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课例优秀空间优秀资源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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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课例优秀空间优秀
资源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8.05.16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5.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课例优秀空间优秀资源评
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部署,推动我市教育云规模化、常态化、生态化应用,大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的应用,深化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决定开展2018年武汉教育云优秀课例、优秀空间、优秀资源(以下简称“三优”)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各级教学教研人员、管理人员。
二、活动时间
2018年5月—12月
三、活动组织
活动由我局主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承办,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四、评选项目及要求
(一)评选项目
1.武汉教育云优秀课例
依托武汉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创新教育理念与模式,运用平台各项教学工具、学习工具,所实施的优秀智慧课堂课例。
参评的优秀课例必须是基于武汉教育云平台或武汉教育云教学工具(教学助手、互动课堂、家校帮等)进行教学的课例。
包括完整的教学实录,以及同步上传的配套教学资源(教学设计、导学案、课件、课堂检测、课后作业等)。
2.武汉教育云优秀空间
依托武汉教育云平台建设的优秀个人空间。
参评的优秀空间必须是武汉教育云平台上的个人网络学习空间。
空间应资源丰富,内容充实,更新及时。
3.武汉教育云优秀资源
基于武汉教育云工具制作的优秀资源。
参评的优秀资源必须是基于武汉教育云工具(教学助手等)开发的课件和微课。
(二)参评要求
1.每位教师可同时参加以上3类项目评选,每类项目只能上报1件作品(空间)参评。
2.已参加过历届各类评比的作品(空间)无参评资格。
3.参加活动的教师在报名上传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前上传作品有效。
五、活动流程
1.初赛阶段(5月—9月)
初赛阶段以区为单位组织开展。
8月25日前,各区教研室、电教馆开展区级评选,按分配名额推送区级优秀作品进入市级决赛,局直属单位按分配名额推送。
2.决赛阶段(9月—11月)
市教科院组织教育信息化专家和教研员对各区上报的参评作品进行评审,评出市级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
同时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
3.展示阶段(11—12月)
从一等奖作品中选取部分优秀作品进行线下和线上展示。
六、名额分配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各区、各校要站在促进教育信息化常态化应用的高度,调动教师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推进武汉教育云深度应用,实现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常态。
2.抓好落实。
各区教育局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提升工程和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教师、学校参与评选活动和获奖情况与评先评优挂钩,建立督查考核机制,督促各校将工作落实到位。
市教育局将定期通报各区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马涛,65608452;市教科院李立新,85661126。
技术服务:武汉教育云客服QQ群:160188580;武汉教育云客服电话:400-180-1818。
附件:2018年武汉教育云“三优”作品评价标准
武汉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6日附件
2018年武汉教育云“三优”作品评价标准
二、优秀空间
三、优秀资源
1.优秀课件
2.优秀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