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互联网涉烟案件之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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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互联网涉烟案件之信息收集
互联网涉烟案件信息的收集基本原理就是利用人们在上网的过程当中,有意
或者无意间遗留下点滴的信息,无论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我们联合公安在内网
和外网中检索资料做反复比对,从而取得线索。
中国互联网络专网统计报告第4043次统计报告表,截止到2021年数据统计,中国手机网民数达到啊7.53亿,手机网民数占总网民数量的98.5%,网站数量
533万个,网页数量2361个。
官方报道中还包括所有现在我们使用的APP状况,
包括我们所有的网民的年龄结构情况,职业情况等。
网络是一个公开的信息传输
和交流平台,网上的个人信息面对大众处于一个公开的状态,任何人都可以从国
内外的情报资源中收集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
同样稽查人员可以在互联网上对信
息进行分析研判,获得有价值情报。
同样也要注意,从外网上获取的信息,要通
过正规的渠道,尽量避免涉及到侵犯个人隐私,通过黑客技术或者人肉搜索获取
信息是违法的。
互联网是世界性交流平台,只要在网络上发布了任何信息,任何网民都可以
浏览。
网络的信息传播不受地域限制,在获取涉烟信息之前要掌握了正确的方法
和途径,不论是传播还是收集,都能加快效率。
网络中不仅有各种文字信息、图
片信息,还有音频视频信息,各种类型的信息资源各有特点。
掌握的情报素材越
多样化,也才能最大限度的获得更多的信息量,不至于遗漏情报研判的信息资源,网络中的信息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不仅涵盖不同历史时期,还包含不同国家、地区的信息内容,涉及政治、军事、科技、人文等许多专业领域,信息内容十分
广泛。
互联网涉烟案件信息收集主要分为文字类、地图类、图片类、工具类四种。
文字类包含有关犯罪嫌疑人信息可以通过校友录,求职网站、微博、QQ、微信等
通讯工具,了解认证信息、上网活动轨迹、单位机构地址信息等情况。
有关物品
信息,可以对赶集网、淘宝网、拼多多等网购平台上面,了解售卖物品情况,了
解求购物品情况,了解求购者的情况这些都是涉烟案件的线索。
地图可以让我们
了解相关人员所在的地理环境信息、交通信息、目标周围环境信息,为我们研判
人员提供服务。
目前主流的软件有谷歌地图、百度地图、高德地图等。
做情报研
判工作,要通过图片要读出更多多的信息。
例如了解拍摄时间情况、了解背景信息、了解同行人员信息等,以及其在互联网上的虚拟身份信息。
工具类主要为互
联网搜索引擎,目前互联网主流的搜索引擎大约有两百多个,比较实用的例如IP
地址查询,能够让信息收集人员快速掌握IP属地信息。
通常在支付宝数据调取
的过程当中,会调取到支付宝IP登录的地址,通过IP登录可以查询嫌疑人的轨迹。
2020年滨州邹平市局查获的“6.02”非法经营案一起典型的利用微信联系购
买销售各类卷烟、通过物流快递发货的假冒卷烟销售网络案件,以销售各类假冒
高中低档国内卷烟和朝鲜、越南走私卷烟为主,涉案人员涉及范围较广,非法网络
覆盖面积大,低价进货高价出售获取高额利润,犯罪嫌疑人隐蔽性强,多名涉案人
员具有反侦察能力,使用各种非实名登记的信息作案,利用快递向全国各地兜售各
类卷烟,涉案地区广,涉案人员多,破案难度大,取证时间长,是当前卷烟市场面临
的巨大隐患。
依照公安部打击涉烟犯罪的典型案例以及相关案件材料。
我们可以明显看出,目前我国的跨国制售假烟犯罪呈现出仿制工艺高、涉案金额高、涉案人员他的组
织严密、分工明确,运输方式多样化、隐蔽性强等特征。
并且主要可以概括为三点。
(一)集团化的特征明显。
相较于国内的一般涉烟案件,大国制售假烟案件的犯罪团伙化特征更为明显。
他们一般通过集团化的运作方式,借助互联网突破地域限制,整合不同地区非法
经营者的个体资源,从而形成多方面协作,去典型的境外生产、跨境走私和境内
非法销售的跨国团伙。
犯罪团伙里面还不乏形成家族式的经营模式。
包括一些夫妻、父母、子女、女婿等,形成了男主外负责收购、生产、加工、运输,女主内
负责销售和追账的模式。
往往还会纠结一些不法人员合伙组建起较为固定的走私
犯罪组织,除了很多都是刑满释放后的同伙再度纠集以外,他们为了牢牢控制团
伙内的其他雇员,或许有的以高额的工资,有的以赠送丰厚的礼品,甚至扣押工
人们的护照,借此来控制工人。
如此形成的犯罪集团,不仅组织严密,而且成员
分工明确。
生产货源、组织卸货、装货、运输、外包、转账等各个环节的人员分
别组成小组,各司其职,相互独立,但他们又相互依附、相互联系,环环相扣。
形成配合默契,运作连贯甚至达到无缝连接的走私运作网络体系。
(二)专业化的特征明显。
针对跨国制售假烟的案件而言,其通常均具有比较完整的假烟生产及销售产
业链。
从烟丝、卷烟纸、滤嘴等原材料的提供高胭脂的生产烟标印刷,然后包胭
脂分装额皮打码,再到走私、入境、伪装、运输、储存、销售分别由专人负责,
并对制假过程进行切割。
国内烟用包装印刷油墨等生产的原辅材料采购则由境外
生产负责人指挥技术指导专员在境内实施采购原辅材料以及最终包装成为成品。
假烟的伪装、运输、出入境和分销环节也由专职人员接应,其专业化程度之高,
基本上涵盖了原辅材料加工、胭脂生产包装等各个环节。
从原料端到生产端,再
到运输端、销售端各产业链。
最终形成了全链条式的专业化犯罪组织。
因而对于
这种高度专业化的犯罪组织,光打掉他的销售端,打的再多,照样可以继续生产
经营,对其几乎没有影响。
只要不铲除源头,在暴力驱使下,其始终会产生新的
网络终端。
(三)影音化的特征明显。
在生产窝点的选择上,随着国内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为逃避国内的打击,
制售假烟活动正呈现快速向周边国家转移扩散的态势。
犯罪分子多倾向于在老挝、缅甸、柬埔寨等周边国家跨境设立制假窝点,并选取多个较为隐蔽的地点进行运
输交易,以尽可能的分散风险。
在运输方式的选择上,人货分离与蚂蚁搬家这两
种也是公认最为普遍的走私方式,主要是在于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的一段时期。
由
于对走私行为的性质、危害等认识不清、定位不准,有的人甚至认为走私是边民
发家致富的有效手段。
由此,边境的走私活动日益增加。
后来,随着对走私危害
认识的不断加深,国家采取多种举措,加大了对中越边境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
击力度,并且一直保持着如今的高压态势,走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得到了有效
遏制。
于是,走私犯罪分子及时改变策略,普遍采取了人货分离及蚂蚁搬家的走
私方式。
人货分离是指走私货主不直接参与走私的实行行为各个环节,而是雇佣
代理人或者其他人采取保护运输方式而为之。
而在交易方式的选择上,这类犯罪
团伙在道路和时间上也会仔细选择,以降低被检查的风险。
如偏向海关和国内各
地检查站交接班的时间,或选择利用夜间避开海关和国内各地检查站绕行偏僻道路,并通过小车多批次运输等方式,尽可能的逃避检查。
在近几年查获的案件中,涉案违法卷烟到达境内后,多采用自媒体方式进行宣传、销售,在宣传方式上通
过视频图片等手段吸引消费者,影音化特征较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