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桂林市委党校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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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委党校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社发〔2012〕80号)精神,我校⾯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名。

为确保今年招聘⼯作顺利进⾏,特制定本公告。

招聘岗位
编制内教师4名。

⼆、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编制内教师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员编制,⼯资按国家及⾃治区有关规定执⾏。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校教育事业;思想解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政治意识、⼤局意识、责任意识强;能够⾃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品⾏端正,⾝⼼健康,语⾔流利;
3.年龄在35岁以下;
4.硕⼠学位及以上研究⽣毕业;
5.有下列情形之⼀者,不得报名参加应聘:现役军⼈;在读的⾮应届毕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员;曾被开除公职的⼈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作⼈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员;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的⼈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员;2012、2013年招聘已录⽤但未到岗的⼈员。

(⼆)专业条件
专业不限。

(三)其他条件
适应专题讲座式授课要求。

哲学类、环境科学类、经济学类、民族宗教类优先。

四、招聘⼯作程序
(⼀)报名
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在提供纸质材料的同时提交电⼦材料。

请⾃⾏做好备份,有关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1.《桂林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见附件,点击下载,贴照⽚);
2.《桂林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信息简表》1份;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份证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全⽇制普通⾼校2014年应届毕业⽣已取得毕业资格,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的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学⽣证,但必须在聘⽤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核验);
4.科研项⽬、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1份;
5.论⽂、成果代表作复印件1份;
6.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员报考需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7.应聘者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在《报名表》的“应聘者”栏亲笔签名以⽰负责。

如有虚假,后果由应聘者个⼈承担。

(⼆)资格审查及试讲⽐例
由我校组织⼈事科按照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初步资格审查,按照1:6的⽐例确定参加招聘试讲⼈员名单,名单将于6⽉下旬在桂林⼈才上公布,个别通知到电⼦邮箱,请应聘者留好联系⽅式并⾃⾏查询。

对应聘⼈数达不到试讲⽐例要求的,由桂林市委党校提出书⾯申请,报桂林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能试讲。

决定参加招聘试讲的应聘者,需在试讲前⼀天完成报名时所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验证程序,凡未经我校组织⼈事科验
证证明材料原件者不得参加招聘试讲。

(三)试讲
党校公开招聘⼯作领导⼩组根据⼲部教育要求,组织应聘⼈员进⾏试讲,主要对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包括应聘者的课件准备及资料选⽤、讲课内容与⽅法、现场综合表现等⽅⾯进⾏综合素质考察。

试讲时间、地点另⾏通知。

(四)⾯试
对参加试讲⼈员按试讲成绩由⾼分到低分排序,按1:3⽐例确定参加⾯试⼈员。

⾯试采⽤结构化⾯试⽅式进⾏。

⾯试⼯作在桂林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桂林市委党校组织实施,全程受桂林市委党校纪委监督。

(五)考核
党校公开招聘⼯作领导⼩组根据试讲及⾯试的情况,按招聘岗位1:2⽐例确定⼊围考核对象。

主要考核报考⼈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考核的同时,进⾏应聘资格复审。

考核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考核⼯作。

考核结束后形成全⾯、客观、公正的书⾯考核材料(⼀式两份),考核组成员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考核合格的经桂林市委党校校委会研究确定拟聘⽤⼈选,形成书⾯聘⽤意见。

五、体检
党校公开招聘⼯作领导⼩组根据校委会确定的拟聘名单, 由桂林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1:1⽐例统⼀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执⾏。

体检费⽤由体检对象承担。

拟聘⼈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

空缺岗位,从⼊围考核对象中依次递补。

六、聘⽤
(⼀)拟聘⼈员名单在桂林⼈才进⾏公⽰,时间为7个⼯作⽇。

公⽰期内有举报违反本《招聘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对已办理了招聘⼿续后⼜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桂林市委党校审核后报桂林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书⾯决定,解除聘⽤。

(⼆)经公⽰⽆异议和异议⽆效的,由桂林市委党校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审批表》⼀式三份,经核准后报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理聘⽤⼿续。

考⽣在接到聘⽤通知后15⽇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动放弃聘⽤资格处理。

(三)桂林市委党校与受聘⼈员签订《事业单位⼈员聘⽤合同书》,聘⽤期为三年,签订合同时间以聘⽤通知下⽂之⽇起计算。

签订聘⽤合同时约定试⽤期,⾮应届毕业⽣的试⽤期为6个⽉;应届毕业⽣的试⽤期为12个⽉。

试⽤期包括在聘⽤合同期限内,试⽤期间的⼯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治区有关规定执⾏。

(四)聘⽤后要服从⼯作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资格。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作的领导,精⼼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作有序开展。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招聘⼯作⼈员指使、纵容他⼈作弊,或在⾯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招聘⼯作⼈员故意泄露⾯试试题的;
4.违反《⼴西壮族⾃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员实⾏回避制度。

招聘单位负责⼈和负责招聘⼯作的⼈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回避。

(四)对违规招聘⼈员,⼀经查实,不予办理聘⽤⼿续;已聘的及时解除聘⽤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作⼈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作岗位或相应的⾏政处分。

⼋、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报名时间:即⽇起⾄2014年6⽉30⽇,邮寄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试讲时间:2014年7⽉初,⾯试时间另⾏通知。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中共桂林市委党校组织⼈事科,咨询、联系电话:************,电⼦邮箱:***************,联系⼈:黄⽼师、秦⽼师。

(四)通信地址:⼴西桂林市临桂秧塘⼯业园致远路中共桂林市委党校组织⼈事科,邮编:541100,同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员报名材料”。

(五)桂林市委党校纪委举报电话:************。

凡因应聘者个⼈原因未按相关⼯作程序参加招聘考试的按弃权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1、
2、
桂林市委党校
2014年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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