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1)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乳山市崖子镇等九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局部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目录
前言 (1)
一规划调整的理由 (2)
(一)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2)
(二)规划调整的合理性 (2)
(三)规划调整的合法性 (4)
二规划调整指导思想 (5)
三规划调整原则 (5)
(一)评估前置原则 (5)
(二)总量平衡原则 (6)
(三)保护耕地原则 (6)
(四)节约集约原则 (6)
(五)优化配置原则 (6)
(六)公众参与原则 (6)
四规划调整依据 (6)
五规划调整内容 (8)
(一)主要调控指标调整 (8)
(二)布局调整 (9)
六规划调整方案风险影响评估 (15)
(一)调整方案对主要控制目标的影响 (15)
(二)调整方案对社会经济整体影响 (17)
(三)调整方案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8)
(四)规划调整影响评估的主要结论 (19)
七规划调整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20)
(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法定效力 (20)
(二)做好县、镇两级规划的衔接 (21)
(三)严格核定项目用地规模,完善项目建设影响评估 (21)
(四)加强规划调整方案动态监管 (22)
(五)建立目标考核体系,保障规划调整方案顺利实施 (22)
前言
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意见》(鲁国土资发[2013]116号)、《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鲁国土资字[2018]223号)等文件精神,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乳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确定的部分土地用途已难以适应我市发展需求。

为进一步满足市域经济发展需求,合理利用资源优势,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我市拟对夏村镇和乳山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局部调整,编制了《乳山市夏村镇、乳山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调整方案》明确了规划调整的指导思想与原则,确定了规划布局调整方向及规模,进行规划调整影响评价,提出了规划调整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一规划调整的理由
(一)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1、是紧抓国家战略机遇,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指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农产品的加工及出口的发展。

乳山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跟时代步伐,响应国家号召,但在实施乡村振兴发展中,也出现了发展建设用地需求与乳山市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年)不一致、不协调的一面,需要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2、乳山市镇村污水综合整治,实施“生态美县”战略的需要
2016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关于建立全省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制度的通知”鲁建村函〔2016〕14号文,提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5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25号文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45号)要求。

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指引下,乳山市将在短期内取得了重大发展,根据市域的规划用地布局和发展情况,近几年乳山市的发展迅速,已形成一定建设规模。

在2019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
实施“生态美县”战略,奋力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明确提出加大措施实施“碧水工程”,保护县域水体环境质量、提高市民居住生活环境质量、提升乡镇新的旅游环境形象,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达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污水处理要求,启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已非常必要,十分迫切。

3、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的需要
乳山市统筹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协调发展、资源要素配置、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管理机制创新和公共服务供给,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互动。

为满足乳山市乡镇污水处理以及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4、协调区域发展战略,优化产业结构的需要
近几年乳山市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原土地规划布局与城镇规划功能分区不协调,土地规划布局不合理,影响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协调区域发展,需要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乳山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建设用地布局发生变化,导致了部分近期拟建设的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用地布局与现行乳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不相协调。

为保障民生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公益设施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特色小镇发展和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依法依规用地,科学合理地安排建设用地布局,有必要依法对《乳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调整。

(二)规划调整的合理性
《规划》调整,是在符合城镇规划和有利于保护耕地、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上,结合乳山市发展战略与重点的变化,对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进行适当调整。

通过《规划》调整,在市域内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指标不突破,保证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变,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通过《规划》调整,乳山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土地利用更加集约节约,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更适应乳山市未来发展的要求,可以有效保障近期急需建设的民生项目、公共设施、乡村振兴等类型的项目用地,加速推进乳山市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的进程,促进乳山市新时期、新阶段的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得规划切实起到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发挥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空间管制的作用。

(三)规划调整的合法性
结合乳山市实际,启动《规划》调整,调整地块拟建设项目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6条、《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意见》(鲁国土资发〔2013〕116号)等规定,符合各文件中关于
实施规划调整的条件。

二规划调整指导思想
启动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是在坚持保护耕地、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上,对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进行适当调整,规划调整在本区域内做好统筹安排,保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布局不调整,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确保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

规划调整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不突破,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执行,符合相关要求。

通过规划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土地利用更加集约节约,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更适应未来发展的要求,可以有效保障近期急需建设的各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类型的项目用地,加速推进全区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促进新时期、新阶段的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得规划切实起到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发挥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空间管制的作用。

三规划调整原则
(一)评估前置原则
除法律规定的部分情形外,一般规划调整前必须进行规划评估,评估是规划调整的前提和基础,凡提出规划调整,应先开展规划评估。

(二)总量平衡原则
本级规划调整原则上不得突破规划约束性调控指标,确需突破的,应先通过上级规划调整进行统筹平衡。

(三)保护耕地原则
规划调整应以保护耕地为前提,确保规划调整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四)节约集约原则
规划调整涉及的用地标准,应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准入条件和行业用地标准等。

(五)优化配置原则
规划调整涉及的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其目标应比规划调整前更趋于合理、优化,科学配置用地。

(六)公众参与原则
规划调整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行风险评估,举行听证,充分论证,调整方案应按程序进行公示。

四规划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4、《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
5、《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意见》(鲁国土资发〔2013〕116号);
6、《关于省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3〕34号)》;
7、《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8、《威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9、《乳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乳山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11、《乳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
12、《乳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13、《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1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促进乡
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鲁国土资字[2018]223号);
1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节约集约用地保障重大项目建
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90号);
16、《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服务“六稳”
六保“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0〕9号);
17、《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服务“六
稳”六保“工作的补充通知》(鲁自然资发〔2021〕15号);
1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五规划调整内容
(一)主要调控指标调整
1、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规划》要求乳山市2020年耕地保有量57784.33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0774.2公顷。

本次规划调整未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划调整后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持不变,重点推进耕地保护由单纯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转变。

2、建设用地指标
《规划》要求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853.5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464.53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7534.53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3389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93平方米以内。

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752.53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336.95公顷。

本次规划调整只在一般乡镇的九个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内局部调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和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等建设用地增量、总
量和效率指标均保持不变。

(二)布局调整
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情况
通过本次调整调整,耕地数量增加2.6260公顷,其中调入耕地18.8770公顷,调出耕地16.2510公顷,有效的保护了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布局上微调。

在耕地布局调整的过程中严格执行面积不减少、布局总体稳定且集中程度提高的原则,确保了耕地的数量稳定、质量提高和空间布局集中连片。

根据乳山市最新的耕地等级质量更新评价成果,对耕地质量进行了分析。

通过规划调整,调入耕地国家利用等为7等、8等,面积分别为3.5603公顷、15.3167公顷,调出耕地国家利用等分别为6等、7等、8等、9等、10等,面积分别为0.0451公顷、6.4376公顷、9.0004公顷、0.6994公顷、0.0685公顷。

调入耕地质量平均利用等别为8等,调入耕地质量利用等别为8等。

根据目前掌握的产能核算公式(16-等别)*1500进行产能核算,7、8等地对应的产能分别是13500公斤/公顷、12000公斤/公顷,通过计算调入耕地的总产能为231864公斤,调出耕地的总产能为203549公斤,调入耕地总产能优于调出耕地总产能,通过产能平衡完成耕地质量上的占补平衡任务。

2、建设用地布局总体调整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涉及的镇为:崖子镇、诸往镇、午极镇、下初镇、冯家镇、大孤山镇、乳山寨镇、徐家镇、海阳所镇等9
镇。

本次规划调整共调入建设用地规模20.4499公顷,现状地类农用地17.7096公顷(耕地16.2510公顷),建设用地0.0283公顷,未利用地2.7120公顷;同时调出建设用地规模20.4499公顷,现状地类农用地19.8375公顷(耕地18.8770公顷),未利用地0.6124公顷。

本次规划调整调入地块共16个,调出地块共3个。

具体调入调出情况如下:
1、建设用地调入情况
1)崖子镇调整规模0.6899公顷,涉及3个地块;现状地类农用地0.6899公顷(耕地0.0685公顷)。

地块“Z001”位于乳山崖子镇崖子村,总面积0.2012公顷;现状地类全部为农用地0.2012公顷;调整前规划用途为一般农地区,调整后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按照乳山崖子镇崖子村村庄规划,该地块拟用于公用设施用地(崖子镇垃圾中转站)。

地块“Z002”位于乳山崖子镇崖子村,总面积0.0685公顷;现状地类全部为耕地0.0685公顷,耕地等级为10等;调整前规划用途为一般农地区,调整后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按照乳山崖子镇崖子村村庄规划,该地块拟用于公用设施用地(崖子镇污水处理站)。

地块“Z003”位于乳山崖子镇井乔家村,总面积为0.4202公顷;现状地类全部为农用地0.4202公顷;调整前规划用途为一般农地区,调整后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按照乳山崖子镇井乔家村村庄规划,该地块拟用于公用设施用地(马石山水厂)。

2)诸往镇调整规模6.9342公顷,涉及1个地块;现状地类全部为耕地6.9342公顷。

地块“Z004”位于诸往镇东诸往村、沟西村、西诸往村,总面积6.9342公顷;现状地类全部为耕地6.9342公顷,耕地等级为8等、9等);调整前规划用途为一般农地区,调整后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按照诸往镇总体规划,该地块拟用于市重大项目(玫德集团短流程工艺高性能流体输送配件项目)。

3)午极镇调整规模0.0386公顷,涉及1个地块;现状地类全部为未利用地0.0386公顷。

地块“Z005”位于午极镇午极村,总面积0.0386公顷;现状地类全部为未利用地0.0386公顷;调整前规划用途其他用地区,调整后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按照午极镇午极村村庄规划,该地块拟用于公用设施用地(午极镇污水处理站)。

4)海阳所镇调整规模8.9533公顷,涉及1个地块;现状地类农用地6.3011公顷(耕地6.3011公顷),未利用地2.6522公顷。

地块“Z006”位于海阳所镇南浤南村村、小浤村,总面积8.9533公顷;现状地类农用地6.3011公顷(耕地6.3011公顷,耕地等级为7等)、未利用地2.6522公顷;调整前规划用途为一般农地区、其他用地区,调整后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按照海阳所镇南浤南村村、小浤村村庄规划,该地块拟用于海上风电陆上汇交站。

5)下初镇调整规模2.1713公顷,涉及5个地块;现状地类农用地2.1471公顷(耕地1.3322公顷),建设用地0.0030公顷,未利
用地0.0212公顷。

地块“Z007”位于下初镇史家瞳村,总面积0.6735公顷;现状地类农用地0.6523公顷(耕地0.6523公顷,耕地等级为8等)、未利用地0.0212公顷;调整前规划用途为一般农地区、其他用地区,调整后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按照下初镇总体规划,该地块拟用于恒邦化工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

地块“Z008”位于下初镇日照庄村、下初村,总面积0.0756公顷;现状地类农用地0.0726公顷(耕地0.0712公顷,耕地等级为7等)、建设用地0.0030公顷;调整前规划用途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调整后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按照下初镇总体规划,该地块拟用于恒邦化工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

地块“Z009”位于下初镇下初村,总面积0.2953公顷;现状地类农用地0.2953公顷(耕地0.0035公顷,耕地等级为8等);调整前规划用途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调整后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按照下初镇总体规划,该地块拟用于恒邦化工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

地块“Z010”位于下初镇下初村,总面积0.0993公顷;现状地类全部为耕地0.0993公顷,耕地等级为8等;调整前规划用途为一般农地区,调整后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按照下初镇总体规划,该地块拟用于恒邦化工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

地块“Z011”位于下初镇史家疃村、下初村,总面积1.0276公
顷;现状地类农用地1.0276公顷(耕地0.5059公顷,耕地等级为8等);调整前规划用途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调整后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按照下初镇总体规划,该地块拟用于恒邦化工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

6)冯家镇调整规模0.0453公顷,涉及1个地块;现状地类农用地0.0453公顷(耕地0.045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地块“Z012”位于冯家镇冯家村,总面积0.0453公顷;现状地类农用地0.0453公顷(耕地0.0450公顷,耕地等级为6等);调整前规划用途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调整后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按照冯家镇冯家村村庄规划,该地块拟用于公用设施用地(冯家镇污水处理站)。

7)大孤山镇调整规模0.0220公顷,涉及1个地块;现状地类全部为农用地0.0220公顷。

地块“Z013”位于大孤山镇大孤山村,总面积0.0220公顷;现状地类全部为农用地0.0220公顷;调整前规划用途为一般农地区,调整后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按照大孤山镇大孤山村村庄规划,该地块拟用于公用设施用地(大孤山镇污水处理站)。

8)乳山寨镇调整规模0.0686公顷,涉及2个地块;现状地类全部为农用地0.0656公顷(耕地0.0656公顷),建设用地0.0030公顷。

地块“Z014”位于乳山寨镇寨西村,总面积0.0346公顷;现状地类全部为耕地0.0346公顷,耕地等级为7等;调整前规划用途为
一般农地区,调整后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按照乳山寨镇寨中村村庄规划,该地块拟用于公用设施用地(乳山寨镇污水处理站)。

地块“Z015”位于乳山寨镇寨西村,总面积0.0340公顷;现状地类农用地0.0310公顷(耕地0.0310公顷,耕地等级为7等)、建设用地0.0030公顷;调整前规划用途为村镇建设用地区,调整后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按照乳山寨镇寨中村村庄规划,该地块拟用于公用设施用地(乳山寨镇污水处理站)。

9)徐家镇调整规模1.5267公顷,涉及1个地块;现状地类农用地1.5044公顷(耕地1.5044公顷),建设用地0.0223公顷。

地块“Z016”位于徐家镇西峒岭村,总面积1.5267公顷;现状地类农用地1.5044公顷(耕地1.5044公顷,耕地等级为8等),建设用地0.0223公顷;调整前规划用途为一般农地区,调整后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按照徐家镇小浩口村村庄规划,该地块拟用于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乳山市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用地调出情况
1)乳山徐家镇调整规模20.4499公顷,涉及3个地块;现状地类农用地19.8375公顷(耕地为18.8770公顷),未利用地为0.6124公顷。

地块“J001”位于徐家镇老庄村,总面积0.0340公顷;现状地类全部为耕地0.0340公顷,耕地等级为8等;调整前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调整后为村镇建设用地区。

地块“J002”位于徐家镇老庄村,总面积8.7932公顷;现状地类农用地8.7102公顷(耕地8.7102公顷,耕地等级为7等、8等),未利用地0.0830公顷;调整前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调整后规划用途为一般农地区,其他用地区。

地块“J003”位于徐家镇老庄村、东南寨村,总面积11.6227公顷;现状地类农用地11.0933公顷(耕地10.1328公顷,耕地等级为7等、8等),未利用地0.5294公顷;调整前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调整后规划用途为一般农地区,其他用地区。

六规划调整方案风险影响评估
(一)调整方案对主要控制目标的影响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目标主要包括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面积等几个方面。

下面针对以上几个指标及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来分析本次规划调整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的影响。

1、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影响
本次规划调整未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划调整后调入建设用地占用现状耕地面积16.2510公顷,因建设用地调出退出现状耕地面积18.8770公顷,占用耕地面积少于规划调整前,因此,此次规划调整后耕地规模能满足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要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持不变。

同时,在耕地布局调整的过程中
严格执行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且集中度提高的原则,确保了耕地数量稳定、质量提高、空间布局集中连片。

根据乳山市耕地质量成果补充完善成果,调整方案占用的耕地与核减的耕地在质量上是相当的,从而保证了全市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所提高(表6-1)。

因此,本次规划调整不会对乳山市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产生影响,严守了耕地保护的红线,确保了耕地实有面积的稳定和质量不下降,并且减轻了乳山市耕地占补平衡的部分压力、全面落实了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战略任务。

表6-1耕地质量调入与调出情况对比分析
单位:公顷调入地块
调出地块国家利用等

耕地平均质量等别国家利用等别耕地平均质量等别6等
0.0451887等
6.43767等 3.56038等
9.00048等15.31679等
0.699410等
0.0685合计16.2510合计18.877
2、对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目标实现的影响
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以及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途径。

根据《规划》,乳山市2006-2020年可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潜力总量为1450.05公顷,而规划调整后建设少占用耕地指标,因此调整方案对乳山市补充耕地目标的实施产生积极影响。

3、对土地利用总体布局及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影响
本次规划调整主要是对建设用地区和农业用地区作了布局上的局部调整调整,严格遵循了集中布局、集聚建设的原则,在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当地产业的发展,对总体规划做出的适当调整。

规划调整方案通过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将原先未利用的、零散分布的规划建设用地区相对集中调整到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域,使市域内用地指标可以得到更有效利用,同时促进了耕地的集中连片。

通过此次规划调整,不仅可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而且能够实现土地资源与产业布局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充分发挥建设用地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符合土地集约利用的原则。

因此,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总体布局产生积极影响。

4、对土地利用程度的影响
通过土地利用布局调整,依据乳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土地的适宜性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乳山市土地利用统筹兼顾,综合平衡,从时间、空间上合理安排各业用地,为经济各部门发展提供了土地保障;是防止重复建设、产业结构趋同的有效途径,所以使土地利用在空间形态上进行了城乡结合,统筹了城乡经济发展,提高了乳山市土地利用程度及产业聚集度,体现了生态型集约土地利用。

(二)调整方案对社会经济整体影响
1、对乳山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通过本次规划方案调整后,能有效地缓解乳山市社会、经济与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