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版小学数学六年级上册第六单元分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六比的认识
单元学习目标
1.经历从具体情境中抽象出比的过程,体会认识比的必要性,理解比的意义及其与除法、分数的关系,感受比在生活中的广泛应用。
2.会运用商不变的规律或分数的基本性质化简比,并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
3.经历与他人交流算法的过程,能运用比的意义,解决按比进行分配的实际问题。
4.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初步养成乐于思考、勇于质疑的学习习惯。
单元学习内容的前后联系
在小学阶段,分数的认识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初步认识分数,侧重理解分数的份数定义,即从把整体平均分后部分与整体的数量关系上认识分数;第二阶段分数的再认识,侧重理解分数的商的定义,即分数表示两个整数相除的商;第三阶段理解分数的比的定义,即分数表示两个整数的比,所以,比的认识也是对分数认识的丰富。
本单元就是第三阶段,借助比的认识,发展学生对除法和分数的认识,
沟通知识间的内在联系,加强对现实生活中数量关系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完善认知结构,为以后进一步学习比例以及其他有关方面的知识打好基础。
单元学习内容分析
本单元的学习,是建立在学生已学过的分数乘(除)法的意义和计算、分数的意义及基本性质以及分数与除法的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的,这些知识都是学生学习本单元内容的直接基础。
本单元学习的主要内容有:比的意义、化简和应用。
组织本单元学习内容的思路如下。
本单元教科书编写的基本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供多种情境和方式,让学生经历从具体情境中抽象出比的意义的过程
比是数学中的一个重要的概念,而学生理解比的意义往往比较困难。
为此,教科书提供了大量的与学生已有经验密切联系的情境,引发学生的思考与讨论,并在此基础上抽象出比的概念,使学生体会引
入比的必要性以及比在生活中的广泛应用。
究竟比的必要性表现在哪里?长方形像不像的问题是引入比的现实来源,长方形的形状特征可以用它的长和宽这两个对等的量来刻画,就是这两个量的比。
所以,比是用来刻画事物不可度量的属性的。
如行走的快慢、水果的贵贱,蜜水的甜度等都是不可度量的,但它们都可以用两个可以度量的对等的量来刻画或记录,这就是学习比的必要性。
至于“两个数相除又叫作这两个数的比”,是在数学世界里比的数学意义,即揭示数学知识之间的联系,或者说在数学世界里除法是比的来源。
“哪几张图片与图A比较像”,从几何的角度探究“长方形的长与宽有什么关系”,引入比,体会引入比的必要性;借助“甘蔗
汁”“树高和影长”等生活情境作为进一步理解比的载体,多角度解释比;从“速度”“苹果价格”这两个常见的数量关系理解路程与时间的比、总价与数量的比,逐步抽象出比的意义,由浅入深地引导学生在独立思考、实际操作和合作交流中,体会生活中大量存在两个数量之间比的关系,以利于学生感受比产生的实际景,理解比的意义。
在后续的学习中,还安排了“你能说一个用3:4表示的情境吗”等交流活动,意在从不同的角度帮助学生进一步理解比的意义,也为学生学习正反比例做铺垫。
2.通过画图和列表的方式解决问题,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科书安排了解决按照一定的比进行分配的实际问题,设计了一组有利于引导学生思考和交流的问题,让学生以此为线索,展开思考、尝试、探索与交流,并鼓励尝试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如列表、
画图解释等。
目的就是让学生面对一个问题时,学会如何进行思考,并能够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尝试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对数学问题的理解,从而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提高用比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课时安排建议
内容建议课时数
生活中的比(比的意义) 2
比的化简 3
比的应用
练习五 2
本单元建议学习课时数为7课时。
教师在理解教科书意图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对课时进行适当调整。
知识技能评价要点
本单元知识和技能的评价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1.在实际情境中理解比的意义,能用比表示具体情境中的数量关系。
(参见样题1~3)
说明:评价比的意义的理解时,可以直接让学生把给出的数量关系用比进行表示,并说说这些比的意思;也可以让学生找一找生活中的比,举出比的例子。
2.能正确读、写比,会求比值,理解比与除法、分数的关系。
(参见样题4,5)
3.会用商不变的规律或分数的基本性质化简比。
(参见样题6)
说明:评价学生对求比值、化简比等知识的掌握时,要注意把握难度,数据不要过于烦琐,还可以将比的化简放在解决问题的背景中。
4.能运用比的意义,解决按照一定的比进行分配的实际问题。
(参见样题7,8)
样题1 哪一杯水更甜一些?请通过计算说明。
样题2 下图是一个大圆和一个小圆组成的,O是大圆的圆心。
观察这个图,你能发现哪些比?把发现的比写出来。
样题3 在方格图中画出两个大小不同的三角形,使它们的底和高的比都是3:2。
样题4 填空。
():15=0.8=()%=12
()
=()÷10
样题5 求下列比的比值。
5:9 0.16:0.6 2
3
:
6
7
0.8:
1
2
样题6 化简下面各比。
63:27 4.5:1 0.07:4.2 3
5
:
4
7
样题7 调制210g牛奶,如果奶粉和水按1:6调配,需要奶粉多少克?水多少克?
样题8 笑笑读一本故事书,已读和未读的页数之比是1:5,如果再读30页就读完了该书,则这本书共有多少页?
比是什么
比是什么?比,作为数学名词,目前看到的有如下三种不同的解释。
1.比是表示两个量倍数关系的记录(1999年版《辞海》)。
2.比是表示两个数相除关系的记录(中国大陆小学数学教材)。
3.比是表示两个量对等关系的记录(中国台湾小学数学教材)。
以上三种解释有什么区别?究竟哪一种解释对比的本质揭示得更准确,更合理?
《辞海》的解释
《辞海》对比的注释的全文是:数学名词。
比较两个同类量a和b 的关系时,如果以b为单位来度量a,称为a比b,所得的数k称为“比
值”,记a:b=k或a
b
=k。
“:”是比号,比号前的量称为“比的前项”,
比号后的量称为“比的后项”。
比的这种解释说明了比是在比较两个量的关系时产生的。
但这种解释有缺陷,它不能概括比较两个不同类量的情境。
中国大陆教材的解释
目前中国大陆小学数学教材各主流版本,依然沿用了课程改革前的比的定义,即“两个数相除,又叫作这两个数的比。
”这定义中的两个数,既可以刻画同类量也可以刻画不同类量,这似乎弥补了《辞海》解释的缺陷,但回到现实情境去审视这个定义的合理性时,仍有存疑。
例如,“6÷4”,如果与相应的具体情境联系起来,它有如下三种不同的意义。
1.“等分除”。
6个苹果平均分成4份,每份几个苹果?等分除的商表示的是一个量。
2.“包含除”。
6个苹果的个数是4个梨的个数的几倍?包含除的商是一个量数,它不表示一个量,而表示两个同类量的倍数关系。
3.“当量除”。
4m的铝条6kg,1m铝条多少千克?其中4m与6kg 不是同类量,而是具有对应关系的两个不同类量。
把它们相除,叫作“当量除”。
整数之间的“当量除”,可以转化为“等分除”来理解和处理。
但数一旦扩展到分数(小数)后,“当量除”就不能用“等分除”来理解了。
如0.4m的铝条0.6kg,1m铝条多少千克?这里,就不好理解为“把0.6平均分成0.4份,每份多少”,也不能理解为“包含除”。
这时,0.6÷0.4应理解为“当量除”,其商1.5表示的是一个具有相对意义的量(衍生的量),它的单位是“kg/m”;1.5kg/m,即1m铝条1.5kg。
综观上述“两个数相除”的三种意义,“包含除”和“当量除”都有“比”的内涵,“等分除”只涉及一个量,它只有把一个量进行等分,而没有两个量的“比”的意义。
所以,“两个数相除”与“两个量的比”不是等价的概念。
两个量的比可以转化为两个数相除,但两个数相除不能笼统地说就是这两个数的比。
在课堂教学的实践层面上,这种定义也遇到了尴尬。
珠海市有一
位老师在博客中写道:上“比的认识”的起始课,他的学生就提出了质疑,“既然两个数相除,又叫作这两个数的比,那为什么还要学比呢?”这位老师还为自己不能说服学生,感到十分沮丧与无奈。
比的本质的再认识
长度、面积、体积、质量等常见的量,都是物体可度量的属性。
度量包含“度”和“量”两个方面,“度”是度量单位,“量”是测量;表示度量结果的数,叫量数。
事实上,量数就是量与度量单位(两个同类量)的比值。
物体除了可度量的属性,还有不可度量的属性,如颜色、形状、质地等。
这些属性不可度量,但可以比较。
众所皆知,用蓝色油漆与黄色油漆可以调制成绿色油漆。
笑笑用5罐蓝漆和4罐黄漆调制绿色油漆,淘气用3罐蓝漆与2罐黄漆调制,小明用6罐蓝漆和4罐黄漆调制,他们调成的绿色油漆一样吗?
用“5:4”表示笑笑调制的绿色油漆;用“3:2”表示淘气调制的绿色油漆;用“6:4”表示小明调制的绿色油漆。
判断其中有没有相同的绿色油漆,就转化为判断上述三个比中有没有相等的比。
5:4=1.25:1,这表示笑笑每罐黄漆搭配1.25罐蓝漆;
3:2=1.5:1,这表示淘气每罐黄漆搭配1.5罐蓝漆;
6:4=1.5:1,这表示小明每罐黄漆搭配1.5罐蓝漆。
所以,5:4≠3:2,5:4≠6:4,3:2=6:4。
这表示只有淘气与小明调制的绿色油漆是一样的。
又如,把下面3个长方形画在方格纸(每格边长1cm)上:
长12cm,宽4cm;②长9cm,宽3cm;③长8cm,宽4cm。
观察发现:长方形①与②的形状相同,与③的形状不同。
追究原因,发现:12:4=9:3,12:4≠8:4。
这表明长方形的长与宽的比可以刻画长方形的形状,用以辨别长方形形状的异同。
再如,一只铜质器皿被炒作成是金质器皿,如何揭穿谎言,还原真相?器皿的质地是铜是金我们不能直接度量,但可以分别度量这个器皿与另一个铜器的质量和体积,器皿质量与体积的比,如果与铜器的质量与体积的比相等(或相差无几),就可以断定该器皿是铜质的。
可见,用比来记录对等关系,可以表征事物不可度量的属性,使这些属性具有可比性。
总之,比源于度量;度量解决了物体可度量的属性的可比性,比却能够解决物体不可度量的属性的可比性。
这就是比的本质。
比的相等与比值
比的等价即比的相等。
传统教材由比先引入比值后,用两个比的比值相等来定义这两个比相等。
1993年中国台湾新编教材认为这种方式太过抽象,无法解释比的情境问题中比值的意义如何,所以倒过来先引入比的相等,再引入比值。
另外,由于“比”的引入方式的改变,使得“比”的相等不再可以用比较量除以基准量的商(倍数)来定义。
所以,1993年中国台湾新编教材采用在量情境中讨论,它们是相同的交换关系,相同的组合方式,相同的含量或相同的密度,来引入比的相等。
正如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看到的,淘气与小明两人每罐黄漆都搭配1.5罐蓝漆,就把这两个对等关系的等价关系记成“3:2=6:4”。
换言之,传统教材是直接通过比的前项除以后项的抽象定义来引入比值,再由比值相等与否来定义两个比是否相等;中国台湾新编教材反过来先关心比的相等在量情境中的实际意义,并用此来构架抽象的数学意义。
小明用6罐蓝漆和4罐黄漆调制绿色油漆,其中6罐蓝漆和4罐黄漆是一个对等关系,可以记为“6:4”。
而这个对等关系也有许多相等的对等关系,如“6:4=12:8=15:10=3:2=…”,这些相等的对等关系,也成为一个等价类,此时可选用最简单整数比“3:2”,来代表这一个等价类,并说明这些相等的对等关系都是“每3个对2个”(或说每3罐蓝漆配2罐黄漆)。
进一步地,当最简整数比(例如A:B)具有“每A个对B个”的意义时,教师可以继续询问学生“每A个对B个时,多少个对1个”的问题,例如,“每5L的沙拉油重4kg,多少升沙拉油重1kg?”而形成“5÷4=1.25”的结果,沟通1.25为5:4的比值的共识。
对于一个比“A:B”,找一个后项为“1”而且和“A:B”相等的比,如“A:B=x:1”,此时叫“x”为“A:B”的比值。
比值是比的量化结果,不论比值的定义如何都不可能违反“A:B
的比值是A
B
”的规则。
根据上述比值的定义,比值的意义仍然是每一
个单位的B对应(配对、包含……)A
B
个单位的A。
王永(福建省普通教学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