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气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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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气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2.03.31
•【字号】陕价服发[2012]43号
•【施行日期】2012.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气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价服发〔2012〕43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陕西省气象局:
为进一步规范气象服务收费,满足社会对气象服务多层次的需求,参照外省气象服务收费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对气象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规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各级气象部门为农业、工矿、城建、交通运输、海洋开发、水利电力、环境保护、财贸、旅游、文化教育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从业者(包括外资企业),以及党、政、军领导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创收活动提供的各种专业专项服务,并符合自愿互利原则的,属于有偿服务,可以收费。

气象部门为各级党、政、军领导机关(包括乡、镇政府和政府各职能部门)指挥生产、组织防灾抗灾而提供的气象服务和为军事、国防科学实验而提供的天气预报,以及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自动应答系统等手段向社会提供气象服务,不得收费。

二、取消以下气象服务收费项目
(一)气象预报收费6项
1、半年预报每份60元;
2、短期预报(含警报传递)每月500-800元;
3、区域预报每月150-300元(一个地市以内);
4、跨区预报每月200-400元;
5、全省分片预报每月300-500元;
6、单项要素短时预报每项次5-10元。

(二)气象情报收费7项
1、提供全省雨量表每份5-10元;
2、提供区域雨量每份3-5元;
3、提供全省旬、月雨量表每份15-20元;
4、旬、月气象分析报告每份5-10元;
5、提供区域旬、月雨量表每份10-15元;
6、提供农业气象情报旬报每份8-10元;
7、实时气象资料及传输服务费用面议。

(三)气象资料收费5项
1、日平均、合计值每个0.05-0.10元;
2、旬、月平均、合计值每个0.10-0.20元;
3、某年平均、合计值每个0.30-0.50元;
4、已整编的累年平均、合计值每个1.50-3.00元;
5、气象部门编印出版的资料,按实际编印出版资料成本加10%收取资料工本费。

(四)拍发气象测报收费2项
1、拍发水情报;
2、拍发其他各类气象电报。

(五)气象技术承包和技术成果转让,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气象材料销售、仪器租赁。

(六)连接有线专用气象电路收费2项
1、50波特速率电器,每条电路每小时收费1.00元;
2、75波特速率电器,每条电路每小时收费2.00元。

三、规范保留以下气象服务收费项目
(一)气象预报
1、短时预报: 6小时预报30元/份;
12小时预报50元/份;
2、短期预报:24小时预报40元/份;
48小时预报40元/份;
72小时预报50元/份;
3、周预报:80元/份·次;
4、旬预报:100元/份·次;
5、月预测:300元/份;
6、季预测:800元/份;
7、汛期预测:2000元/份(6-9月);
8、年预测:1200元/份。

本省区域内预报按气象台站数计算,为用户提供的专业气象预报价格面议。

气象雷达监测图、卫星云图、遥感图,气象资料加工、分析和气象灾情分析等特殊气象资料价格面议。

(三)专业气象服务
计费时间以分钟计算,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算。

2、特种气象服务
①天气雷达探测保障500元/小时(连续监测和提供监测数据,及时报告变化情况和分析结果);
②气球施放技术服务10元/个·天;
③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或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2‰收取。

气候影响评价、气候资源评估等应用服务价格面议;
④行业气象服务、专项气象保障服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服务、广播影视气象服务、气象技术咨询服务、非政府行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利用气象装备设施开展的技术服务等价格面议。

(四)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气象技术培训和人员资格认定
1、气象技术专项培训150元/人·天(含场租费、上机费、讲义费等);
2、防雷、气球施放人员资格认定100元/人·次。

(五)气象科普教育1、成人25元/人·次;2、青少年15元/人·次。

(六)气象计量仪器检定、检修(见下表)
本通知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以前凡有关气象服务收费的省定文件和办法即行废止。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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