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党员活动室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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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E0-0F -41-72-9F
整理人 尼克 党员活动室各项制度
基础医学院党员活动室管理办法党员活动室是党的基础组织开展党内民主、政治生活,进行“三会一课”及其它党员教育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基层党员教育工作主渠道。
必须抓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为此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管理由分党委副书记负总责,分党委委员(院办主任)负责日常管理。
二、党员活动室应建立健全各种制度。
三、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记入学院分党委“资料设施”登记册,派专人进行管理,每年检查一次,如有发现损坏或丢失,需查明原因并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会议室所配备的用品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任何人不得损坏室内一切设施。
四、按时开放活动室,提高使用效率,每月至少使用一次,如“三会一课”、党员学习及其它党组织的活动,按时做好活动记录。
五、活动室的书刊、电教器材等是党员教育的专用物品,不能改做它用,不能随便损坏或丢失。
六、使用后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明亮整洁,电路畅通,以备下次会议使用。
基础医学院分党委
2010年12月15日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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