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借款合同范文汇编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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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借款合同范文汇编7篇
借款合同篇1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为满足生产需要向贷款银行_________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依据_________,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金额
贷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请书确定的借款金额,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贷款用途
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_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三、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

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逾期贷款按逾期金额的_________%加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__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

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用款计划
1.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2.贷款方允许借款方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

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方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六、还款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一次(或分次)还清全部本金。

如不能按分次还款期归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分次还款计划如下:
七、权利义务
1.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2.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3.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八、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

当借款
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九、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

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__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篇2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除了亲戚、朋友、同事相互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大部分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出借人)是银行或信用合作社。

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l)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

传统民法学说认为,消费借贷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仅要双方达成合意,还必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民法学界通说认为,我国的借款合同应理解为诺成合同。

即: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2)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

贷款人负有按合同约定拔付款项给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负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

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借款合同应当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另外,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及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

为了维护贷款人的利益,保证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担保的形式和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

另外,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合同法)第204条、第205条对借款的利率也作了原则性规定。

根据规定,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公民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借款合同篇3
出借人: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
二、借款利率:
三、借款期限:
四、还本付息: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将借款給付乙方的,应当按该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归还借款的,应当按济南市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的约定,支付逾期借款利息、罚息。

3、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律师代理费、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

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x年__月__ 日
借款合同篇4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
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

贷款用于。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
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计收罚息。

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

第三条贷款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

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贷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贷款发放日根据当天的法定利率确定应执行的利率,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

第四条贷款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开户行: ;帐号: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用途之款项。

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日。

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购买房屋,资金不足,特向乙方请求借款。

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_元整),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归还完毕。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红______元作为还款。

在此期间,若甲方的股份分红总额不足捌万元的,甲方需将不足部分补齐还给乙方。

三、甲方等人对第一项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合同篇5
第一条本协议为(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借款合同(下称原合同)的借款延期偿还协议书。

第二条借款方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因贷款到期不能如期归还时,可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展期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原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

$________。

第五条展期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

$________。

第六条展期借款利率:月息________‰。

在协议履行中,如国家调整利率,自调日起,按调整利率执行。

第七条原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条展期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在展期内,借款方应主归还借款。

到期不还,不再重新展期,按逾期贷款处理。

第十条原合同为保证借款合同时,保证人必须提供认可证明。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借款方____份,贷款方____份,保证人____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贷款方:(公章或借款合同专用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借款展期申请审批书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编号: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借款金额到期日贷款审批书编号
合同编号借据编号
展期理理
申请展期金额
早请展期到期日
企业(公章) 担保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年月日
信贷员审查: 章年月日
科股长审核: 章年月日
行长主任审批: 章年月日
借款合同篇6
律师办理企业贷款法律业务指引()
第一章总则
贷款是指贷款人按一定的原则和政策,对借款人提供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并由借款人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商业活动,是商业银行资金运用业务中的一个主要业务品种。

在贷款合同法律关系中,借入资金的一方为借款人,出借资金的一方为贷款人。

贷款业务应遵循商业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经营原则,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

律师在接受委托办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企业贷款法律事务中,同样应明确上述原则。

律师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中的法律服务内容主要是:审查借贷双方的法定资质;参与贷款合同的起草、谈判或审查;在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借贷双方提供法律建议和服务,参与贷款风险管理;解决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律师通过自己对贷款活动的参与,协助借贷双方依法签订、履行贷款合同,
可以帮助当事人实现各自的商业目标,并防范和化解贷款业务中的各类法律风险,促进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

本指引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__指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制订。

本指引主要供律师在为一家境内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一家境内企业的贷款业务提供法律服务时作为一般性的参考,同时兼顾律师为借款人提供法律服务时的需要。

本指引对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业务中的'其他业务中的法律服务,例如拆借、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提供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业务中的法律服务,均有一定指导作用。

银团贷款、项目融资、担保贷款等具有特殊安排的融资活动中的法律服务,以及关于法律意见书等律师专门服务项目,另由专项的业务指引来指导。

在对于依法成立的国家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的贷款业务中的法律服务,也可以参考本指引。

本指引非强制性和规范性规定。

鉴于企业贷款业务在不同时期、不同金融机构、不同区域的客观情况和具体规定、做法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又鉴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可能发生的变化,建议律师在使用本指引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处置。

第二章当事人的相关资格审查
在企业贷款业务中,为保障贷款合同的合法、有效性,首先应对贷款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进行法律审查。

(一)借款人的资格和条件
借款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以及经济、财务上的条件。

如果借款人不具备相应主体资格或者主体资格存在法律瑕疵,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以及相应的其他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因此,律师应当在受
银行委托时,协助审查借款人的主体资格以及证明其具有借款人资格的法律文件。

作为借款人的律师,也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审查借款人在经济、财务等各方面条件,提供有关法律建议协助借款人符合借款人的资质要求。

1.根据《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在企业贷款业务中,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所以:
(1)借款人应当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外,还应当审查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对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需要审查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上述文件应当提供经贷款人经办人员核对与原件一致的、加盖借款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其中营业执照类文书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专用纸上复印并加盖其印章。

(2)企业应当按时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年检,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应当按时加盖年检戳记。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载明的经营期限应当长于贷款期限。

2.根据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借款人一般应具有以下经济、财务条件:
(1)借款人应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其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2)借款人应当已经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有效存款账户;
(3)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金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4)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5)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3.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还应当要求借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以反映并证明借款人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财务状况、重大资产项目、担保情况和重要诉讼情况等。

必要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要求借款人聘请独立的具有公证效应的第三方出具资料真实性证明。

4.借款人应出示其《贷款证》或《贷款卡》。

为有效反映企业借还款状况,减少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建立信贷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贷款证管理办法》,明确企业领取贷款证后,方有资格借款。

所谓贷款证,是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发给注册地借款人的磁条卡,以用作借款人向国内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资格证明。

在实行贷款证管理制度的城市内的法人企业,拟申请借款或已与金融机构有借款关系者,必须申领贷款证。

法人企业只能向注册地发证机关申领贷款证。

一个法人企业只能申领一本贷款证。

贷款证可在实行贷款证管理制度的城市通用。

《贷款证》或《贷款卡》应当按时通过当地中国人民银行的年审,没有按时通过年审的企业法人不得申请借款。

5.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审查借款人的信用情况,作出客观的客户评价,统一评定信用等级,统一授信。

客户评价是指运用规范的统一的评价方法,对需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信贷等融资业务的客户在一定经营期间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从而对客户的信用等级作出真实、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

客户信用等级是反映客户偿还债务能力和意愿的相对尺度,主要从客户的市场竞争力、偿债能力、管理水平和发展前景等方面评定。

信用等级分为AAA级、
AA级(AA+、 AA、 AA-)、A级(A+、 A、 A-)、BBB级、BB级、B级。

在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会将A级及A级以上客户作为基本客户,其中AA级及AA级以上客户是授信业务的主要营销对象;A-级属于控制对象,BBB 级属于调整对象,BB及以下级属于应尽快采取措施清户的对象。

某一客户的信用等级随着对该客户的监测、分析,根据其经营情况变化而不断调整。

客户授信额度,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对于各个客户统一评级的基础上,分别确定各客户在本行系统内一定期限内、一定条件下各类融资金额的总的计划额度。

该额度对于该客户是公开的。

一个法人客户在一个商业银行或其他经营金融业务的法人内,只能由其中一个分支机构按审批程序和授权权限对其核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把贷款、贴现等表内融资业务和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表外融资业务均统一纳入授信管理范围,在所授予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进行这些业务。

所以,评定信用等级和取得授信额度,是企业借款人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前提条件。

律师均应了解。

6.禁止贷款的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般不对其发放贷款:
(1)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和基本条件;
(2)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
(3)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4)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
(5)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
(6)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未落实原有贷款债务的承担责任或提供相应担保;
(7)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二)贷款人的资格要求
根据《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贷款人经营贷款业务必须经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批准,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的批准,不能从事委托贷款的业务。

作为贷款人律师还应当合理提示贷款人必须符合《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有关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各项监控性和监测性指标。

第三章贷款合同的订立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时,律师可以接受借款人委托提供以下服务:
(1)对《借款申请书》进行法律审查;
(2)协助借款人就贷款申请履行必要的公司授权程序;
(3)协助借款人就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法律审查。

(二)贷款调查和审批。

受理借款人申请后,贷款人律师应当配合银行对借款人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
度。

这是贷款业务的一个重要环节,是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的重要保证。

借款人律师可以提示借款人为实现贷款而配合银行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1.为确保银行贷款的安全,律师应协助贷款人对申请贷款的客户进行法律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借款的目的和用途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借款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借款人是否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借款人是否具有法定的借款资质,借款人是否已经获得了所有必需的政府批准,借款人对于借款事项的决策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借款人的公司授权是否充分等。

应当强调的是,对于借款人申请借款的决策文件的审查十分重要。

借款人申请借款的决策文件,是指借款人作为法人的内部组织性文件,以及内部决策机关依据内部组织性文件或者法律规定的程序作出的以借款人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决策性文
借款合同篇7
一:没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协议,出借人如何应对?
借款协议没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如何应对?
在借款中,常出现没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协议,给出借人的生活、工作带来较多的困扰。

那么,如出现上述情形时,出借人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途径予以解决:
1、就还款期限与借款人签订《补充协议》。

根据《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可知,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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