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表量值比对试验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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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电能表量值比对试验工作细则
一、目的
依据JJF1069-200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要求,开展电能表量值比对工作,以客观、公正、科学地检验我省相关实验室电能表测量结果的实际情况,确保所出具的数据均能保持在规定的技术能力范围内。

二、样品传递
1.传递样品
由省电力公司电能计量中心提供15只三相电子式电能表,其中挑选13只三相电子式电能表,作为本次各设区市计量所和市、县级电能计量检定机构电能表量值比对的传递样品。

2.传递方式
各市级供电公司计量中心应根据省质监局提供的应参加比对的实验室名单,于5月底前将本辖区的传递路线及责任人报省电力公司电能计量中心备案。

传递样品用出厂的包装盒包装后,由12个市级供电公司计量中心到省电力公司电能计量中心领取。

市级供电公司计量中心和当地市计量所检测完成之后,各县级供电公司计量所按照市级供电公司制定的传递顺序进行传递,各比对小组的最后一家单位负责把样品送回省电力公司电能计量中心。

— 1 —
三、日程安排与交接
本次比对由江西省电力公司电能计量中心作为参考实验室。

1.参考实验室传递前的选表与试验数据测试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

2.各设区市计量所和市、县级电能计量检定机构试验时间:自6月1日起,每个实验室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各自的试验工作,7月底前所有实验室完成试验。

3.每个实验室完成各自的试验工作后,应派专人将传递样品按原包装送达到下一个比对单位。

在样品交接时,应认真填写传递样品交接验收单(见附录1)。

四、技术要求
1.比对实验室参考条件
应符合JJG596-1999检定规程中所要求的条件。

2.比对试验点
选取三相四线57.7V,5A;平衡负载100%I b、功率因数1.0和100%I b、0.5L两点进行检测。

校验方式采用光电或脉冲方式,校验圈数20圈,标准偏差估计值为测试10次的S值。

五、实验室应提供的资料
1.资料内容
(1)原始记录;
(2)检测报告(格式见附录2);
(3)传递样品交接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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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体格式和传递方式
(1)纸张用A4纸,数据采用表格形式;
(2)在完成试验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试验资料邮寄至省电力公司电能计量中心。

(地址:南昌市民强路88号,邮编:330096,单位:江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联系人:王爱民)
六、比对试验总结报告
8月底前,根据参加比对各实验室提供的资料,由参考实验室负责完成比对试验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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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1:
传递样品(电能表)交接验收单
本交接单一式三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分别由送交单位及接收单位各执一份,作为试验资料,另一份附在传递样品上。

发送实验室:
接收实验室:
交接地点:
电能表外观检查:
其他:
以上情况,由送交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确认。

送交人签字:日期:
接收人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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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2:
检测单位盖章:
报告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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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互感器量值比对试验工作细则
一、目的
依据JJF1069-200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要求,开展互感器量值比对工作,以客观、公正、科学地检验我省相关实验室互感器测量结果的实际情况,确保所出具的数据均能保持在规定的技术能力范围内。

二、样品传递
1.传递样品
由南昌供电公司电能计量中心提供15只0.2S级电流互感器,其中挑选13只0.2S级电流互感器(规格:300/5),作为本次市、县级电能计量检定机构互感器量值比对的传递样品。

2.传递方式
各市级供电公司计量中心应根据省质监局提供的应参加比对的实验室名单,于5月底前将本辖区的传递路线及责任人报省电力公司电能计量中心备案。

传递样品用出厂的包装盒包装后,由12个市级供电公司计量中心到省电力公司电能计量中心领取。

市级供电公司计量中心检测完成之后,各县级供电公司计量所按照市级供电公司制定的传递顺序进行传递,各比对小组的最后一家单位负责把样品送回省电力公司电能计量中心。

三、日程安排与交接
本次比对由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电学室为参考实验室。

1.参考实验室传递前的选表与试验数据测试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

2.市、县级电能计量检定机构试验时间:自6月1日起,每个实验室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各自的试验工作,7月底前所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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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室完成试验。

3.每个实验室完成各自的试验工作后,应派专人将传递样品按原包装送达到下一个比对单位。

在样品交接时,应认真填写传递样品交接验收单(见附录1)。

四、技术要求
1.比对实验室参考条件
应符合JJG313-1994检定规程中所要求的条件。

2.比对试验点
按检定规程中基本误差测量点进行试验。

五、实验室应提供的资料
1.资料内容
(1)检定原始记录,同时提供误差测量点(额定功率因数、额定负荷和100%额定电流时)比值差和相位差的标准偏差值;
(2)检定证书(盖单位章);
(3)传递样品交接验收单;
(4)对已授权电压互感器检定项目的比对单位,还应提供近期的一份电压互感器检定证书及原始记录复印件。

2.文体格式和传递方式
(1)纸张用A4纸,数据采用表格形式;
(2)在完成试验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试验资料邮寄至省计量院电学室。

(地址:南昌市站南街45号,邮编:330002,单位: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联系人:曾永玲)
六、比对试验总结报告
8月底前,根据参加比对各实验室提供的资料,由参考实验室负责完成比对试验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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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1:
传递样品(互感器)交接验收单
本交接单一式三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分别由送交单位及接收单位各执一份,作为试验资料,另一份附在传递样品上。

发送实验室:
接收实验室:
交接地点:
互感器外观检查:
其他:
以上情况,由送交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确认。

送交人签字:日期:
接收人签字:日期: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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