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程序和协调县级领导政务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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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程序和协调县级领导政务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13.05.14
•【字号】
•【施行日期】2013.05.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程序和协调县级领导政务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期,少数乡镇和部门直接向县政府领导个人报送公文,或直接衔接县政府领导出席政务活动,或不按程序报送政务活动方案,导致公文丢失、多头请示,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安排出现交错,难以协调统一,对行政效能产生较大影响。为此,按照县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程序和统筹协调县政府领导以及其他县级领导政务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公文报送程序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报请县政府审批的公文(含简报、信函、报表等),统一送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签收、登记后按程序处理,原则上通过电子公文管理系统报送。由县政府办公室按照县政府领导分工呈批,并根据需要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转请县政府其他领导核批,重大事项报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不得直接报送县政府领导个人签批。
(二)县政府各部门报请县政府审批的事项,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必须主
动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由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有关部门负责人会签或联合报县政府审批。部门之间有分歧的,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协商,协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与有关部门有关负责人会签后报县政府审定。
(三)报请县政府审批的财政资金类公文,先报送至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统一附签、提出意见后转报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由县政府办公室按照县政府领导分工呈批,再由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的副县长“一支笔”审批后划拨。特别重大的,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或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四)县政府领导在来文中批转有关乡镇、部门、单位提出建议或意见的,按县政府领导批示的时限要求,以正式公文(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件)向县政府报告情况,并连同县政府办公室交办单(或领导批示件复印件)送至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签收、登记,再按程序报县政府有关领导签批。没有明确办结时限要求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报告情况,特殊情况需作出说明并经同意后可延期报告。无故不按时办结并报告的,列入督查项目并适时予以通报。
二、统筹安排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
遵照《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印发〈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石柱委发〔2013〕2号)精神,统筹安排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
(一)以县政府名义组织召开的全县性会议,由牵头单位制定会议方案,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分线副主任审核,按程序报县领导审批同意,转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备案后组织实施。以县政府名义组织召开的各类单项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牵头单位在制定方案时,原则上只邀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出席,只安排有关乡镇、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在会议上不发言、不汇报、没有工作任务的单位,原则上不安排参会,尽量减少参会单位数量,避免“陪会”现象。邀请县政府领导出面主
持或参加的重要专题活动,由牵头单位制定活动方案,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分线联系的副主任审核,报县政府有关领导审批同意,转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邀请县政府领导出面接待来石的市级领导、市级部门领导、其他区县政府领导、企业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来宾,由牵头单位制定接待方案,报县接待办提出意见,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分线联系的副主任审核,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同意,转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邀请县政府领导接受县内外媒体采访活动,由牵头单位制定初步方案报县政府新闻办提出处理意见后,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分线联系的副主任审核,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同意后安排。采访的文稿、录音、录像须经县政府领导审批同意后发表。
(四)邀请县政府领导率队或组团到县外举行考察、洽谈、联谊、会展等活动,由牵头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分线联系的副主任审核,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
(五)邀请县政府领导率队到市级部门衔接汇报工作,由牵头单位制定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分线联系的副主任审核,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
三、协调商请其他县级领导出席政务活动
以县政府名义组织的重要政务活动,需协调商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等县级领导出席的,由牵头单位制定方案,经县政府办公室分别商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并取得一致意见,再按程序报有关县级领导审批同意,转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备案后组织实施。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