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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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实施意见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11.30

•【字号】鹤政办〔2016〕71号

•【施行日期】2016.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其他规定

正文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实施意见的通知

鹤政办〔2016〕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老龄办制定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1月30日

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老

龄办

(2016年11月30日)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6〕1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健康鹤壁建设和满足城乡老年人基本医疗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市场驱动作用,统筹全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等各方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打通医养结合政策通道,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衔接融合,实现资源共享,功能互补,逐步建立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高效便捷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的目标。

(二)发展目标

1.2016年,在抓好山城区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的基础上,其他县区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培育工作。到2017年,浚县、淇县、淇滨区、鹤山区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初步建立,符合需求的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制度基本形成,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能力。全市

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导诊、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老年人医疗养老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的比例达到10%以上。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具备为入住养老机构(含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的能力,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与医疗机构合作更加紧密,医养结合模式更加成熟。

2.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居家老年人人手一张居民健康卡。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的比例达到30%—40%,基本适应我市老年人口养老医疗服务需求。老年医疗护理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人才队伍得到持续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加强城乡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区要结合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相关发展规划,合理编制医养结合机构设置规划和空间布局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社会资本结合城乡规划对闲置的学校、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房屋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医疗养老机构建设。新建养老社区、养老机构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相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医疗卫生等服务设施。

统筹全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积极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中西医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建设,逐步建成以老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基础的多层次医疗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机构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增设老年医疗

养护床位,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相关工作。

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具备条件的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康复、临终关怀病床,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设备、技术等服务能力建设,逐步提升其预防、诊治老年病、慢性病的服务能力,满足老年患者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应当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门予以优先受理。符合设立条件的,自受理设立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二)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结为定点对口服务单位或医养联合体,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本着互利互惠原则,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利用专业的医护团队和设施设备为签订协议的养老机构提供持续的、综合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支持各县区通过建设医养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护理和养老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

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落实河南省医疗卫生系统“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60条,医疗机构门诊设置老年人服务专用窗口,为老年患者提供轮椅、陪诊、陪检和代交费、取药等服务,免费为老年患者测量血压、体温、脉搏、提供饮用水等服务。将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情况纳入我市大型医院巡查和各县区卫生计生部门日常考核内容。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纳入全市分级诊疗体系,作为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医院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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