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管道闭水试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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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管道闭水试验记录
【篇一:污水排水管道闭水试验记录表新】
排水管道闭水试验记录
工程名称:木渎镇藏北藏区未改造地区污水管道工程
监理单位: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企业
测试日期:年月日
【篇二:排水管道闭水试验记录】
排水管道闭水试验记录
试验表 38
试验表 38
试验表 38
试验表 38
【篇三:室外污水管道闭水试验】
闭水试验
2008 年12月28日
1测试条件
关于污水管道,依据市政施工规程要求,一定再回填前做闭水测试。
闭水测试前,施工现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管道及检查井的外观质量及“量测”查验均已合格;
2)管道两头的管堵(砖砌筑)应封堵严实、坚固,下有管堵设置
放水管和截门,管堵经核算能够蒙受压力;
3)现场的水源知足闭水需要,不影响其余用水;
4)选好排放水的地点,不患上影响四周环境。
2 测试程序
在具备了闭水条件后,即可进行管道闭水测试。测试从上游往下游
分段进行,上游实验完成后,可往下游充水,倒段测试以节俭用水。
测试各阶段声明以下:
1 )注水浸泡:闭水测试的水位,应为测试段上游管内顶以上
2 米,将水灌至靠近上由井口高度。注水历程应检查管堵、管道、井身,
无漏水和严重渗水,在侵泡管和井1~2 天进行闭水测试;
2)闭水测试:将水灌至规定的水位,开端记录,对渗水量的测准时间,许多于 30 分钟,依据井内水面的降落值计算渗水量,渗水量不
超出规定的同意渗水量即为合格。
3)测试渗水量计算:渗水量测试时间30 分钟时,每km 管道每天夜渗水量为q= ( 48q )*( 1000/l ),
式中 q--- 每 km 管道每 d 的渗水量
q--- 闭水管道 30 分钟的渗水量
l--- 闭水管段长度
当 q≤同意渗水量时,测试即为合格。
参照资料:《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查验标准》(cjj 3 —90) 采纳满管闭水测试方法
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查收规范(第10 、11 章)
10.3 无压力管道严实性测试
10.3.1 污水、雨污水合流及湿陷正交测试土、膨胀土地域的水落管
道,回填土前应采纳闭水法进行严实性测试。
10.3.2 测试管段应按井距分开,长度不宜大于1km ,带井测试。
10.3.3 管道闭水测试时,测试管段应切合以下规定:
10.3.3.1 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已查收合格;
10.3.3.2 管道未回填土且沟槽内无积水;
10.3.3.3 所有预留孔应封堵,不患上渗水;
10.3.3.4 管道两头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应大于水压力的协力;除预留
出入水管外,应封堵坚毅,不患上渗水。
10.3.4 管道闭水测试应切合以下规定:
10.3.4.1 当测试段上游设计水头不超出管顶内壁时,测试水头应以
测试段上游管顶内壁加2m 计;
10.3.4.2 当测试段上游设计水头超出管顶内壁时,测试水头应以测
试段上游设计水头加2m 计;
10.3.4.3 当计算出的测试水头小于10m ,但已超出上游检查井井口时,测试水头应以上游检查井井口高度为准;
10.3.4.4 管道闭水测试应按本规范附录 b 闭水法测试进行。
10.3.5 管道严实性测试时,应进行外观检查,不患上有漏水现象,
且切合以下规准时,管道严实性测试为合格;
10.3.5.1 实测渗水量小于或等于表10.3.5 规定的同意渗水量;
10.3.5.2 管道内径大于表 10.3.5 规定的管径时,实测渗水量应小于或等于按下式计算的同意渗水量;
无压力管道严实性测试同意渗水量表
混
凝
600
700
800
900
1000
1100
1200
1300
1400
1500
1600
1700
1800
1900
2000
土
、
钢
筋
混
凝
土
管
、
陶
管
及
管
渠
10.3.5.3 异形截面管道的同意渗水量可按周长折算为圆形管道计。
10.3.6 在水源缺少的地域,当管道内径大于 700mm 时,可按井段数目抽验 1/3 。
10.4.1 给水管恒温恒湿测试机道水压测试后,完工查收前应冲刷消毒。
10.4.2 冲刷时应避开用水顶峰,以流速不小于的冲刷水连续冲刷,直至出水口处浊度、色度与入水口处冲刷水浊度、色度同样为止。
10.4.3 冲刷时应保证排水管路流通安全。
10.4.4 管道应采纳含量不低于20mg/l 氯离子浓度的洁净水浸泡
24h ,再次冲刷,直至水质管理部门取样化验合格为止。
11工程查收
11.0.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应经过完工查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隐蔽工程应经过中间查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11.0.2 查收以下隐蔽工程时,应填写中间查收记录表,其格式宜切
合本规范附录 c 中表 c.0.1 的规定。
11.0.2.1 管道及隶属修建物的地基和基础;
11.0.2.2 管道的地点及高程;
11.0.2.3 管道的布局和断面尺寸;
11.0.2.4 管道的接口、变形缝及防腐层;
11.0.2.5 管道及隶属修建物防水层;
11.0.2.6 地下管道交错的办理。
11.0.3 完工查收应供给以下资料:
11.0.3.1 完工图及设计更改文件;
11.0.3.2 主要资料和制品的合格证或测试记录;
11.0.3.3 管道的地点及高程的丈量记录;
11.0.3.4 混凝土、沙浆、防腐、防水及焊接查验记录;
11.0.3.5 管道的水压测试及闭水测试记录;
11.0.3.6 中间查收记录及相关资料;
11.0.3.7 回填土压实度的查验记录;
11.0.3.8 工程质量查验评骘记录;
11.0.3.9 工程质量事故办理记录;
给水管道的冲刷及消毒记录。
11.0.4 完工查收时,应核实完工查收资料,共进行必需的复验和外
观检查。对以下项目应作出判定,并填写完工查收判定书,其格式
宜切合本规范附录 c 中表 c.0.2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