:根据感染部位、病原菌种类、患者
状况等选择合适的抗生素。
注意手术部位感染、术后肺部感染等。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临床医生提供抗菌药物应用的基
本原则和参考依据,实际应用中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遵循个体化治疗原则,合理应用抗菌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