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低价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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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的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应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

评审程序:
1、对技术标进行评审
2、对商务标进行评审
3、计算评标基准值
4、计算评标基准值下浮值
5、确定中标侯选人
二、评标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

三、凡是由评委评审的非硬件分均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算出平均分,平均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有效投标报价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技术标都可行且不被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废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或其委托书没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标书,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文件不写投标报价或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4)不报工期或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质量等级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8)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没有作出逐条响应的;
(9)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提供的证书有虚假、涂改现象的;
(l0)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六、技术标的评审
技术标的评审。

评标委员对投标人的技术标采用综合计分法作出“可行”或“不可行”认定。

技术标评标标准为百分制,包含以下内容:
6.1确保质量目标的技术组织措施 2-10分
6.2确保工期目标的技术组织措施 1-8分
6.3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法 3-20分
6.4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0-6分
6.5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 0-6分
6.6劳动力安排计划 0-6分
6.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1-7分
6.8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1-8分
6.9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2-11分
6.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8分
6.11确保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2-10分
以上项目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各投标人技术标的汇总得分为A值。

当A<60时,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不可行”认定,其商务标不再评审;当A≥60时,评标委员会应作出“可行”认定,可进行商务标评审。

对技术标“可行”和“不可行”有意见分歧的,以少数服从多数得出结论。

认为技术标“不可行”的,应提出不可行的原因或理由。

七、商务标的评审
商务标的评审。

评标委员对投标人的商务标采用综合计分法作出“可行”或“不可行”认定。

商务标评标标准为百分制,包含以下内容:
7.1项目班子配备(25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班子成员的资历、专业配套、人员齐备等方面酌情打分。

7.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15分)
2008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施工过类似项目的工程合同价款在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下者每项得2分,在400万元至800万元(含800万元)每项得3分,在800万元以上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计15分。

以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施工合同中若不显示项目经理名字,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为准。

7.3企业综合实力(30分)
7.3.1企业2008年1月1日以来曾荣获先进施工企业或优秀施工企业称号的得5分;
7.3.2企业2008年1月1日以来曾荣获质量信得过企业或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的得10分;
7.3.3企业2008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者,每项得5分,最高得10分;
7.3.4企业通过ISO9001/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得5分。

证书以发证日期为准,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

7.4服务承诺(30分)
投标人在服务承诺中至少包含质量、工期、保修期、不转包、不挂靠、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在施工现场办公等方面的承诺。

由评委根据标书的具体内容酌情打分。

各投标人商务标的汇总得分为B值。

当B<60时,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不可行”认定,其商务标不再评审;当B≥60时,评标委员会应作出“可行”认定,可进行下步评审。

对商务标“可行”和“不可行”有意见分歧的,以少数服从多数得出结论。

其中各类证书和文件均以原件为准。

八、投标报价的评审
8.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不再进行评审。

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以此方法算出的评标基准价低于招标控制价88%时,则以该数值与招标控制价的算术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

8.2评标基准价下浮值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下浮值=评标基准价×(1-F)。

F值为7%。

当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下浮值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

九、中标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以上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按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

当投标报价相等时,商务标得分高者排名居前;商务标得分也相等时,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名居前。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定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 评标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2本项目的拦标价。

1.3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

1.4投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文件。

2 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严格保密的原则进行。

3 评标委员会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经济专家、技术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组成,共5人。

评标专家在开标前1小时内从符合相关规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 评标纪律
4.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由招标人邀请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对外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4.2如果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施加影响,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效。

5 评标程序:
5.1 评标程序:共分4个步骤:①初步评审;②有效性评审;③详细评审;④投标报价评审
5.2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为合格制评审办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初步评审办法附表中的评审因素评审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的不能通过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有效性评审阶段。

初步评审办法附表
5.3有效性评审:
5.3.1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不得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未按招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3)投标文件无工程质量标准或工程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无工期或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5)没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单价分析表的,投标预算及工程量清单无造价工程师执业章的;
(6)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
(7)投标文件报价调整时,未附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和单价分析表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当评委会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10)投标报价高于拦标价的;
(1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12)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

(1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3.2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后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如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5.3.3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5.3.1中的评审因素评审投标人,未通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5.4详细评审(合理性评审)
以上所提到的证书、业绩、荣誉及证明文件在开评标时均以清晰的复印件为准。

5.4.1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标准,按照评分办法统一认定投标人的硬指标分值,加上评委个人评判分值,得出每个评委商务标、技术标评标分数。

所有评委商务标、技术标打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标、技术标最终得分。

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5.4.2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汇总得分<70分时,评标委员会做出“不可行”认定,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汇总得分≥70(其中技术标≥40分,商务标≥20分)分时,评标委员会做出“可行”认定。

有意见分歧的,以少数服从多数得出结论。

对通过详细
评审的投标文件进入合理低价评标法评审。

5.5 合理低价评标法
合理低价评标法是在招标人可接受的合理投标价范围内,选择的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的有限低价的投标人。

5.5.1招标人的拦标价为约束投标价的上限
拦标价作为约束总投标报价的上限,拦标价在投标截止开标前5天通知各投标人。

5.5.2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C=(A×β+B×γ)
A= 招标人拦标价×(1-α)
α=唱标结束时,在主持人的主持下,由监督人现场抽取投标人代表3人,从3.0%、3.25%、3.5%、3.75%、4.0%、4.25%、4.5%、4.75%、5.0%、5.25%、5.5%、5.75%、6.0%,这13个数值中随机抽取3个数的平均值。

B=在招标人拦标价100%~93%(含100%、93%)范围内的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投标人的为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评标基准值C=(A×β+B×γ)
β-为A值的权重系数,β的取值范围为0.4—0.6,当有效投标人(有效投标人是指除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认定为无效标以外的所有投标人)少于5人(含5人),取β=0.6;当有效投标人在5—10人(不含5人和10人),取β=0.5;当有效投标人在10人以上(含10人)时,β=0.4。

γ-为B值的权重系数,γ=1-β
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人拦标价的100%~93%范围内,则C=A。

5.5.3评标标底的计算方法:D =C×(1-E)
E值确定方法为:在主持人的主持和监督人监督下,由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各1人从4.0%、4.25%、4.5%、4.75%、5.0%、5.25%、5.5%、5.75%、6.0%,这9个数值中随机抽取3个数的平均值。

5.5.4 以D值为基准,低于D值的投标报价不再评审;
5.5.5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

5.5.6若投标人报价一致,则评委委员会根据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得分之和的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若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得分之和相同,则以项目经理业绩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6 定标
6.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写出评标报告,按照本章 5.5.5条款和
5.5.6条款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6.2招标代理机构整理编制《招标工作情况报告》,同时在国家规定媒体发布中标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将按照规定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6.3招标人将把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定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评标定标办法
一、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全部是从相关专家库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

评标专家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组建,其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要求提交1份“正本”和4份“副本”,并相应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为了便于唱标,另外须单独提交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的投标要素表两份,并用不透明信封单独密封,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

3、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均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在改动处盖章。

4、投标文件正本与单独提交的投标要素表包装一起、投标文件副本单独包装,各外包装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在投标人名称及封口处加盖公章、法人印鉴,并标明于2011年月日上午整前不得启封字样。

三、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
一、具体评审标准
1、资格审查(审查原件)
资格审查内容: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符合前附表资质要求)、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符合前附表资质要求)、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原始凭证)、投标人至少一份近三年的同类业绩、外省企业进豫备案介绍信(提供原件)。

开标前,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以有效证书原件为准,若投标单位证件处在年检或换证期间,需出示发证部门证明。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开标,资格审查不合格(不提供原件或提供原件不齐全者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企业不得进入开标程序。

2、初步评审
上述评审内容若有不符者将导致初步评审不通过,不再进入详细评审。

3、详细评审
上述评审内容若有缺项者将导致详细评审不通过,不再进入报价评审。

4、报价评审
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办法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报价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此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如果出现有效投标报价相同时,以企业资质等级高的优先;企业资质等级相同的,以建造师资质级别高的优先;建造师资质等级相同的,以建造师获得优良工程的级别和数量为优先,国家级的优于省级的,省级的优先市级的,若仍无法确定中标人的,由招标人决定。

二、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

三、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1.1评标委员会可以审查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开标注意事项”要求提供的原件。

并依据本章初步评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违反“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中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 详细评审
2.1 初步评审通过后,对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详细评审,内容完整者即通过详细评审,进入报价评审阶段。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 评标结果
4.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报价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此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四、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定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四、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
托书(原件)或其委托书没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 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标书,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 商务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中指定处未加盖本单位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造
价员执业资格专用章,委托咨询单位的未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资质章、
公章、委托合同者;
(4)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5) 投标文件不写投标报价或投标报价超过工程拦标价的;
(6) 不报工期或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
(7) 投标质量等级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10)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1)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没有作出逐条响应的;
(12) 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提供的证书有虚假、涂改现象的;
(l3)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14)投标工期与工程质量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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