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卫生局关于发布成都市犬伤处置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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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卫生局关于发布成都市犬伤处置医疗机构名单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11.08.22
•【字号】成卫发[2011]79号
•【施行日期】2011.08.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成都市卫生局关于发布成都市犬伤处置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成卫发〔2011〕79号)
各区(市)县卫生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疾控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犬伤门诊管理,配合我市犬伤处置相关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政策出台,今年4-7月,我局组织各区(市)县按照《成都市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设置与管理要求(试行)》对全市开设犬伤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重新审核认定和复核,现将我市犬伤处置医疗机构名单公布如下,在此名单目录中的为犬伤处置费用医保报销定点医疗机构。
请各区(市)县加强对这些机构的监管、指导,确保犬伤处置相关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政策顺利实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