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精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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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精排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引言
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内容
一、名称和编码
本名录通过对建设项目按照不同因素进行分类,为每一类项目分配了名称和编码,便于管理和统计。

名称和编码的设定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规范。

二、分类标准
建设项目按照环境敏感性、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1. 环境敏感性: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评估结果,将项目划分为高敏感性、中敏感性和低敏感性项目。

2. 环境影响程度: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评估结果,将项目划分为重大影响、较大影响和一般影响项目。

三、分类管理要求
根据不同类别的建设项目,针对其特定的环境保护需求,制定了相应的分类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环境影响评价:对高敏感性项目和重大影响项目,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提交评价报告。

2. 环境保护措施:对高敏感性项目和较大影响项目,要求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减少环境污染物排放、节约能源和资源等。

3. 监测与监管: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其中,高敏感性项目和一般影响项目的监测要求更加严格。

4. 环境应急预案:建设项目需要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和突发事件。

四、管理机构和责任
本名录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管理机构和责任分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制定、调整和监督。

2.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具体实施和监管。

3. 建设单位:负责按照分类管理要求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保证项目的环境保护达标。

五、名录更新和调整
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建设项目的需求,本名录将定期进行更新和调整。

更新和调整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将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和发布。

结论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加强建设项目对环境的保护管理,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通过对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能够更好地针对不同类别的项目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确保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本名录还规定了管理机构和责任分工,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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