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监狱人民警察职业精神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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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监狱人民警察职业精神研究
作者:武月冬马艳丽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29期
摘要: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对我国监狱人民警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而实践中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精神已经成为了我国监狱人民警察工作和队伍发展的瓶颈。

本文分别从行业法规、人员队伍结构、工作制度以及后勤保障四个方面探讨了在经济建设新时期我国监狱人民警察职业精神的构建对我国监狱人民警察工作的影响和意义。

关键词:监狱监狱警察职业精神
作者简介:武月冬、马艳丽,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10-176-02
2008年3月12日22时许,河北省保定监狱一名在押犯人冲监逃跑。

2009年10月17日14时许,内蒙古呼市监狱4名重刑犯杀警越狱。

这两期重大刑事案件使的一直低调的监狱人民警察突然成了媒体和大众瞩目的焦点,2011年8月18日17时,山东省济南某女狱警和丈夫殴打修车人被行政拘留导致开除公职,监狱人民警察这一职业再次受到人们的关注。

本文旨在从职业精神角度出发来探讨我国监狱人民警察职业在我国21世纪历史发展的新时期,在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的新时期如何改革和发展,以适应我国现阶段不断发展的国情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谐社会的要求。

一、监狱警察与职业精神
(一)监狱警察的概念和特征
监狱警察是指依法从事监狱管理、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的人民警察。

监狱人民警察是我国人民警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

监狱人民警察主要由以下人员组成:(1)各级监狱管理机关的公务员;(2)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公务员;(3)各类监狱科研和教育机构的研究人员和教学人员。

监狱人民警察具有的人民警察所共有的特征:
监狱人民警察是国家行政力量的重要部分,具有阶级性,掌管社会治安,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执行武装性质的任务,配备武器装备。

因此,监狱人民警察具有人民警察所共有的国家性、武装性、治安性特征。

监狱人民警察具有的除人民警察所共有的特征之外的特征:(1)功能特殊性。

(2)角色多重性。

(3)任务艰巨性。

(4)环境特定性。

(二)职业精神的概念和特征
职业精神是与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精神。

社会主义职业精神是社会主义精神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是为人民服务。

社会主义职业精神由多种要素构成,它们相互配合,形成严谨的职业精神模式。

职业精神的实践内涵体现在敬业、勤业、创业、立业四个方面。

职业精神具有以下特征:在内容方面,它总是鲜明地表达职业根本利益,以及职业责任、职业行为上的精神要求。

在表达形式方面,职业精神比较具体、灵活、多样。

社会主义职业精神不同于其他社会制度下的职业精神,它具有以下三个重要特征:第一,它是社会主义精神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们的社会生活分为三大领域,即家庭生活、职业生活和公共生活。

社会主义职业精神就是职业领域内社会主义精神的特殊要求。

第二,它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

社会主义社会消除了人与人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从根本上使职业利益同社会利益、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致起来,各种职业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

因此,各行各业可以形成共同的精神追求,即为人民服务,并使之在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发挥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重要作用。

第三,它的形成和发展具有“灌输性”。

社会主义社会的职业精神是在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基础上形成的。

它的主体内容不像旧的职业精神那樣,可以自发产生,而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教育下,通过有觉悟的职业成员的努力建立起来的。


(三)、职业精神与职业素质的比较
1.概念的不同。

职业素质是劳动者对社会职业了解与适应能力的一种综合体现,其主要表现在职业兴趣、职业能力、职业个性及职业情况等方面。


2.产生的条件不同。

职业素质有先天和后天之分,职业精神则在工作中培养和体现。

3.组成因素的不同。

影响和制约职业素质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受教育程度、实践经验、社会环境、工作经历以及自身的一些基本情况(如身体状况等)。

职业精神包括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信誉,职业作风。

简而言之,具备职业素质不代表具有职业精神,具有职业精神应该具备职业素质。

二、我国监狱警察职业精神研究
前文提及的几起案例,分析起来原因众多,但常言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何一件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我们所看到的事情发生当时的表面现象,也就是说有其背后深层次的因素,制度管理松懈,业务素质不过关,思想麻痹等等,笔者认为职业精神的建立和培养在这当中有着更重要的影响和意义。

(一)现状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我国监狱人民警察的一些基本情况:
1.法律依据——有法难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监狱法,这些都是我国在1978年11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配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要求,先后制定的几部相关法律,后为符合联合国相关条约的要求又做了部分修改,以上几部法律成了我国目前监狱人民警察履行职权的主要法律依据。

但是事实是,以上几部法律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我国一线监狱人民警察在工作当中无法执行(某些条文规定内容与现实情况脱节)。

2.人员队伍构成——近亲繁殖,基于我国传统文化以及一些客观情况的存在,我国监狱人民警察队伍配备相较其他人民警察队伍而言,一直都不给力。

在国家实行公务员招聘以前,我国监狱人民警察后备队伍建设基本是地方司法警校培养一部分,监狱内部子弟继承一部分,那时我国监狱系统流行的“献了青春献子孙,爷爷干完儿子干,儿子干完孙子干”,可谓是真实的写照;在公务员招聘制度实行以后,虽然有所改善,但效果并不理想。

3.工作制度——超强的多面手,我国当前监狱警察在工作中,基本是忙碌于看守、改造与生产之间,每一个基层一线的监狱警察,都在职责上具有全能性——看守、改造、生产的职责全要承担,监狱人民警察是特殊的全能型人才。

4.后勤保障——内外有别,由于我们国家大多数监狱都在人烟稀少,交通不便之地,大墙一筑,既隔离了犯人也隔离了监管犯人的监狱人民警察,对于外界发生的变化信息不很通畅,无法做到与时俱进,更严重的是这种生活条件影响了监狱干警的家人就业以及子女教育。

工作在监狱里面的和工作在监狱外面的是里外两重天。

以上四种因素的存在,从而影响了我国监狱人民警察在对待本职工作以及本职工作的岗位上的全心投入和角色意识的培养,换个角度可以理解为爱岗敬业程度严重不足,这种状况下很难保证监狱干警不会发生工作事故。

一个称职的监狱人民警察首先要爱岗,喜欢他所从事的这个行业这个职位,然后才会敬业,在本职工作当中全身心投入,做出成绩,在自身达标的职业素质的基础上体现出一个合格监狱人民警察应具备的职业精神,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在监管岗位上做出成绩。

即使是一名优秀的监狱干警在目前这种工作环境下,换来的是能量的提前耗尽,对国家和家人来说是无法弥补的损失,湖南永州监狱干警吴战保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干警肖海平的牺牲再一次向我们提出了警示。

(二)改善
1.行业法律法规科学化,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者更应该做到这点。

完善的法律法规意味着科学、意味着效率,它可以使我国监狱人民警察在工作中思路清晰,方向明确,节奏规律,更重要的是师出有名。

完善的法律法规的施行,可以有效的避免我国现阶段某些地方监狱人民警察工作中的随意
性和违法性,可以为新参加工作的干警同志的角色意识培养建立良好的环境,为职业精神的培养打下良好的基础。

2.工作制度规范化,现在需要的是监狱实践系统转变观念,转变监狱干警在一线的职责和角色观念。

在21世纪的今天,一个高效快捷的纪律队伍需要的是精通一门的专业人才,而不是什么都懂什么都不通的全才。

要改变监狱干警一肩挑的现状,通过科学严格的工作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看守、生产、教育改造均由专人负责,除了工作上的必要沟通,其他时候只做本职范围内的,责权明晰赏罚分明。

严格规范的工作制度可以最大化的发挥监狱干警的工作能力,工作目标清晰,可以最大限度的为监狱干警职业精神的发挥提供空间。

3.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化,国家1997年开始的公务员招聘考试已经奠定了基础,现在需要的是国家和地方转变观念改变思路,一方面要放开监狱干警招聘方向,从监狱自身管理和发展出发招聘人才,“保证每一个坑种的都是优质萝卜”。

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强监狱干警自身职业素质的教育和培养,这需要每年定期选拔优秀人才去高等专业学府进行专业技能学习和培训以及监狱干警定期的普遍职业技能专业知识轮训,这些必要的学习为监狱干警对自身职业精神的理解和认同有着不可或缺的影响和作用,更高的职业素质越能更好的发挥工作中的职业精神。

4.后勤保障人性化,古人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可见后勤保障的重要性,打仗制胜的关键是后勤保障要给力,安心稳定的工作状态一样也需要给力的后勤保障。

21世纪的今天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时代,地球上的每个角落的变化可以说是日新月异的,不能保证与外界畅通的联系,迟早是要被这个社会所淘汰的。

而我们国家目前大多数监狱由于客观地理因素物质条件的限制,还无法达到这个要求。

这点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的经验,干警工作实行轮休制度,在监狱工作一段时间然后放一段时间假期回归闹市和家人团聚或者充电,干警家属不随单位,可以居住在经济文化发达地区。

给力的后勤保障可以让监狱干警全身心投入工作当中而无后顾之忧,真正做到爱岗敬业。

(三)意義
21世纪什么最贵?人才!21世纪什么最缺?专业人才!我国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发展离不开专业人才,而监狱人民警察职业精神的培养更不开一支优秀的专业人才队伍和良好的专业理论做支撑。

一方面我国行业高等院校要加强先进专业理论研究,另一方面要打开思路广纳人才,保障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具备足够的专业性,这样才能为监狱干警职业精神的培养和发挥提供空间和基础。

良好的职业精神可以使监狱干警产生充足的精神动力和崇高的责任感使命感,促进其做好本职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成绩,并以其优良的专业态度会吸引一定的新鲜血液投身我国的监狱人民警察行业贡献力量。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已经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国际环境和国内外敌对势力也在改变,我国监狱人民警察如何更好的履行职能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的要求,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在新时期的发展保驾护航,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精神建设是我们必须要面对和经历的。

从监狱人民警察在我国所肩负的职能
出发,我们也必须要把它做好,使的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精神建设成为我国监狱干警将来工作当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内容。

注释:
①刘捷.职业精神.北京东方影音公司.2009年版.
②黄明涛.16节职业素质课.中国致公出版社.2007年版.
参考文献:
[1]王明泉.警察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王泰.监狱法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19994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1954年9月7日政务院.
[6]杨殿升,张金桑.中国特色监狱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7]山东省监狱学会.监狱人民警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出版信息不祥.
[8]冯建仓,鲁兰.中国监狱人民警察权利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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