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伊春)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伊春)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2.08.09•【字号】鄂林办产[2012]93号•【施行日期】2012.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伊春)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的通知(鄂林办产〔2012〕93号)各市、州、直管市林业局,神农架林区林管局,厅直有关单位:国家林业局定于9月3日-6日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梅花山林都伊春国际森林博览中心举办第二届中国(伊春)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
届时,将有国内外企业500家、客商及采购商2000余人参展参会。
省林业厅将组团赴伊春参展。
为做好参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领导。
省厅成立第二届中国(伊春)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筹备领导小组,王海涛厅长担任组长,黄德华副厅长担任副组长,厅办公室、计资处、产业处、宣传办、省林业产业促进会、省森林公园森林旅游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各地林业部门要立即组建相应领导机构,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成立工作专班,落实责任人员。
二、精心策划组织。
本届展会总面积2万平方米,设有林业发展成果、木制家居、工艺品、木制日用品、森林食品、森林风景资源、森林文化产品、港澳台及国外综合展区八个展区。
我省将采取组团方式集中参展,单独设立湖北森林产品展示区,重点组织木制家居、木制日用品、森林食品、森林文化产品等森林产品参展。
省厅统筹展区的整体设计,参展企业以产品展销为主,负责本企业展位设计制作。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林产品展销的报名工作,动员相关涉林企业,特别是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区企业和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织一定数量的产品参加展销。
要把最具地方特色、最优质的林产品和最新技术成果带到林博会上去,充分展示湖北林业产业发展成就。
参展单位除以产品实物参展外,还可制作宣传册(单)、挂图等宣传资料,多种形式开展产品宣传。
今年我国将举办6个国家级林业重点展会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5月23日在北京“2019年国家级林业重点展会”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19年9月至11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分别与山东、浙江、广东省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以林产品交易为主的3个林产品交易博览会,分别是:9月19日—22日以“绿色梦想 全新起航”主题的第16届中国林产品交易会;11月1日—4日以“合理利用林草资源,共建共享美好生活”为主题的第12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11月8日—10日以“美丽新疆 林果飘香”为主题的第2届中国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
预计,届时将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多家企业参展,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0余名外商前来采购,各种产业论坛、合作洽谈会、产品大赛、文化节、新品种发布会等活动将达到60多项。
同时,根据国务院清理和规范庆典讨论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主办3个展会,分别是5月28日—6月3日举办的中国(赣州)第6届家具产业博览会;11月6日—9日举办的第15届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及投资贸易交易洽谈会;11月23日—25日举办的2019中国—东盟博览会以林产品及木制品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改革发展司副司长李玉印介绍说,林业产业特色明显、生态优势突出,生产出与人们衣食住行紧密相关的10多万种生态产品,发展林业产业是发挥新消费引领、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的重要途径。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林业产业发展,始终把建设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作为林业工作的两大战略目标之一。
国家级林业重点展会已成为林业产业发展的亮点、特色和优势。
“我国始终把建立现代化的林业产业体系作为林业建设的战略目标。
2018年,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7.33万亿元,林产品进出口贸易突破1600亿美元,各类经济林产品产量达1.57亿吨。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秘书长石峰介绍说,全国林业重点展会经过多年的连续举办,已成为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成就的平台。
2008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

绍 滨 改 革 工 作 座 谈 会 。厅 长 楼 国华 到 会 并 作 重 要 讲 话 , 巡 视 员 上虞 新 区 一 线 塘 及 阳 光 园 林 , 兴 县 海 塘 、 海 绿 洲 研 究所 、 副 绍兴 县 平 水 镇 同 康 村 万 亩 竹 笋 基 地 等 , 地 考 察 沿 海 防 护 林 实 与 当地 干 部群 众 和 企 业 负 责 人 座 谈 , 取 林 业 改 革 发 展 的 意 听
7月 2 2日, 省 长 茅 临 生 主 持 召 开 全 省 竹 产 业 发 展 座 谈 副
7 1 月 1日, 省 国 有 林 场 工 作 会 议 在 杭 州 召 开 。省 林 业 会 。省 林 业 厅 厅 长 楼 国华 、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副 主仟 陈龙 出席 会 全 厅 厅 长楼 国 华 到会 并 讲 话 , 厅 长 陈 国 富 主 持 会 议 。 会 上传 议 。 省 林 业 厅 副 厅 长 邢 最 荣 汇 报 了 我 省 竹 产 业 发 展 的 现 副
达 了省政府 《 关于加快推进现代 国有农 林渔场建 设的若于意 状 。
见》 神 。 精
7月 1 1日, 政 府 在 杭 州 召 开 浙 江 省花 卉 产 业 发 展座 谈 省
7月 2 3日, 省林业厅在庆元县 召开全省森林 资源林政 管
理 工 作座 谈会 。厅 长 楼 国华 、 厅 长叶胜 荣 席 会 议 并 讲 话 。 副
政 府 办 公 厅 副 主 任 陈龙 出席 会 议 , 林 业 厅 副 厅 长 陈 国 富 汇 开 发 展林 业增 加 农 民收 入 恳 谈 会 ,与 当地 党 政 领 导 及村 民代 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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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做好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新林计字[2012]31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做好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新林计字[2012]315号](https://img.taocdn.com/s3/m/669079f7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4a.png)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做好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做好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新林计字〔2012〕315号)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新疆林科院,甘家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治区护林防火办公室,自治区种苗总站,自治区林检局:为加强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我区林业项目健康有序进行,为我区后期林业建设项目奠定良好基础,我厅决定在今年6月中上旬组成验收组对十五以来的林业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为做好竣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竣工验收工作应按《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办计字〔2005〕31号)的要求进行。
二、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的竣工验收办法将后续下发。
三、各有关建设单位务必于5月20日前完成初步验收工作,并仔细填报附表1和附表2,由地州林业局汇总后于5月25日前上报自治区林业厅(含电子版)。
联系人:刘锋联系电话:************E-mail:*************.cn附件:1. “十五”期间林业建设项目未竣工验收情况表(略)2. “十一五”期间林业建设项目未竣工验收情况表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附表2“十一五”期间林业建设项目未竣工验收情况表填报单位:(盖章或签字)序号项目名称可研批复情况初设批复情况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开工时间项目竣工时间完成验收时间未完成验收原因文号总投资中央文号总投资中央总投资中央地方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含野生动植物繁育)1新疆巴音布鲁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6]211号2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8]41号3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林计批字[2008]72号4新疆托木尔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林计批字[2008]73号5野马繁育研究中心监测项目6布尔根河狸自然保护区监测项目二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含航站建设、公安综合治理)1新疆阿尔泰山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6]144号2新疆天山西部林区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7]322号3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林计批字[2007]321号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防火通信系统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8]421号5新疆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林计批字[2008]302号6新疆阿勒泰平原天然林区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9]417号7新疆伊犁州直属县市平原天然林区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9]416号8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北部荒漠林区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9]418号9森林公安重点治安区设备购置10森林公安单警装备项目三有害生物防治(含生物制剂、天敌繁育等、隔离试种苗圃)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林计批字[2005]134号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植物检疫隔离试种苗圃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6]274号3新疆吐鲁番地区枣实蝇疫区应急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8]215号4新疆南疆贫困三地州特色林果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林计批字[2008]461号5新疆星星峡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检查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8]214号6新疆阿尔泰山天然林落叶松毛虫防控基础设施建设林计批字[2008]460号7新疆森林鼠害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林计批字[2009]216号四林木种苗1新疆大沙枣采穗圃项目新计农经[2005]599 2新疆库尔勒香梨良种繁育基地林计批字[2007]94 3新疆伊犁河流域林木种质资源库林计批字[2007]119号4阿克苏扎木台名特优经济林良种基地林计发[2000]369号5新疆和田地区经济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库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7]125号6新疆呼图壁县核桃楸等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8]166号7新疆伊宁县西梅采穗圃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8]167号8新疆若羌县红枣良种采穗圃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8]168号9新疆叶城县核桃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8]169号10新疆泽普县红枣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8]170号11阿克苏地区红枣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8]171号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小浆果育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新发改农经[2009]2445号13新疆精河县枸杞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新发改农经[2009]2447号14新疆伊犁特色经济林苗木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新发改农经[2009]2446号15阿图什市木纳格葡萄良种采穗圃建设项目新发改农经[2009]2448号五湿地保护与恢复1新疆孔雀河流域湿地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6]84号2新疆天池湿地保护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6]56号3新疆科克苏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林计批字[2006]53号4新疆艾比湖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林计批字[2006]15号六森林防火物资储备1新疆阿勒泰市等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5]271号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防火通信系统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8]421 3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项目林计字[2007]108号4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项目林计发[2008]57号5乌鲁木齐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6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项目林计字[2009]244号7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项目林计发[2009]176号七科技支撑八国家森林公园九森工非经营性1新疆阿尔泰山林区给水改造项目林计批字[2006]361号2新疆天山西部巩留等8个林场给水改扩建项目林计批字[2006]362号3新疆天山东部国有林区给水改造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8]261号4新疆天山中东部林区农大等8个林场给水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8]360号十国家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1新疆阿尔泰山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站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8]140号2新疆塔河流域胡杨荒漠次生林定位研究站建设项目林计批字[2009]450号十一重点实验室十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1新疆林业学校教学设施改扩建项目林计批字[2008]255号十三其他项目(含中试、监管、检查站、工作站、推广站等)1新疆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塔什库尔干县、阿尔泰山两河源头、昌吉州、昭苏县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2新疆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设备购置3新疆第二批国家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新发改投资[2008]685号4塔城地区、吐鲁番地区、鄯善县、托克逊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十四森林公安林区派出所建设项目1全区119处林区派出所建设十五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2009-2010年)1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2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3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十六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12010年3500户建设填表人:联系电话:审核人:——结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对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质量抽查的通知-新林计字[2013]3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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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对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质量抽查的通知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对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质量抽查的通知(新林计字〔2013〕394号)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为做好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和管理工作,将对全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质量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一)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质量情况;(二)2010年(含2010年)以前自治区下达的国家级公益林营造林项目完成情况;(三)2011年(含2011年)以前自治区下达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站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四)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人员劳务报酬最低标准及银行卡发放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依据(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质量检查办法》;(三)自治区下达的国家级公益林营造林和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文件及项目作业设计。
三、检查承担单位自治区林业生态监测总站四、检查时间2013年6月中旬至8月上旬五、其他要求(一)请各单位做好准备,积极配合检查,通过检查完善工作,促进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质量。
(二)各单位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质量检查办法》要求,将2013年的国家级公益林复查情况于9月底前报送自治区重点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
自治区重点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联系人:丁春元电话:************自治区林业生态监测总站联系人:朱淳海电话:************手机:139****6455王凌羲电话:************手机:135****8559附件: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质量自治区抽查名单2013年5月30日附件:2013年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质量抽查单位序号地州(管理局)抽查单位一乌鲁木齐市(2个)米东区、乌鲁木齐县二阿勒泰地区(3个)布尔津县、福海县、喀纳斯保护区三塔城地区(3个)和布克赛尔县、裕民县、甘家湖梭梭林自然保护区乌苏分局四伊犁州(3个)伊宁市、伊宁县、昭苏县五博州(4个)阿拉山口、夏尔西里保护区、哈日图热格林场、甘家湖梭梭林自然保护区精河分局六昌吉州(3个)玛纳斯县、奇台县、卡山保护区(昌吉站)七哈密地区(2个)哈密市、巴里坤县八吐鲁番地区(1个)托克逊县九巴州(3个)博湖县、且末县、焉耆县十阿克苏地区(4个)阿克苏市、温宿县、拜城县、托木尔峰保护区十一喀什地区(5个)伽师县、疏附县、英吉沙县、莎车县、昆仑山林场十二和田地区(2个)皮山县、和田县十三阿山局(3个)哈巴河林场、布尔津林场、阿勒泰林场十四天西局(5个)伊宁林场、蒙玛拉林场、昭苏林场、察布查尔林场、特克斯林场十五天东局(5个)奇台林场、吉木萨尔林场、米泉林场、沙湾林场、乌苏林场——结束——。
农业部专家组来我区开展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承试单位考核工作

今后 国家牧 草新 品种 的 审定和 推
广 奠 定 良好 的 基 础 。
( ) 各 地 ( 、 )奶 办管理 4、 州 市
人 员 要 加 大 生 鲜 乳 质 量 安 全 宣
室 副主任 阿 里木 江 ・ 尔逊 主持 , 吐
传 、 训工作, 培 自治 区 计 划 8月份
“ 新疆马业协会西域舂杯 育马 大 赛 ” 2 1 子 0 1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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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 苏县 人 民 政 府 、伊 犁 州 昭 苏 马 场 、 犁 种 马 场 承 办 的 “ 疆 马 业 伊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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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下半年 生 鲜乳质 量 安全监 管工 作提 出 了几 点要 求 : ( ) 生 鲜乳质 量 安全监 管. 1、 Y - 作 目前 面 临的情 况是 责 任 重 、 任
品 、 用 油 企 业 双 灸 4% 食
近 日 国税 局 发 布 《 家 税 务 国
齐 市举 办全 区 学 生饮 用奶 计 划 推 广 培 训 班 。 牧 厅 党 组 成 员 、 席 畜 首 兽 医 官 孙 浩 同 志 、 自治 区 发 改 委 热 依 汗 副 主 任 、 自治 区教 育 厅 体 委 文 艺处安尼 瓦尔・ 斯 曼处长 、 吾 自治 区技 术 监 督 局 食 品 监 管 处 扈 宪 飞 处 长 、 自治 区 工 商 局 监 督 处
品 种 区域 试 验 项 目管 理要 求 。 全 国畜牧 总站 草业 处委 托 甘肃农 业 大学 曹致 中教授 、 玺教授 , 青 汪 及 海 畜牧 兽 医科 学院草原研 究所 周
青 平 研 究 员 一 行 3人 组 成 专 家 组 ,于 2 1 0 1年 7月 1 ~ 1 日对 92 新 疆 维 吾 尔 自治 区 草 原 总 站 承 担 的 察 布 查 尔县 、 呼 图 壁 县 草 品 种
国家林业局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暨第四届中国义乌森林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暨第四届中国义乌森林产品博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7.22•【文号】林规发[2011]171号•【施行日期】2011.07.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暨第四届中国义乌森林产品博览会的通知(林规发〔2011〕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展示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新面貌、新成就,构建林产品贸易与交流平台,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我国与世界林业的合作与交流,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建设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国家林业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共同主办“第二届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暨第四届中国义乌森林产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林博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会的指导思想第二届林博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展示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新面貌、新成就,构建林产品贸易与交流平台,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我国与世界林业的合作与交流,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届林博会的策划、筹备将遵循“实效、特色、精致、节俭”的基本原则,融会各方精华,突出林业产业特色,注重节俭实施,努力把每一个细节都能做到精致。
同时,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方式,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浙江省林业产业大省和义乌市会展业发达的特点和优势。
必须充分保障本届林博会的办会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办会的综合效益,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二、办会的宗旨和内容本届林博会以“展示产业成就,检阅产业队伍,扩大交流合作,推动转型升级”为宗旨,以“兴林富民,共享绿色低碳生活”为主题。
展会主要内容包括林业产业发展成果展、林产品贸易与投资洽谈、高层论坛与文化交流等三个活动板块,突出经贸特征、突出区域特色、突出林业特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绿化先进集体和自治区绿化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绿化先进集体和自治区绿化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公布日期】2013.02.21•【字号】新绿字[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绿化先进集体和自治区绿化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新绿字〔2013〕1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绿化委员会、各地(州、市)绿化委员会,各有关部门(系统)绿化机构:为加快推进国土绿化事业,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化评比表彰实施办法》(新绿字〔2004〕7号)规定,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决定于2013年开展自治区绿化先进集体和自治区绿化奖章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比表彰项目评选周期及评选条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通知》规定,“自治区绿化先进集体”及“自治区绿化奖章”的评选周期为3年。
“自治区绿化先进集体”及“ 自治区绿化奖章”的评选条件仍按照新绿字〔2004〕7号文件规定。
二、认真做好评选与推荐工作评选“自治区绿化先进集体”、“自治区绿化奖章”实行名额分配制(名额分配见附件一)和逐级评选推荐制。
各地(州、市)、各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新绿字〔2004〕7号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本通知精神开展自治区绿化先进集体和绿化奖章的评选工作,切实把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评选上来,宁缺勿滥。
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各地(州、市)、各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以适当形式在当地媒体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依次排序,向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自治区绿化先进集体的推荐,首先本单位要组织开展自查,确认各方面符合条件后,再按照评选程序向县(市、区)、部门绿化委员会申报,地(州、市)、部门绿化委员会申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评选2007—2008年度全国优秀护林员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评选2007—2008年度全国优秀护林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公布日期】2009.03.16•【字号】新林政字[2009]132号•【施行日期】2009.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评选2007-2008年度全国优秀护林员的通知(新林政字〔2009〕132号)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和农林水利工会联系下发的《关于评选2007-2008年度全国优秀护林员的通知》(农林水利工通字〔2009〕3号)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调动广大护林员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的积极性,进一步巩固我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推动我区森林资源保护和现代林业建设,决定开展2007-2008年度全国优秀护林员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1、国有林区专职护林员;2、国有林场专职护林员;3、各级林业部门聘用和管理的乡村护林员。
二、评选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热爱护林工作,责任心强。
2、从事护林工作5年(含5年)以上。
3、认真履行护林员职责,备有每天巡山管护记录。
4、具有一定的林业政策知识,并在护林工作中积极宣传、贯彻。
5、管护范围内未发生乱砍滥伐等重大案件及人为火灾事故。
对发生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能够做到及时报告,并能与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
6、护林工作事迹感人,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1、自下而上推荐。
由推荐单位填报“全国优秀护林员评审表”(见附件),一式五份,并加盖公章,另附1寸免冠照片2张,在背后写明姓名。
2、护林员事迹材料要突出重点,内容翔实,文字简练,表格填写不下的,可另附说明。
3、各地、州(市)林业局、工会,天西、阿山、天东林业局、工会及厅直属林场、工会将推荐对象的情况,分别在地、州(市)级林业和工会网站上公示一周,审定签署意见后,于2009年4月5日前报林业工会。
义乌森博会亮出生态“金名片”

义乌森博会亮出生态“金名片”作者:刘娟来源:《浙江林业》 2018年第10期●撰文/刘娟义乌地处浙江中部,市域面积1 105平方公里,本地户籍人口80万,登记在册的外来建设者143.7万。
改革开放以来,义乌坚持和深化“兴商建市”发展战略,走出了一条富有自身特色的区域发展道路,成为改革开放全国18个典型地区之一。
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义乌作为全国改革成效显著的6个城市之一,亮相“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展示了“义新欧”中欧班列、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诚信义乌、中国梦系列产品等内容,生动地讲述了义乌改革开放取得的辉煌成就。
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以下简称义乌森博会)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国家级林业重点展会,自2008年以来已成功举办10届,成为中国森林产品走向国内外市场的重要贸易平台、合作平台、信息平台,是中国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进器。
汇森林精品领跑林业展会义乌森博会创办于2008年,一年一届,2009年升格为国家级展会。
10年来,义乌森博会先后荣获“2014年度中国十佳品牌展会项目”“2017年度中国十佳品牌展览会”等20余项国家级殊荣。
2013年6月,义乌森博会通过了全球展览业协会(UFI)的国际认证,成为全球第二家、全国首个通过UFI以证的农林类展会。
全球最大的综合类林业展会。
2008年,首届义乌森博会设展位730个,展览面积1.8万平方米,成交额10.95亿元。
经过10年跨越式发展,到2017年第10届义乌森博会时,展位达3723个,展览面积达8.5万平方米,成交额达48.66亿元。
10年来,义乌森博会已由一个小型的区域性展会成长为全球最大的综合类林业展会,创造了独特的“义乌森博会现象”,在业内享有“林业广交会”的美誉。
国内人气最旺、商机最多的林业展会。
据统计,10届义乌森博会累计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4万家企业参展,展位数达3.02万个,主展馆展览面积达64.8万平方米;共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94.49万名采购商到会采购,累计实现成交额393.46亿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做好第五届“光彩事业国土绿化贡献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做好第五届“光彩事业国土绿化贡献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公布日期】2013.07.26•【字号】新林传发[2013]73号•【施行日期】2013.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做好第五届“光彩事业国土绿化贡献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新林传发〔2013〕73号)各地州市林业局、自治区直辖县级市林业局: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国家林业局、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光彩事业国土绿化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全联发〔2013〕9号),为大力宣传和表彰民营企业家绿化国土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林业建设,全国工商联、国家林业局、中国光彩会决定,继续表彰一批为林业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和个人,并授予“光彩事业国土绿化贡献奖”荣誉称号。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热爱林业事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和国土绿化、生态治理、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在2012年前(含2012年)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和个人。
二、推荐条件1.坚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积极投身光彩事业、造林绿化、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营造林面积累计超过5万亩,为生态治理国土绿化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3.通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林下经济等绿色经济,实现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形成企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的良性循环。
林业生态产业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在发展林业产业,带动和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带动农户300户以上,或安置就业人员500人以上,成为当地龙头和示范企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2013年全疆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新林造字[2013]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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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2013年全疆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2013年全疆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新林造字〔2013〕265号)各地州市林业局: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办场字〔2012〕214号)要求,自治区林业厅组织了2个工作组,于2013年3月16日至4月9日对全疆用于春季造林的苗木质量进行了抽查。
共抽查了4个地(州)、13个县市、26个单位、6个树种、13个品种、33个苗批,具体见附表。
一、抽样、检验、分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和《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新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65/2201-2005)、《桃苗木》(DB65/592-2000)、《伊犁州直杨树苗木质量分级标准》(试行)。
二、抽查结果(一)苗木苗批合格率1.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共抽查3个苗批,其中2批尖果沙枣,1批新疆杨,全部合格,合格率均为100%。
伽师县共抽查2个新疆杨苗批,全部合格,合格率均为100%。
喀什市共抽查2个尖果沙枣苗批,全部合格,合格率均为100%。
2.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共抽查4个苗批,3批合格、1批不合格,其中:1个新疆杨苗批,合格率100%;1个箭杆杨苗批,合格率96%,4%侧根数和根幅不达标;1个新疆杨苗批,合格率95%,5%侧根数和根幅不达标;1个尖果沙枣苗批,合格率36%,64%主根长、侧根数和根幅不达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第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第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新疆参展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农副产品【发文字号】新政办发[2007]146号【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07.07.18【实施日期】2007.07.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第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新疆参展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146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各有关部门:为全面展示我区农业发展成果,加强交流合作,开拓产品市场,自治区农业厅根据《农业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农市发〔2007〕14号)以及第五届农交会筹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了《第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新疆参展方案》。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该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第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新疆参展方案第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定于2007年10月12日-16日在济南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会期5天。
会议由农业部主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协办,全国农业展览馆、中国农业展览协会、贸促会农业行业分会、山东省农业厅、济南市人民政府承办。
本届农交会坚持“展示成果、推动交流、促进贸易”的办展宗旨和“精品、开放、务实”的办展原则。
坚持参展企业及产品的准入条件不变,采取综合与专项相结合,展示与交易相结合,洽谈与销售相结合,国内与国际相结合,集中展示党的十六大以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的新成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新进展,农业部实施“十大行动”取得的新成效。
根据《农业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农市发〔2007〕1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参展方案:一、指导思想新疆展团将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1号文件、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展示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成果;大力宣传中央和自治区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对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挥的积极作用;反映我区组织实施发展现代农业“十大行动”,加快建设棉、粮、果、畜四大基地的主要工作及其效果;推介我区优势特色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农产品贸易,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持续快速增收。
浙江林业大事记(2012年11月)

浙江林业大事记(2012年11月)佚名【摘要】11月1-4日,第五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在义乌国际博览中心举行。
参展企业达到1400余家,来自88个国家(地区)的60.6万名境内外采购商、参观者参会,实现总成交额21.54亿元。
展会规模、展会成交额、展会影响力均居亚洲同类展会首位。
【期刊名称】《浙江林业》【年(卷),期】2012(000)012【总页数】1页(P46-46)【关键词】大事记;展会规模;林业;浙江;博览中心;森林产品;参展企业;博览会【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711月1—4日,第五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在义乌国际博览中心举行。
参展企业达到1400余家,来自88个国家(地区)的60.6万名境内外采购商、参观者参会,实现总成交额21.54亿元。
展会规模、展会成交额、展会影响力均居亚洲同类展会首位。
11月2日,省林业厅副厅长邢最荣和加拿大艾伯塔省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部林业开发处主任Dan Wolkison(丹·威尔金森)分别代表浙江省林业厅和加拿大艾伯塔省签署两省林业合作协议。
11月5日,省林业厅厅长楼国华会见来浙考察交流对口支援工作的重庆市涪陵区区委书记秦敏、区长沈晓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世俊、区政协主席徐志红等涪陵区党政代表团一行。
省经合办主任姚少平、副主任夏炳荣,省林业厅总工程师蓝晓光会见时在座。
11月8日,第七届中国(东阳)木雕竹编工艺美术博览会在东阳中国木雕城隆重举行。
省人大副主任厉志海,省政协副主席斯鑫良,中国绿化基金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卓榕生,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秘书长、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副秘书长石峰,省林业厅厅长楼国华等出席开幕式。
东阳市市委书记徐建华致欢迎辞,市长朱建军主持开幕式。
11月8—9日,浙江省法学会山区经济法治研究会暨第三届山区经济发展法治论坛在丽水召开。
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任亦秋、省林业厅总工程师蓝晓光、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丽水市政协副主席齐育华等参加会议并讲话。
国家林业局关于第五届中国林产品交易会筹备方案的复函

国家林业局关于第五届中国林产品交易会筹备方案的
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8.07.24
•【文号】办函行字[2008]148号
•【施行日期】2008.07.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国家林业局关于第五届中国林产品交易会筹备方案的复函
(办函行字〔2008〕148号)
中国林产品交易会组委会:
《第五届中国林产品交易会筹备方案》(中林交发〔2008〕1号)收悉。
经认真研究,我局同意该届林交会的基本框架、主办单位和组织机构,但鉴于“中国林产品品牌评定与发布”活动不符合国家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有关要求,因此,应予取消。
希望你们按照方案做好林交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我局将密切协助,积极配合,以确保林交会取得圆满成功。
特此复函。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对到期林业科技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新林科字[2012]4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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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对到期林业科技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对到期林业科技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新林科字〔2012〕489号)各地州市林业局:为加强自治区林业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根据自治区林业科技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自治区林业厅决定对到期的自治区财政林业科技专项资金计划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项目包括: 2010、2011年度自治区财政林业科技专项资金安排并已到期的科技推广和科研项目。
二、项目检查内容和形式:通过听取项目工作汇报、审查档案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对项目技术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三、现场勘验后,项目计划下达单位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会议验收。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要求,及时安排本地、本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完成项目总结报告、经费决算等,并于2011年7月底前将各项目计划现场勘验时间和具体勘验地点报自治区林业厅科技处。
联系人:林星辉联系电话:************(传真)附件:2009、2010年度到期的自治区财政林业科技专项资金项目二0一一年七月十二日附件:2009、2010年度到期的自治区财政林业科技专项资金项目一、《果园防护林配套模式优化推广示范》,由巴州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承担;二、《新疆枣智能专家系统的开发与应用》,由林科院治沙所承担:三、《红枣种植新技术推广》,由莎车县博斯坦林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四、《轮台县白杏优良品种示范推广》,由轮台县林业局杏子研究中心承担:五、《墨玉县管花肉丛蓉种质资源库建设及优良种质选育》,由墨玉县林业局、新疆学者医药有限公司承担;六、《焉耆盆地黄斑星天牛综合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由林科院生态所承担;七、《西梅优良品种丰产栽培及示范》,由新疆林科院经济林所承担的、八、《于田县杏树大球蚧防治技术推广》,由于田县林业局承担;九、《吐鲁番地区葡萄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技术集成示范》,由吐鲁番地区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承担;十、《风味玫瑰等五个杏李新品种引种保护地试验及示范推广》,由昌吉州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新疆林科院佳木试验站承担;十一、《霍城县优质苹果高效开心形树型改造技术示范推广》,由霍城县果树技术工作站承担;十二、《蓝莓优良品种的引进与推广》,由阿勒泰地区林科所承担;十三、《“巴州红枣一号病”监测技术研究》,由新疆农业大学林学院、巴州林业科技推广中心承担;十四、《中晚熟杏优良品种优质丰产栽培示范与推广》,由农科院轮台果树资源圃承担;十五、《策勒县有机红枣标准化生产体系认证》,由策勒县林业站承担;十六、《哈密大枣直播建园优化密植栽培技术示范推广》,由哈密地区林果中心承担;十七、《天山北坡中低山河谷林营造模式优化技术示范》,由昌吉州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承担;十八、《吉木萨尔县玫瑰鲜切花生产技术示范》,由吉木萨尔县林业站承担;十九、《高速旋转震动沙棘果实采摘机械研发》,由阿勒泰地区林科所承担;二十、《精河枸杞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由精河枸杞开发管理中心承担;二十一、《新疆野生果树资源现状调查与收集整理评价》,由新疆农业大学园艺与林学院承担;二十二、《果品太阳能热泵组合节能干燥技术及设备研发》,由新疆农科院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承担;二十三、《无核白葡萄优质丰产生产技术示范推广》,由新疆农科院吐鲁番农业科学研究所承担;已查二十四、《新疆特色果树种质资源原色图谱》,由新疆农科院轮台果树资源圃承担;二十五、《核桃杂交新品种选育》,由新疆林科院佳木试验站承担;二十六、《榛子抗旱丰产型新品种选育研究》,由新疆林科院治沙所承担;二十七、《自灌溉水箱节水造林试验研究》,由新疆林科院治沙所承担;二十八、《新疆不同生态功能区空气负氧离子检测及评价》,由新疆林科院生态所承担;二十九、《巴旦木配方专用肥中试及推广》,由新疆林科院经济林所承担;三十、《巴旦木等干坚果加工技术研究与示范》,由新疆林科院经济林所承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5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5届中国义乌国际森
林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2(000)014
【摘要】甬政办发[2012]1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中国义乌国际
森林产品博览会由国家林业局、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自2008年在义乌举办第1
届以来,今年为第5届,本届森博会由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义乌市人民政府承办,以"森林为民、绿色发展"为主题。
为全面展示我市现代林业建设成果,扩大我市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拓展林产品市场,促进林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
经研究,市政府决定统一组团参加"
【总页数】2页(P18-1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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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疆林业厅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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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盛大举行

第7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盛大举行
朱跃峰
【期刊名称】《新疆林业》
【年(卷),期】2014(0)6
【摘要】11月1日至4日,由国家林业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和义乌市政府承办的以“和谐共生,持续发展”为主题的第七届森博会在义乌盛大举行。
新疆林业厅厅长艾则孜·克尤木应邀参加开幕式,地州市林业局、厅直属单位及林果企业的180余人参会。
这是我区参会以来人数、参展品种和数量最多的一届森博会。
【总页数】1页(PF0003-F0003)
【关键词】森林产品;中国;博览会;国家林业局;国际;浙江省;人民政府;林业产业【作者】朱跃峰
【作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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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义乌国际
森林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新林传发[2012]126号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
【发布日期】2012.10.17
【实施日期】2012.1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新林传发〔2012〕126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野马繁殖研究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展示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新面貌、新成就,构建林产品贸易与交流平台,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我国与世界林业的合作与交流,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建设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国家林业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定于2012年11月1至4日在浙江省义乌市共同主办“第五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森博会)。
森博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林业局主办的规格最高的林业产业展会。
本届森博会
以“森林为民,绿色发展”为主题,以“商贸为主,交易为主”为方针,展会主要内容包括展览贸易、推介评奖和会议论坛三个板块组成,突出经贸功能,注重展会实效。
为了组织好、参加好本届森博会,充分展示我区林业产业发展成就,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参加第五届森博览会的重大意义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林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家林业局党组的重大决策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国家林业局的重大工作部署上来,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站在全系统、全行业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参加本届森博会的认识,认真做好参展工作,充分展示近年来林业产业建设的新面貌、新成果。
二、成立筹备领导小组,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第五届森博会参展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本届森博会的主办单位为国家林业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为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义乌市人民政府,协办单位为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南南工业合作中心、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台北世界贸易中心、全国各省(区、市)林业厅(局)、森工集团、浙江省林业产业联合会。
为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第五届森博会参展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自治区林业厅成立了第五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参展筹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第五届森博会参展的各项工作。
具体如下:组长:
尼加提·马合木提自治区林业厅厅长
副组长:
李东升自治区林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成员:
高志强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主任
史军自治区林业厅保护处处长
朱伯江自治区林业厅计资处副处长
李晓明自治区林业厅外经办主任
文青自治区防沙治沙办主任
李诚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与湿地管理办公室主任冯春林自治区林果办主任
崔卫东自治区种苗管理总站站长
樊新民自治区公益林和林场管理总站站长
于生华自治区林业厅天保和产业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