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燃气行业安全检查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燃气行业安全检查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0.12.31
•【字号】冀建城[2010]738号
•【施行日期】2010.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燃气行业安全检查的通知
(冀建城〔2010〕73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
冬季是燃气用气高峰期和燃气事故多发期。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减少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城市燃气安全运行,决定在全省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2011年1月6日开始至2011年1月14日结束。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由省燃气热力管理中心组织,省燃气协会配合,并邀请省燃气专家组有关专家参加,分组对全省燃气行业进行检查。

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两种方式进行,从2011年1月6日开始至1月10日为自查阶段,由各地、各燃气企业根据燃气安全检查内容进行自查;从1月10日至1月14日为省检查组对各市燃气行业进行抽查阶段,抽查期间,在听取各地书面汇报基础上,每市分别抽查一家管道燃气
公司和两家液化气公司。

三、检查内容
(一)各地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管理、市场监管、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三)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及安全运行情况,液化气企业重点是储罐防冻措施落实情况;
(四)燃气管网及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人员值班、巡线巡检、抢险抢修情况;
(五)企业安全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各单位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和入户检查工作的情况;
(七)开展预防突发性事故和相关应急抢险救援的应急演练工作的情况;能否按照有关要求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并做好应急处置紧急事故和抢修服务的记录情况。

四、分组情况
本次检查将分成3组,分赴各地进行检查。

第一组,检查城市:承德、秦皇岛、唐山、廊坊;
第二组,检查城市:张家口、保定、沧州、衡水;
第三组,检查城市:石家庄、邢台、邯郸。

检查组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对照检查内容,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尽快开展工作。

(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春节期间我省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正常运转。

(三)各地认真总结一年来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并将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检查组。

省厅将就本次检查结果、存在问题等进行情况通报。

联系人:耿学华************* 87800508(传真)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