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Z202424美术造型规程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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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JSZ202424
赛项名称:美术造型
赛项组别:学生组教师组
赛项归属专业大类:文化艺术类
二、竞赛目的
(一)检验基础教学成果
通过技能大赛,充分检验中等职业学校艺术设计及相关专业基础教学成果,对标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符合美术类各专业的通用技能、基本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共性要求。

本赛项注重与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性课程衔接,通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全面的技术技能基础教育,并以“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教、以赛评教、重在提高”的精神,将基础教学内容体现在竞赛内容中,更有利于促进课堂教学的全面提升。

从“竞赛试题”及评分标准、评分方法、评分细则入手,将竞赛成绩的取得建立在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以及完整基础知识链与丰富实践技能的结合。

将日常教学中的专业基本核心技能融入竞赛。

实现以技能大赛为推手,促进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水平整体性提升。

(二)引领职业教育特色
通过技能大赛,促进艺术设计及相关专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业发展。

竞赛试题遵循“源于企业而高于企业,源于真实而高于真实,源于实践而高于实践”的原则,在本专业对接行业的相关职业岗位中,促使教学更好地对接职业资
格岗位,专业教学体系对接行业标准、企业用人要求。

通过技能大赛,全面考查选手的职业道德、基本设计理论水平、基础造型能力和设计创意表现能力的综合职业素养,进一步检验中等职业学校对于文化艺术类专业教学成效,进一步强化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和职业素养的综合运用,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完善“岗课赛证”教学模式,培育工匠精神,推动职业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适应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和建成技能型社会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

(三)选拔优秀职业人才
在覆盖了基础性与专业性的前提下,通过全省技能大赛,选拔出专业基础理论完整,专业基础技能扎实,专业水准过硬,并能灵活进行设计创意的优秀职业人才,通过进一步培养后对标全国技能大赛与世界技能大赛。

同时通过典型优秀人才培养以点带面,更好的带动更多的职业院校整体提升教学水平。

通过技能大赛,对标职教高考、对接岗位技能,为文化艺术类专业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潜能、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塑造学生的综合能力,为我省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在对应和参考相关国家标准及本专业主要教材及标准的基础上,以《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及《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核心课程标准》为导向,进一步对应艺术设计相关职业岗位或岗位群,体现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涵盖丰富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点。

竞赛分为理论基础知识竞赛,美术造型基础竞赛,图形创意设计竞赛(分中职学生、教师两个组别)三个环节任务,所有组别均需参加项目。

具体竞赛内容如下:
(一)美术造型基础:素描人像写生
半身带手人像写生
(二)美术造型基础:色彩静物写生
1.参赛者按规定座位就坐,对摆放好的静物进行写生。

2.色彩静物的写生素材为水果蔬菜、文化艺术器具、厨具与日用器皿、各色衬布等,根据试题要求进行组合。

(三)图形创意设计:
考核内容为图案与装饰设计。

试题给定相应黑白图片素材(黑白图片主题为自然生态环境、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遗产等),选手根据提供的图片素材进行解构与重构、形象联想与创意表达、图形转换与色彩表达,并按照赛题要求的主题进行图案与装饰设计,完成装饰作品一幅。

四竞赛方式
竞赛在四天内连续完成,第一天进行理论基础竞赛,第二天进行美术造型基础竞赛,第三天进行图形创意设计竞赛。

第四天公布竞赛结果。

总分占比分别是:任务一“理论基础”竞赛任务得分占5%,任务二“美术造型基础”竞赛任务得分占60%(素描:30%、色彩:30%),合计总分。

任务三“图形创意设计”竞赛任务得分占35%。

竞赛完成后由裁判员分别进行评判并计算个人总分,于竞赛第四天公布。

竞赛内容简表:
五、竞赛流程
(一)参赛流程
(二)赛项时间流程(以竞赛日程为准适当调整)
六、竞赛赛题
竞赛理论题库将于11月初公布,本赛项赛题为非公开赛题,专家组根据学生组、教师组竞赛内容命题三套赛题,比赛时由监督员抽取其中一套赛题进行比赛,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本赛项样题见附件一学生组样题,附件二、教师组样题。

七、竞赛规则
(一)选手报名
1、本赛项为个人赛项,学生组参赛选手每人可报指导教师1名。

2、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生及五年制高职一
至三年级学生;教师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或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在编教师或已连续聘用三年以上的在聘教师(即2021年9月以前在聘教师)。

获得过省赛、国赛学生组一等奖的学生选手不得参加同组别、同项目2024年度竞赛。

获2022年、2023年教师组一等奖的教师不得参加同一项目2024年度竞赛。

3、报名工作启动后,各市积极组织师生报名参赛,按照大赛组委会规定的报名要求,通过“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络报名系统”报名参赛。

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参赛师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不符合报名资格的选手不得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

如比赛前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学校在赛项开赛前10个工作日出具书面申请,并按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经所在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报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意后予以更换。

5、以各地级市为单位组织参赛,每队一名领队。

负责协调与管理参赛选手,须详细遵照竞赛日程时间流程进行报道、熟悉场地,并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参加各组别竞赛。

竞赛结束后经裁判组评分、核分,于竞赛第四日公布结果。

6、竞赛全程在赛项专家组、大赛组委会、监督组等指导下进行,承办院校需按规定组织赛项各项活动,所有管理、工作人员、选手、裁判共同遵守本赛项规程以及大赛组委会公布的相关制度。

(二)熟悉场地
比赛前一天下午安排参赛队熟悉比赛场地,召开领队会议,宣布竞赛纪律和有关事宜。

(三)赛场规范
竞赛场地应满足江苏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的要求,光线充足,照明良
好,温度适宜;供电供水设施正常且安全有保障;场地整洁。

赛场内分区设置保障区,设有安保、消防、医疗、设备维修和电力抢修人员待命,以防突发事件;赛场还应设有生活补给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为选手和赛场人员提供服务。

(四)成绩评定与结果公布
成绩评定和结果公布由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组成的成绩管理机构负责。

1.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分工、裁判评分审核、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等工作。

2.裁判员根据比赛需要分为检录裁判、加密裁判、现场裁判、评分裁判和统分裁判。

检录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进行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工作;
加密裁判:负责组织参赛队伍(选手)抽签,对参赛队信息、抽签代码等进行加密;
现场裁判:按规定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
评分裁判:负责按评分细则评定成绩;
统分裁判:负责比赛成绩的统计工作。

3.监督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

4.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5.最终成绩经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审核无误后正式公布。

八、竞赛环境
(一)竞赛场地
1.竞赛场地光线充足,照明良好;供电供水设施正常且安全有保障;场地整洁;标准考场应满足不少于13个代表队共约130人左右的竞赛场地。

其中包含
不少于20人/间的标准画室、绘图室以及不少于30人/间的标准机房,以及备用考场与备用机房。

竞赛时应使用相应设施将参赛选手之间进行相互隔离,以免相互干扰;标明赛位号。

竞赛场地平面图和工位布置示意图:
2.竞赛场地设置隔离围栏,非现场裁判员、参赛选手、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场地;竞赛场地划分为检录区、竞赛操作区、现场服务与技术支持区、休息区等区域,区域之间有明显标志或警示带;标明消防器材、安全通道、洗手间等位置。

3.赛场内分区设置保障区,设有安保、消防、医疗、设备维修和电力抢修人员待命,以防突发事件;赛场还应设有生活补给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为选手和赛场人员提供服务。

(二)其它场地
1.开幕式、闭幕式在报告厅举行,要求可以容纳约200人面积。

报告厅可兼作为指导教师休息室,安装有直播竞赛现场的视频终端大屏幕。

2.裁判员工作场所及要求:裁判工作室2间(兼休息室)面积约100平方米,场地可摊铺作品供裁判员评分、提供评分桌、投影、用于读图的计算机和用于统计得分的计算机等供裁判使用。

3.医疗服务及要求:赛场内设置医疗服务区、临时隔离区等,配备足够的医护人员及应急药品,并做好医院联动准备工作,以应对突发情况。

4.赛场保密场所及要求:保密室应与赛场及裁判工作间相应隔离,面积约10平方,配有保险箱。

保密室及保险箱钥匙交由监督员及仲裁员共同保管,保密室内设不联网的计算机1-2台,试卷打印机1-2台,纸张及一般办公文具若干。

5.赛场摄像头安装要求:赛场根据江苏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设置摄像头及相应屏蔽设施,确保摄像头能覆盖整间考场,并能联网进行实时监控及视频直播。

裁判工作间、保密室等均应设置摄像头,赛后须将视频文件进行保存统一上交大赛组委会
九、技术规范
本赛项技术规范按照江苏省中等职业院校职业教育教学要求和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执行。

(一)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改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保障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
6.《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
7.《中等职业学校美术设计与制作专业教学标准》
8.《中等职业学校美术绘画专业教学标准(试行)》
9.《中等职业学校民族美术专业教学标准(试行)》
10.《中等职业学校皮革制品造型设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
11.《中等职业学校民间传统工艺专业教学标准(试行)》
12.《中等职业学校工艺美术专业教学标准(试行)》
13.《中等职业学校艺术课程标准(试行)》
14.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及一体化课程规范
15.《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美术设计与制作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
16.《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核心课程标准》
(二)职业素养规范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
(三)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生产工艺等要求
1.人物素描写生
(1)掌握人物素描写生的观察、构图知识和技能;
(2)掌握人物素描写生的形体、比例、透视、结构、明暗表现等要素;
(3)掌握五官、肢体、手部等的透视变化规律;
(4)掌握人像素描写生的方法步骤与表现方法;
(5)具备良好的形体塑造和深入刻画能力;
(6)能表现出模特的年龄、性别、神态等形象特征。

2.静物组合色彩写生的表现要求:
(1)了解静物组合色彩写生的构图形式及原则;
(2)掌握正确的静物组合写生观察方法和表现手段;
(3)掌握静物组合写生中对整体色调关系的表现;
(4)掌握静物组合中植物、文具以及生活用品等物品的色彩写生的步骤。

3.图形创意一般步骤:
(1)了解图形创意从发散到收敛的两个重要阶段,能进行发散思维和归纳
设计;
(2)了解并体验图形创意过程,掌握图形创意的一般步骤方法,能自觉运用该步骤进行创意训练图形创意命题实践;
(3)熟练掌握图形联想与创意的方法,能根据命题进行特定事物的联想;
(4)领会词汇语言与图形的关联,能进行词语与事物(意与形)的联想与转换;
(5)掌握手绘表达的方法,能根据创意绘制方案图;
(6)会用相应的技法进行创意表现。

十、技术平台
竞赛技术平台标准参考一般艺术设计企业工作室基础技术与要求,配备画室以及计算机房。

(一)竞赛技术平台及设备耗材
(二)竞赛区域耗材
(三)参赛选手自备耗材
(四)辅助工具清单
(五)裁判工作需要的办公用品及设备、测量设备、场所等要求及清单
(六)现场需要配备的技术支持、志愿者、工作人员的要求及数量等
十一、成绩评定
(一)裁判队伍组成
成绩评定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裁判组独立完成成绩评定工作。

由竞赛裁判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具体组成和要求如下表。

裁判员组成与执裁资格要求:
(二)评分方法
1.赛项裁判组负责赛项成绩评定工作,设裁判长一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和管理工作。

2.参赛选手在赛场内进行竞赛,评分裁判员在竞赛过程中与参赛选手不得有任何接触,不得进入竞赛现场或观摩竞赛过程。

3.赛项裁判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透明、无异议”的原则,评分裁判仅根据参赛选手提交的最终竞赛结果进行评分,竞赛过程以及过程性成果不作为评分依据。

4.根据比赛日及竞赛组别分别安排评分裁判组分别评分。

任务一“理论基础”测试全部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自动评分,于竞赛结束后当场评判得分;任务二“美术造型基础”于第二日竞赛结束后组织裁判员对“素描人像写生”与“色彩静物写生”进行评判得分;任务三“图形创意设计”于第三日竞赛结束后组织裁判员进行评判得分。

5.成绩审核方法:各裁判员首先审核自身对选手的原始打分成绩,并签名;裁判长对所有裁判员的打分成绩进行审核,并签名。

6.分任务与组别评分结束后由统分裁判计算个人总分并由监督人员进行核分。

经裁判长核准后最终将所有资料交大赛组委会汇总,竞赛结果由大赛组委会进行公布前任何人员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泄露竞赛试题和竞赛成绩。

(三)成绩复核与解密
监督、仲裁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选手)的成绩进
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

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

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成绩复核、确认无误后进行成绩排名,得出排名结果后进行解密,不允许先解密后排序。

(四)成绩公布
记分员将解密后的各参赛队竞赛成绩进行汇总制表,经裁判长、监督仲裁组签字后在指定地点,以纸质形式向全体参赛队进行公布。

公布2小时无异议后,将赛项总成绩的最终结果录入赛务管理系统,经裁判长、监督仲裁组长在导出成绩单上审核签字后,在发布会上宣布。

(五)评分细则
1.采取竞赛任务得分、错误不传递、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

分别计算各竞赛任务得分,按规定比例计入个人总分。

各竞赛任务得分和竞赛个人总分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竞赛个人总分= 任务一“理论基础”竞赛任务得分×5%+任务二“美术造型基础”竞赛任务得分(“素描人像写生”×30%+“色彩静物写生”×30%)+任务三“图形创意设计”竞赛任务得分×35%。

评分简表:
2.在竞赛时段,参赛选手不遵守赛项规程,有冒名顶替、作弊、扰乱赛场秩序等情形之一的,裁判组根据赛项规程和相关要求,给予选手警告、停止比赛、取消成绩的处分。

3.参赛选手不得在比赛作品上标注含有本参赛队或个人信息的记号,如有发现,该竞赛任务成绩为“0”分。

4.模块一“素描造型”或“色彩造型”,选手独立完成,完成作品需符合模特或静物组合的形象特征;模块二“造型与装饰创作”,选手独立完成设计创作,原创性突出,完全抄袭已发表或已向社会公开的作品,一经查实该模块成绩取消。

(四)任务二“美术基础”评分细则
1.“素描人像写生”与“色彩静物写生”评分细则
(五)任务三“图形创意设计”评分细则
十二、奖项设定(一)参赛选手奖
个人赛按参赛人数: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按参赛人数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名额)。

(二)指导教师奖
获得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
十三、赛场预案
(一)赛前预案组织
1.建立完善的赛项保障组织管理机制,做到竞赛以及竞赛前后各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指挥和协调,确保大赛有序进行。

制定好应急处理预案,并能及时有效的处理各项突发事件。

2.组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竞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明确赛场的布置要求并绘制精确赛场布置平面图,赛场内的家具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组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

(二)竞赛期间预案组织
1. 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

由保卫部门报备辖区派出所、消防及交警大队等,做好赛场外围的人流疏散及车辆疏散的指挥与应急预案。

对赛场中人员密集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2.设置生活保障组,为竞赛选手与裁判提供相应的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

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参赛选手的生活与后勤方面突发事件。

3.设置技术保障组,为竞赛设备、软件与竞赛设施提供维修等服务,保障设备的完好性和正常使用,并在赛场中准备充分的备用设备。

竞赛机器软件调试好自动备份功能,确保在硬件故障时能保存相应进度文件。

在赛前详细检查所有竞赛设备并对竞赛样题进行模拟演练,竞赛中对赛场进行巡查巡视,及时排除设备
可能出现的故障。

4.设置医疗保障服务站,提供可能发生的急救、伤口处理等应急服务。

5.设置外围安保组,对赛场核心区域的外围进行警戒与引导服务。

(三)各类预案
赛前成立由巡视员、专家组长、裁判长、监督组长、仲裁组长、承办校领导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比赛期间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如赛题、设备、安全等),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专家组长,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启动应急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大赛组委会。

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赛项组委会决定。

事后,应向大赛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1.医疗及安全事故预案
(1)现场布置急救设施(如:120急救车和供电车场馆外等候等)。

(2)赛场内设置医疗救护区(如:竞赛期间,安排医生随时处理突发的医疗事故)。

(3)竞赛期间偶发大规模意外事件,立即启动《偶发大规模意外事件处理应急预案》(采取中止比赛、快速疏散人群等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并第一时间报告赛区执委会)。

2.水电事件应急预案
制订责任到人的事件处理小组,竞赛时现场值守,突发水、电供给不良时及时响应,维持秩序的同时,调配专业的人员,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如现场配置水桶、应急发电车值守等)。

3.火灾事件应急预案
制订责任到人的事件处理小组,竞赛时现场值守。

如发生火灾,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切断电源,将易燃易爆物品及时转移到安全地段,同时组织人员使用适宜的灭火器材灭火。

对轻伤人员有医疗人员进行处置,对重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
进行救治。

4.竞赛设备损坏应急预案
制订责任到人的竞赛设备损坏应急处理小组,竞赛时现场值守。

赛场每个工位由赛场工作人员或厂方技术人员负责,及时解决比赛中突发的设备故障,解决不了的,启用备用工位,保证竞赛正常进行。

5.赛卷应急预案
比赛过程中一旦出现赛卷泄密等问题,立即由巡视员、专家组长、裁判长、监督组长和仲裁组长会商,并向大赛组委会报告,启用备用赛卷。

6.竞赛作品提交预案
(1)在赛场规定的场所递交;
(2)在竞赛规定的时间递交;
(3)按照规定的程序递交;
(4)递交现场及过程全程录像;
(5)按照赛题要求提交;
(6)提交电子作品时,应由参赛选手自己操作,参赛选手完成提交操作后,由参赛选手和裁判签字确认。

十四、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制定周密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一)竞赛安全
1.对赛场进行全封闭管理,与参赛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竞赛核心区域禁止除参赛选手以外的指导教师、领队等进入,上述人员在指定休息等待区观看竞赛全程视频监控直播。

2.卫生间、医疗、维修服务、生活补给站和垃圾分类回收点都在警戒线范围内,以确保大赛在相对安全的环境内进行,杜绝发生选手与外界交换信息、串通作弊的情形。

3. 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人员,建立安全机制与管理措施,应对突发事故。

4.组委会安排交通车接送各代表队从驻地至赛场往返的参赛和参加会议等活动。

(二)赛场安全
1.赛场应进行周密设计,绘制满足赛事管理、引导、指示要求的平面图。

竞赛期间,应在竞赛场所、人员密集的地方张贴。

2.赛场平面图上应标明安全出口、消防通道、警戒区、紧急事件发生时的疏散通道。

3.赛场各功能区域、赛位等的标注、标识应进行统一设计,按规定清晰的使用大赛的标注、标识。

4. 所有人员必须凭证件进入赛场,配合做好安检工作,服从指挥,在规定区域活动,不得擅自离开。

5. 参赛选手进入赛场、赛事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

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

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部位的人员进行安检。

6. 选手对比赛过程安排或比赛结果有异议,须通过领队向仲裁组反映。

对于违反赛场纪律、扰乱赛场秩序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终止比赛、取消比赛资格。

7. 比赛期间如发生特殊情况,要保持镇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遇紧急情况,服从安保人员统一指挥,有序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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