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宏磊、国科绿地健康小镇(青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徐宏磊、国科绿地健康小镇(青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2.09.15
【案件字号】(2022)鲁02民终7839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刘琰孙秀强齐新
【审理法官】刘琰孙秀强齐新
【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徐宏磊;国科绿地健康小镇(青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
【当事人】徐宏磊国科绿地健康小镇(青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
【当事人-个人】徐宏磊
【当事人-公司】国科绿地健康小镇(青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
【代理律师/律所】徐迎伏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王义娥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
所;张彩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张戈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万寿刚山东海乐普律师事务所;丁志强山东海乐普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徐迎伏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王义娥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张彩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张戈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万寿刚山东海乐普律师事务所丁志强山东海乐普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徐迎伏王义娥张彩张戈万寿刚丁志强
【代理律所】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山东海乐普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徐宏磊
【被告】国科绿地健康小镇(青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一、撤销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22)鲁0214民初369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徐宏磊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7998元予以退还。

【更新时间】2022-10-04 01:06:24
徐宏磊、国科绿地健康小镇(青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
审民事裁定书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鲁02民终7839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徐宏磊。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迎伏,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义娥,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科绿地健康小镇(青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春阳路88号32号楼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MA3P2A5X5T。

法定代表人:张昊,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彩,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戈,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06号-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599006432N。

负责人:范元钊,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万寿刚,山东海乐普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志强,山东海乐普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上诉人徐宏磊与被上诉人国科绿地健康小镇(青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22)鲁0214民初369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一、撤销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22)鲁0214民初369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徐宏磊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7998元予以退还。

落款
审判长刘琰
审判员孙秀强
审判员齐新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贾立
书记员于国英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