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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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
新评选的学校骨干教师。
二、培训措施
(一)培训目标要求
通过培训,帮助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树立现代教育观念,进一步提高教育理论和
学术水平,增强知识更新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技能,形成学科
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示范、指导作用。
(二)培训内容安排
1.思想政治与师德教育: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教师
职业道德、教育理想、优秀教师爱岗敬业事迹学习等。
2.现代教育理论学习:现代教育思想、现代教学论、现代学习论、教育教学评价理论、教师专业化理论等。
3.课程改革实验:课程意识和课程能力的培养、国内外课程理论与实践的最新成果、新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研究、课程资源开发理论与实践、新课程实施的经验与问题反思等。
4.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教育技术意识与态度、知识与技能、应用与创新、社会责任
等四大板块的内容等。
5.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育科研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教育与教学改革的实践研究、
教师专业发展的行动研究、教育科研的成果表达技能与方式等。
(三)培训模式选择
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研修、专题报告与互动交流、实地考察与现场诊断等形式有机
结合的原则,以专业成长为导向,以综合素质提高为核心。主要采取以下五种培训模式:1.机构培训与互助研修。学科内容设置方面,要基于职业道德素质、素质教育的能力、教改科研能力、专业自主发展能力和终身学习潜能的提高;培训的形式设计要基于
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持续性成长奠定基础,要有利于今后自主研修的延续、校本研
修的开展、远程网络学习的实施、示范辐射功能的发挥和终身学习的坚持。在培训中,
要大力开展以“互动、互助、互补、互惠”为特征的互助性群体研修活动。
2.项目研修与教学实践反思。要立足于教师专业发展,借助科研载体,帮助参训教
师将项目研修和教学实践探索相结合,培养他们专业自主发展的潜能,构建融“学习、
研究、工作、培训”为一体的新模式。
3.远程培训与网络研修。在培训中要开设网络学习的专门研修课程,要建立骨干教
师(教学名师)培训的专题视频网页,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网络学习研修提供丰富
的资源,要帮助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掌握网络学习技能。
4.专家指导与基地研修。聘请优秀教师、县进修校和教研室的领导专家,以及其他
杰出专业人士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做指导。
5.校本培训与自主研修。要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的校本培训和自主研修搭建平
台和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学校要将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的校本培训和自主研修绩效
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统一管理。
(四)培训要求
1、要树立先进的培训理念。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师教育理论和经验,坚持以
人为本,以教师发展为本,强化专业引领、经验分享、实践探索、研培结合,使培训的
过程成为省级骨干教师的专业发展过程。
2.突出培训重点,讲求培训实效。以师德教育和“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内容,力求科学合理地设计培训课程,精选培训内容,开发培训资源,最大
限度地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教师的实际需求,使骨干教师都能在培训过程中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3.建立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培训监测与评价制度。要对培训的质量制定评价方案,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监测和评估。对培训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五)培训管理
1.评选的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按计划进行专业发展培训。每一轮培训结束后,
对评议、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其骨干教师称号。
2.学校要制定计划,负责完成培训的全部工作任务。包括培训学科计划的制定、实
施和教学管理,以及提供后勤保障等,确保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3.参培教师要加强管理。要按照上级安排组织教师参加培训,学校要协调参培教师
的自学、研修时间和提供经费支持,做好选派对象的培养和任用工作,要加强对骨干教
师培训效果的考核。
4.骨干教师(教学名师)要积极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每次参加培训以后,要在一定范围之内汇报、展示学习成果与交流心得体会;每年在校、市级以上范围内上
一次公开课或开设一次专题讲座;三年内参与或主持一项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要认真传授教育教学经验,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三、任期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教学工作规范,积极投入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出色完成教学任务,
教学质量高、效果好。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中达至少一次优秀等次。
2.协助教学单位制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教科研计划等,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
建设、教学改革和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
3.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一篇以上;或牵头完成一部学术专著或
主编一部公开出版的教材。
4.聘任期内作为主要承担者参与一项校级或以上科研教研项目。
5.参与完成一门主干课程的录像课或多媒体课件的制作,有较好的展示效果及推广
价值。
6.每年至少面向学校师生作一次高水平的学术讲座或报告。四、管理和考核l.骨
干教师每三年评选聘任一次,实行动态管理。三年期满,资格和有关待遇自行中止。骨
干教师培养对象调离学校或从事与原教学岗位无关工作的,其资格自动取消,并终止其
待遇。
2.骨干教师实行校、学科两级管理,学校负责选拔与考核,学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学校和所在教学学科与骨干教师签订培养协议,每年组织对骨干教师进行一次全
面考核。
考核时先由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填写考核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交由学科进行初审,再由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建设成果、教改成果、科研成果、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等,考
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培养期满,经综合考核为合格者,发给相应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