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钢铁工业十年发展规划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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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钢铁工业十年发展规划环评
2007年10月12日
(一)规划名称
广西钢铁工业十年发展规划
(二)规划简介
广西钢铁工业目前的总体水平与国内钢铁工业发达的省市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然而,广西具有沿海、沿边的区位优势,基础建设和工业建设正在快速推进,市场需求日益增长,蕴藏着发展钢铁工业的巨大潜力和优势,当这些优势和潜力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发挥,广西钢铁工业将会出现跨越式的发展,缩小与部分发达省市的差距,成为我国南方的大型钢铁生产基地。
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编制广西钢铁工业十年发展规划,并上报国家发改委,请求国家把广西钢铁工业发展列入全国的规划,以期得到国家宏观的支持。
规划主要内容见表1。
(三)环境影响概述
1、空气环境影响
防城港钢铁项目位于企沙工业区内,根据《广西防城港市企沙临港工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随着工业区的建设,区域环境质量呈下降趋势,但基本仍能够维持在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内。
柳钢已基本达到规划产能,规划实施不会增加对柳州空气的影响。
但按本评价要求全部淘汰炼铁后,SO2、烟尘、粉尘可分别削减6414.9t/a、123.2t/a、2253.2t/a,将会大大减轻对市区大气环境的压力。
钦州、崇左钢铁项目均为钢铁深加工项目,根据同类企业的排污情况,其排污量不大,选址区域大气扩散能力较好,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南宁精钢加工园规模未定,无法分析其大气环境影响。
2、水环境影响
根据《防城港钢铁项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广西防城港市企沙临港工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测分析,正常情况下防城港钢铁基地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影响不大。
柳钢规划产量与现状相比基本上保持不变,随着柳钢2007年1月污水处理循环使用系统的投入使用,柳钢的废水排放量将会大大减少,COD排放量将削减3200t/a,为柳江腾出了水环境容量,将会进一步改善柳江的水质。
钦州、崇左项目均为钢铁深加工项目,根据同类企业的排污情况,其排污量不大,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南宁精钢加工园规模未定,无法分析其水环境影响。
3、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规划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绝大部分得到了有效利用,包括企业内循环利用和社会循环利用。
不可利用部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规划中的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综合循环利用、安全处置后,可实现对资源利用程度的最大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4、生态影响
防城、钦州、南宁、崇左等钢铁工业基地是新规划的用地,随着钢铁工业规划的实施建设,用地性质发生改变,从而使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发生变化。
而柳州钢铁基地是在原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用地上进行建设,对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影响相对较小。
防城港钢铁基地对海洋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温排水升温、温排水余氯、取水系统、含煤废水和灰尘对海洋生态、海洋生物及渔业资源的影响,经分析,正
常情况下,防城港钢铁基地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较小,对项目所在海域的海洋生物影响有限,也不会导致该水域渔业资源的衰退。
6、规划实施的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项目不仅本身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而且由于项目建设,增加社会就业率,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带动第三产业、农业、工业的发展,可明显促进该区域经济的发展。
(四)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
考虑其他规划项目污染物排放的叠加情况下,除柳州市外规划所在其他地市仍有大气环境容量,柳钢按本评价退铁后,SO2将可削减6414.9t/a。
水环境容量方面,除钦州市已无环境容量外,本规划的其余项目COD排放量占剩余容量不足0.1%。
在考虑其他规划项目污染物排放的叠加情况下,除钦州市其他规划所在地市仍有环境容量。
考虑其他规划项目污染物排放的叠加情况下,除柳州市外的其余地市仍有SO2总量指标,但柳钢退铁后,柳州市SO2将可削减6414.9t/a。
除防城港市、柳州市外,其余规划各市已无剩余COD总量指标,考虑其他规划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的叠加情况下,柳州市的剩余总量指标已不足以支持其他规划项目的实施。
因此,规划项目所在的柳州市、钦州市、崇左市应在“十一五”的末期,加大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力度,以确保本规划及其他规划的实施。
(五)主要环保对策
各规划项目根据自身的特点来采取相应有效的环保措施,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可将规划项目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具体见附件报告书简本。
(六)规划方案调整建议
(1)调整柳钢和防钢不符合钢铁产业政策的设备。
(2)在规划中增加对规划项目,尤其是对防钢项目的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进行详细论证。
(3)南宁精钢加工园重新选址并确定规模。
(4)增加淘汰区内钢铁行业落后产能的规划。
(5)明确柳钢在应稳定在现有产能规模同时进行技术改造。
(6)建议柳钢的炼铁生产全部淘汰,建议柳钢的炼铁生产全部淘汰,广西区的炼铁全部放在防城港钢铁基地。
(7)应补充与规划一致的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红线指标,并增加循环经济战略,节能减排等规划内容。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广西钢铁工业十年发展规划》的实施可产生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规划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经过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和减缓影响的措施、执行本评价提出的调整建议后,可将环境影响降到可接受范围内;调整后规划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与自治区和各市的相关规划基本相协调。
在此基础上,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规划方案总体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