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试卷3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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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试卷30(题后含答案
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哪种情形下的起诉人不能因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的公平竞争权而享有原告资格?( )
A.认为在一起公共工程的投标过程中行政机关与中标者“暗箱操作”而起诉的投标人
B.某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比,甲商店被评为消费者最信不过单位“奖”,甲商店认为市工商局的评比有失公正而起诉
C.甲商店因认为行政机关批准乙商店成立影响了自己的营业额而起诉
D.某市政府要求对进入本市的产品进行额外的质量检测,某外地企业因而起诉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

公平竞争权是一种在市场竞争中得到平等对待的权利,C项中,乙商店的成立并不构成政府对甲商店的歧视,其公平竞争权并没有受到侵害。

A项属于妨碍市场主体对某一交易机会的平等争取,当事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具有原告资格。

B项属于在没有对相关领域进行调查之前所进行的不公平商检、评比行为,或者也可以说是不法的行政确认,当事人甲商店有原告资格。

D项属于在竞争起点上设置障碍,限制外地商品流入本地市场,当事人为外地企业具有原告资格。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2.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购买一艘货轮从事海上运输,登记为“兴海”货运。

一日,某海关缉私人员检查他们的货轮,认为他们为丁所运输的货物系走私物品。

其后,某海关作出没收货轮和全部货物决定。

甲、乙、丙和丁不服海关的决定。

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 )
A.若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某海关的上一级海关
B.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向某海关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C.甲、乙、丙和丁为共同原告
D.可以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海关为中央垂直领导,当事人申请复议,应向海关的上一级申请;对海关处理的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关案件采用自由选择制度。

故ABD的说法正确。

甲、乙、丙成立了有字号的合伙企业,应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3.甲公司为一私营企业,由于经营有方,效益颇佳。

甲公司所在市政府为改善本市另一家与甲公司经营同类产品的乙公司(国有企业)经营不佳的状况,指令将甲与乙两公司合并。

对此决定,谁无权提出行政诉讼?( ) A.甲公司
B.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乙公司
D.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正确答案:D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

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17条的规定,甲公司作为非国有企业,企业本身或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

而乙公司为国有企业,只有企业本身可以提起诉讼。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本部分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4.某市甲厂与某外资公司组建成中外合资公司,后市工商局因该合资公司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处罚,该公司对处罚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

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厂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B.外资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C.中外合资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D.甲厂有权以合资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B,C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

《行诉若干解释》第15条。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5.下列叙述中的当事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
A.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张某的采光权
B.甲企业是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资方,政府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该合作企业的权益
C.雷某的土地经营承包权被乡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D.某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正确答案:A,B,C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

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13条第1项的规定,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A项的张某可以依据该条以自己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第15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所以B项也正确。

第1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可以自己的
名义提起诉讼。

所以C项中的当事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6.甲、乙、丙三人系同村农民,村里重新调整土地以后,三人均主张自己
对某块土地有承包权。

争议发生后,三人互不相让,发展到相互殴打以致毁坏对方的房屋和家具。

乡人民政府得知此事后,派工作人员到该村进行调查。

后乡政府作出了该块土地的承包权归甲所有的处理决定。

乙、丙均对乡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甲、乙、丙三人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因为乙和丙虽均主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权.但是他们却分别认为该块土地的承包权归自己所有,因而后起诉的人应作为第三人,先起诉的则作为原告B.甲可以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C.乙和丙是共同原告
D.因为乙和丙虽均主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权,但是他们却分别认为该块土地的承包权归自己所有,因此法院可以就乙和丙的起诉分别立案审理,甲在两个诉讼中可以分别作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B,C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

乙和丙因为同一行政行为起诉至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可以合并审理,作为共同原告。

甲和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7.下列哪些人具备原告资格,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A.某村农民李某承包了本村3亩菜园养蘑菇,利润颇丰,但乡政府以退耕还林为由强行收回了菜地的承包权。

村委会主任陈某认为即使起诉也是由村委会出头,李某没这个资格,李某知道陈某怕得罪乡政府不肯起诉,于是自行起诉到法院
B.某中资企业与某外商合资设立了一家化工产品公司,引进了先进的生产线,但是由于排放污水超标被工商机关勒令停业整顿。

该企业苦于联系不到外商共同起诉,但又不能眼见进口设备闲置造成极大浪费,于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了行政诉讼
C.某县民营企业家李某自行创办了一家工艺品厂,其产品出口欧美,销售情况很好,建厂之初,为了取得出口许可,李某将工艺品厂挂靠在县政府下。

后来县政府在整合国有资产时将该工艺品厂易名后收归国有。

李某不服,以原工艺品厂的名义提起诉讼
D.某上市公司在审计机关对会计账目的例行检查中被查出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并被审计机关予以公布,结果对该公司股票价格产生了相当程度的负面影响。

董事会决议以公司的名义对审计局的公布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A,B,C,D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

参见《行诉若干解释》第15~17条。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8.甲之父与乙登记结婚,二人均系再婚。

甲之父去世后,甲因为遗产继承
问题与乙发生纠纷,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当初甲之父与乙二人没有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该结婚登记是违法的,民政部门应该撤销婚姻登记。

则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甲有权提起诉讼,因为该婚姻关系的成立与否直接影响到了甲的继承权B.婚姻登记机关的行为如果违法,则人民法院应该受理甲的诉讼请求,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
C.甲无权提起诉讼,因为婚姻登记属于特定的人身权利,与甲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D.甲与乙的继承纠纷应该通过民事纠纷的途径解决
正确答案:A,B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24条,《行诉若干解释》第12条。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9.某市人民政府为了达到全国卫生城市的标准,成立了市容管理办公室这一临时机构。

某日该办公室在日常卫生检查中发现某商城将大量的货物堆放在旁边,当即指令该商城搬走并清除垃圾。

该商城置之不理。

次日上午,该办公室派人将该商城的货物搬至市政府大院内封存起来。

该商城以市容管理办公室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市容管理办公室的行政强制措施。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市容管理办公室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因此不能做被告,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
B.人民法院在认为市容管理办公室不适格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将被告变更为市人民政府
C.人民法院应该通知某商城市容管理办公室不是适格被告,应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应驳回起诉
D.本案的适格被告应该是市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A,C,D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

依照《行诉若干解释》第20条的规定,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行政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本题中组建市容管理办公室的是市政府,所以,市政府是被告,而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依照《行诉若干解释》第23条的规定,法院应该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的,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所以,B项错误,法院没有依职权改变被告的权力。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10.关于诉讼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的,就应该适用代表人诉讼
B.诉讼代表人的性质如同诉讼代理人,均是代表“被代表人”或“被代理人”进行活动
C.诉讼代表人是由法律规定,当事人推选或人民法院指定产生的,而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行政机关在颁发的证照中确定
D.诉讼代表人也是当事人之一,他参与行政诉讼的目的不只是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A,C,D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诉讼代理人。

B项错在混淆了代表人与代理人的区别,代理人只代表委托人进行诉讼,但并不是当事人,而代表人则是当事人。

E错在代表人的诉讼权利是受到限制的,它不能损害原告方的利益,放弃权利必须经全体同意。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11.孙某与沈某因共同对陈某实施殴打行为受到某县公安局罚款处罚。

孙某不服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被告为某县公安局
B.陈某为第三人
C.人民法院应追加沈某为原告
D.此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B,D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第三人、原告和行政诉讼管辖。

本案为直接起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A项的说法正确。

陈某为受害人,且未提出诉讼,为本案的第三人。

本案被诉行为为罚款,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采取原告就被告规则。

故D项的说法正确。

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23条的规定,沈某应为第三人,C项的说法错误。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本部分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甲、乙、丙3人(甲、丙户籍所在地及乙的经常居住地同在H市T区)合伙在H市S区开办了一家网吧,取名“三子网苑”,但未办理工商登记,亦未领取营业执照。

某日,属地派出所前来检查,发现网吧内有十余台电脑内违规安装了赌博软件,即对网吧负责人甲进行强制拘留,同时还责令网吧停业整顿。

事后,当事人分别就上述行政行为向S区公安局提起申诉,公安局作出了维持的裁决。

12.如本案当事人对派出所处罚决定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应以个人名义提起不服被限制人身自由处理决定的行政诉讼
B.甲、乙、丙三人应以“三子网苑”的名义提起不服责令停业整顿处罚决定的行政诉讼
C.除非甲在S区起诉,否则不服被限制人身自由及停业整顿两个不同的行政诉讼是不可能被同一个法院合并受理的
D.对停业整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起诉的,乙、丙不是适格原告
正确答案:A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18条,《行诉若干解释》第9条、第14条、第46条。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13.如本案当事人不服上述行政行为,均以S区公安局为被告进行起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审查认为被告主体不适格,则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日起7日内以被告不适格的理由直接裁定不予受理B.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日起7日内不可以被告不适格的理由裁定不予受理C.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的,应直接驳回起诉
D.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日起7日内若已通知原告变更被告,而原告不同意的,只要不超出7日,便有权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A,C,D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41条,《行诉若干解释》第23条第1款。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

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

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

居民们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

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

14.居民楼内的居民对有关部门的批准行为是否享有原告资格?( )
A.不享有。

批准行为不是针对居民楼内居民,他们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不享有原告资格
B.不享有。

批准行为与居民楼内的居民之间并不具有利害关系,对居民楼内居民相邻权造成损害的是某公司的建楼行为,他们应该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C.不享有。

尽管居民楼内的居民处于相关人地位,但是批准行为还没有对他们的相邻权造成既存的损害,即这种损害是在将来发生的,因此批准行为与居民楼内居民之间不具有利害关系
D.享有。

居民作为相关人,批准行为已经侵犯了其相邻权,尽管这种损害是楼建成之后才发生,但是这种损害的发生是必然的,因而可以不必等到损害实际发生才起诉
正确答案:D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

《行诉若干解释》第13条。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15.如果居民楼内的所有住户均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以下说法哪些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
A.他们是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
B.他们可以分别委托自己的律师参加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C.他们应当推选l~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D.对于他们的起诉,人民法院有一并审理的义务
正确答案:A,C,D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人。

由于这些诉讼是由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属于学理上所谓的必要的共同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14条的规定,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一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所以,应选ACD项。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16.如果只有2户居民提起了诉讼,其他相关人均未起诉,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下述做法正确的是:( )
A.可以通知其他利害关系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B.因为是必要共同诉讼,因而应当强行追加其他相关人为共同原告
C.有义务通知其他相关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是否参加,取决于他们自己
D.因为是必要共同诉讼,对于不愿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其他相关人,应该强行列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行诉若干解释》第24条第1款。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甲县造纸厂因超标排放的污染物先后造成8户养殖专业户所养鱼苗大面积死亡,损失12万元。

甲县环保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造纸厂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赔偿受损害的8户养殖专业户经济损失8万元;(2)罚款2万元;(3)立即对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停产整顿。

造纸厂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民法通则》的规定,作出如下复议决定:(1)撤销县环保局处罚决定中的第一项和第三项,维持第二项;(2)责令县造纸厂赔偿8户养殖专业户的经济损失12万元。

结合以上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17.有关甲县环保局的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要求造纸厂赔偿8户养殖专业户经济损失8万元为行政处罚
B.要求立即对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停产整顿不是行政处罚
C.罚款2万元为行政处罚
D.三项内容均为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行政处罚。

甲县环保局的处理决定中,第一项为行政裁决,后两项为行政处罚。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18.如造纸厂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
A.因市环保局在复议决定中维持了县环保局具体行政行为中的第二项处罚决定,因而应由县环保局做被告
B.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既有维持的部分,也有撤销的部分,因而从方便起诉人的角度,以市环保局为被告或者以县环保局为被告均可以
C.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既有维持的部分,也有撤销的部分,因而应由市环保局和县环保局做共同被告
D.因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部分撤销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且变更了处理结果,属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因而应由市环保局做被告
正确答案:D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19.对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下列主体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有:( )
A.县环保局
B.造纸厂
C.8户养殖专业户
D.因行政复议决定中有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因此相对人应该起诉县环保局的行政处罚行为,不能起诉行政复议决定行为,因此无人享有原告资格
正确答案:B,C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

造纸厂作为复议决定的相对人,理应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

养殖专业户作为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13条第2项的规定,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某省甲市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在2006年春季展开联合执法行动。

3月10日,两局对甲歌舞厅进行查处,以其违法经营为由,对甲歌舞厅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20.若处罚决定经乙区人民政府批准以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共同名义作出,甲歌舞厅不服申请复议,谁应为复议机关?( )
A.区人民政府
B.甲市人民政府
C.甲市公安局
D.甲市文化局
正确答案:A
解析:考查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法》第15条。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21.若处罚决定由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以两家名义共同作出,甲歌舞厅
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A.由此形成的诉讼为必要的共同诉讼
B.若甲歌舞厅仅起诉文化局,法院只能通知乙区公安分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甲歌舞厅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D.被告应为乙区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B,C,D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以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起诉,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为被告,由此形成的为必要的共同诉讼。

故A项的说法正确,D 项的说法错误。

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23条的规定,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才通知其作为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B项的说法错误。

本案不存在复议前置情形,C项的说法错误。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22.若处罚决定由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以两家名义共同作出,甲歌舞厅请求行政赔偿,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A.甲歌舞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时附带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B.甲歌舞厅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后者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予以赔偿
C.甲歌舞厅向乙区公安分局提出赔偿请求,乙区公安分局只负责赔偿其应当承担的部分
D.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可以向有过失的工作人员进行追偿
正确答案:B,C,D
解析:考查行政赔偿诉讼。

当事人在提出行政诉讼时可以附带提出行政赔偿请求,A项的说法正确。

赔偿义务机关应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本案未明示两个机关的行为违法且造成损失,故B项的说法错误。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c项的说法错误。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D项的说法错误。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参加人
某市A区申某与谢某在B区共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B 区公安分局辖区内某派出所对谢某处以500元罚款,把申某移送到B区公安分局处理。

B区公安分局对申某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

请回答下列问题:
23.如谢某和申某均申请复议,下列有关复议机关的确定正确的有:( ) A.谢某可以向B区公安分局申请复议
B.申某可以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C.谢某可以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D.谢某和申某可以向B区政府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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