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账款(应付款)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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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款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应付款项管理,合理调度、使用资金,保证资金正
常流动,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呆账、坏账、死账等不良现象
的发生,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或控股的各级子
公司)所有的药品采购付款业务。
第二章应付款项账务管理
第3条应付款项的入账时间的确定,应以与所购物资的所有权有关
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者劳务已经接受并取得合法凭证为标志。
应
付账款应入账及时,保证入账记录的准确性、安全性、完整性。
第4条应付款项的确认和计量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来进行,这些凭证主要是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银行结算凭证等。
业务经办人
负责应付款业务票据在约定期限内收回。
第5条应付款项的明细账应该分别按照供应商进行明细核算,在此
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按采购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财务部门应该按照应
付账款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按月结账,并相互核对,出现差异时,
应编制调节表进行调节。
第6条。
财务部应根据系统中的应付款项台账,详细核对各供应商款项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每笔账龄等财务信息。
第7条财务部门应按供应单位进行挂账,并按一惯性进行账务处理。
即按供应单位提供的发票、业务部门验收后的入库单等进行挂账,执
行应付款方式进行采购的,及时出现预付账款,仍在“应付账款”科目中进行核算,避免出现同一供应单位多科目挂账。
第三章采购付款程序规定
第8条采购部在每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报下月采购付款资金需求计划,由财务部测算整体资金平衡情况,统筹资金安排。
第9条采购部分周提报实际应付款计划并走OA流程审批,由公司董事长负责终审,付款计划应按供货商分账期明细金额及预付款明细金额列示。
第10条财务部结合审批通过的采购付款计划最大程度地安排付款资金。
第11条采购部结合每日可支付资金额度,在审批通过的采购付款计划内做日常付款安排。
日常付款审请需填制“采购付款申请单”,由财务副总监及分管领导负责日常把关签批。
第12条若支付款项在审批通过的付款计划外,则需另起OA做付款审批,由董事长负责终审。
第四章采购付款条件
第13条采购付款需流程完整,签字有效,审批无异议,否则不予以付款;
第14条各部门付款供应商收款账号需使用质管部首营录入的收款账号为准,存在收款账号变更的,需供应商提供账号变更证明,否则不予以付款。
第15条不同付款类型需满足以下相关付款要求,否则不予以付款:
1、账期付款:有完整有效的购销合同、合同对支付条款约定明确,已确认货品完整验收入库且已进行发票结算,已到约定付款时间;
2、货到付款:有完整有效的购销合同、合同对支付条款约定明确,已确认货品完整验收入库且已进行发票结算;
3、预付款付款:有完整有效的购销合同,合同对支付条款约定明确;该药品采购合理。
第五章其他不予以付款情况
第16条付款供应商存在退货,且长期未处理。
第17条付款供应商存在承担公司药品报损款,且长期未收回。
第18条付款供应商存在接收我司开具的发票红字通知单,对应红字发票长期未开回我司。
第19条付款供应商存在超期返利未收回。
第20条付款供应商所采购的药品存在明显不合理性。
第五章应付款项的检查
第21条财务部门有关人员负责按季从供应方取得对账单,与应付账款明细账或未付凭单明细表互相核对,若有差异应查明差异产生的原因。
第22条如果追查结果表明本单位无会计记录错误,则应及时与债权单位取得联系,以便调整差异。
第23条财务部门每月映带定期编制应付款项明细表,向单位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反映应付款项的发生额及余额等信息,及时分析应付款项管理情况。
对有纠纷的货款,要依法核对账务,及时提供欠款
凭据,落实债务。
第24条单位每年末要对应付账款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向对方单位寄发询证函,准确掌握应付账款的详细情况。
第25条及时消化处理呆坏账,制定应付账款清理计划,对长期无人追索的款项应进行调查,确属不需付的账款,应报有关领导批示,及
时转入收入账内。
对于有潜在风险的债务单位,要做好法律防范的基
础工作
第26条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每季度进行一次应付账款的账龄分析,并分析资金安排和使用的合理性,对超期的应付账款要主笔查实原因,分清责任,责成有关人员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制定具体的支付计划,责任到人。
第六章附则
第27条本办法制定、解释、修改权归***有限公司财务部。
第28条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财务部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