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华明东区控规说明书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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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说明
一、前言
本区域规编制时间为2019年6月。

编制的依据为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示范镇建设规划;国家、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及技术标准。

编制的主要内容,优化用地布局,完善道路、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配置,制定适宜的控制指标,建设生态宜居住区。

二、现状概况
1、本控规区域位于位于东丽区西北部位,其四至范围:东至赤海路,南至津汉公路,西至东减河,北至北环铁路,总用地面积306.91公顷。

2、道路交通设施
(1)道路
津汉快速路:道路宽度60米,横断面形式为5(人行及绿化)-22.5(车行道)-5(分隔带)-22.5(车行道)-5(人行及绿化)。

杨北路: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

津汉快速路与杨北路相交处为津汉快速路上跨杨北路的简单跨线桥。

赤海路:路基宽9米,路面宽7.5米。

(2)交通场站点设施
规划范围内无交通“场、站、点”设施。

4、市政工程设施现状
(1)在东区五路、赤海路外(局部路段)上有一条由新开河水厂供水至规划自来水加压站的φ800-φ1000自来水干管。

(2)现状在区内有一军粮城电厂至卫国道变电站的两回220KV 电力架空线穿过。

三、规划依据与重点
1、依据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示范镇建设规划,该地区为居住用地。

2、为了贯彻《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示范镇建设规划》意图,顺利实施《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示范镇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规划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利于东区的土地开发出让和建设管理。

四、区域规划功能与规模
1、本区域规划功能主要为居住。

2、容纳人口数量为4万人,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18.29平方米。

3、区域规划用地构成
用地构成汇总表
五、用地布局
1、区域内功能分区布局:除E街坊集中布置公共建筑外,其余街坊以居住用地为主。

2、区域内各项功能的组织、联系,与周边街坊功能的关联要求:每个小区从规划建设上要有特色,各自有独立的物业管理和公共设施和配套服务项目,为小区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环境优美的人居环境。

六、城市景观环境规划设计----针对重点地段
1、开放空间系统规划:在杨北公路以东结合公共服务建筑设置带状中央公园。

并与津汉公路、赤海路、北环铁路防护绿带连接,形成围城绿环。

在津汉公路以北,杨北公路两侧设置月牙状商务公园,开挖月牙状水系并与东减河相连。

将区内现状田埂和树木保留形成道路中心带状公园,并与社区中心绿地及围城绿环构成丰富连续的开放空间。

社区内绿地率控制在40%以上。

公共绿地主要以种植草坪、树木为主,辅设桌椅、石凳和花砖铺地。

兼有提供休闲、娱乐、健身等功能。

沿路带状绿地,以种植树木为主,起到防护、隔音、调节气候支作用。

区内现状树木必须保留,不允许任何原因导致树木的砍伐。

2、建筑和景观设计的控制导向:整体考虑建筑群体的体量、尺度、色彩等因素与地域环境(如现状树阵)的关系,体现“环境友善”的原则。

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历史人文现况。

住宅建筑以多层为主,节点处可以设置小高层。

公共建筑应结合周边开放空间设计,在主要节点处的建筑体量、造型应予突出。

4、夜景照明、广告宣传牌、无障碍设计、应急避难场所等系统控制要求。

5、夜景照明应选用具有自然色彩的光源,人行道和公共绿地的照明宜选用色彩相对柔和的光源,不同场所的灯管高度应有相应的规定。

6、公共场所的广告宣传牌其规划设计和设置应体现安全、美观、大方、有序等原则,以不损害公众利益为前提,避免低级媚俗文化或有碍观瞻甚至不健康等内容的出现。

7、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应符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发的《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8、本区域应急避难场所选择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等空间宽敞、相对安全之处,临时性避难场所用地须≥1000m2/处;永久性的用地须≥10000m2/处,并按其所在地块的用地面积折减,折减率分别为绿地70%,中小学50%。

人均一般为2 m2,特殊情况≮1.5 m2。

9、所有无集中空调的建筑都必须统一设计空调室外机位置,按统一要求安装空调,空调管线不可暴露。

10、须根据人防相关规定配建地下人防设施。

七、地块控制
1、按照《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示范镇建设》对本区域内建筑总量控制指标,结合各街坊与地块具体情况,借鉴中心城区以及行政区分区规划密度研究成果赋值引导。

2、本区域共划分为5个街坊,265个地块。

八、建筑面积规模容量的测算
建筑面积规模一览表
九、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绿化用地面积为61.12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为58.54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4.64平方米/人,防护绿地面积为2.58公顷。

东区整体绿地率核算
计算公式:东区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58.54公顷*75%)+∑(生产防护绿地面积14.64公顷*90%)+∑(各地块用地面积*该地块绿地率)]/东区总用地面积。

东区整体绿地为45%
十、公共设施与配套设施规划
1、公共设施系统规划项目在本区域的用地落实
本控规区域在编制过程中,分别与各专项规划进行了结合,在空间上保障了公共设施和配套设施的用地规模。

根据《天津市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BDJ29-7-2000》安排本规划范围内居住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尤其是公益性公共设施,如小学、托幼、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站、居民活动场、集贸市场、垃圾转运站等。

对居住小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尤其是单独占地具有一定规模的公益性设施尽可能作到定位;如中学、小学、托幼、消防站等,而其他设施则以定性、定量为主,再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开发的总图设计时给予定位。

2、规划按照《天津市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DB29-7-2000》标准,主要将独立占地的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落实到地块内。

3、华明镇人民政府用地面积为1.54公顷,包括单位有镇政府、
工商所、派出所、行侦队、运输管理所、法院和法厅。

4、还布置了行政管理用地1.79公顷,主要负责东西区的行政管理。

5、服务本区域的配套设施的类型、数量与规模
本表的制订参照《天津市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DB29-7-2000》标准,在下一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还应完善和深化。

十一、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一)规划原则
1、应满足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成果对该规划片提出的道路、交通设施要求。

2、既要满足本项目对周边路网产生的交通需求,同时又要通过合理的交通管理及组织措施将其对周边道路的影响减至最小。

3、出入口的位置、数量既要满足本规划片进出交通的需求,与其交通主流向一致;同时要结合周边交通设施,将其设置在道路级别低、对城市交通影响小的道路上,并与道路交叉口要有足够的距离,避免对交叉口交通产生干扰。

4、规划片内部应配有足够的停车设施,以解决其内部停车需求,避免对用地外社会交通产生影响。

(二)道路规划
根据华明示范小城镇规划布局,本规划区内的道路网呈方格网状,具体道路规划情况如下:
津汉快速路:规划为城市快速路,原规划红线控制宽度为60米,原规划横断面即为现状横断面。

根据05年12月1日召开的华明镇规划审查会议的精神,津汉快速路红线控制宽度调整为80米,道路横断面形式以今后批准的相关规划成果为准。

杨北路:为避免过境货运交通对本规划区的影响,本次规划将杨北路镇区内路段调整至北环铁路北侧,调整后的杨北路规划为主干道,红线宽60米,道路基本与铁路平行,向东可至东丽湖地区南北向规划
主干道,引导货运交通绕过本规划镇区。

原杨北路在镇区内路段规划为华明镇内部道路,规划为区内主干路,红线控制宽15米,规划横断面为一块板沥青路面,全部为车行道;人行道在道路两侧绿化带内结合景观设计安排,单侧规划宽度不小于4米。

根据05年12月1日召开的华明镇规划审查会议的精神,规划可以对杨北路华明镇段进行调整,近期保留疏港、大件物流及战备通道使用,待调整道路建成通车后再将疏港等功能调整至华明镇外部。

赤海路:规划为主干路,红线宽40米,规划横断面为3.5-33-3.5。

东区一路:规划为区内次干路,红线宽度为25米,规划横断面分别为3(人行道)-19(车行道)-3(人行道)。

东区二路:规划为区内主干路,红线宽度为15米,规划横断面为3(人行道)-9(车行道)-3(人行道)。

东区三路:规划为区内主干路,红线宽度为15米,规划横断面为3(人行道)-9(车行道)-3(人行道)。

东区四路:规划为区内次干路,红线宽度为35米,规划横断面为3(人行道)-7(车行道)-15(绿化)-7(车行道)-3(人行道)。

东区五路:规划为区内次干路,红线宽度为25米,规划横断面为3(人行道)-19(车行道)-3(人行道)。

东区六路:规划为区内次干路,东区一路至东区二路段红线宽35米,东区二路至东区三路段红线宽15米,东区三路至杨北路段红线宽25米,规划横断面分别为3(人行道)-7(车行道)-15(绿化)-7(车行道)-3(人行道)、3(人行道)-9(车行道)-3(人行道)和3(人行道)-19(车行道)-3(人行道)。

东区七路:规划为次干路,红线宽60米,规划横断面为3(人行道)-7(车行道)-40(绿化)-7(车行道)-3(人行道)。

东区八路:规划为次干路,红线宽60米,规划横断面为3(人行道)-7(车行道)-40(绿化)-7(车行道)-3(人行道)。

九号路:规划为次干路,红线宽25米,规划横断面为3(人行道)-19(车行道)-3(人行道)。

东区九路:规划为支路,红线宽10米,规划横断面为1.5-7-1.5。

东区十路:规划为支路,红线宽10米,规划横断面为1.5-7-1.5。

(三)交叉口规划
津汉快速路与杨北路、赤海路交叉处规划为津汉快速路机动车道连续上跨被交叉路的高架桥,因津汉快速路红线控制宽度由60米调整至80米,故本次规划暂不确定立交引桥段道路横断面,具体形式以今后批准的相关规划成果为准。

杨北路与十一号路、北环铁路相交处规划为杨北公路连续下穿十一号路、北环铁路的地道,机动车地道洞体宽15米,两侧还应设置不小于8米的非机动车及行人地道。

杨北路与东区四路交叉口规划为环形平面交叉口,中心岛半径为28米。

赤海路与北环铁路、东区一路交叉口规划为赤海路连续下穿北环铁路、东区一路的地道,地道引道段赤海路道路红线加宽至50米,引道段道路横断面为5(地面辅道)-6.5(非机动车地道)-1(挡墙)-25(机
动车地道)-1(挡墙)-6.5(非机动车地道)-5(地面辅道)。

此外,其他交叉口均规划为普通平面交叉口。

(四)轨道交通
根据《天津市中心城区轨道线网规划》成果,规划地铁二号线在中心城区内沿卫国道地下敷设通过,在外环线以外沿津汉快速路南侧通过,并在本规划区的西南部设地铁车场。

远期规划考虑将该轨道交通向东延伸,并沿津汉快速路中心线高架通过途经本规划区南部,后延伸至滨海新区。

轨道交通可为本规划区提供安全、舒适、快速、大容量的交通方式,加强本地区与城市中心的联系,提高本地区的交通可达性。

(五)地面公交
为方便区内居民进出中心城区,本规划区主要道路上可开设以小型巴士为工具的内部公交,并安排内部公交与外部公交线路及轨道交通接驳,以满足规划区内部的出行需求。

近期可安排小巴公交线路通往地铁二号线终点站,也可将快速路系统中卫国道上安排的快速公交引入本区,方便本区内居民的出行。

(六)交通设施
1、公交首末站
规划在东区四路与东区十路交叉口西北角、东区六路与东区二路交叉口西北角各设置公交首末站一处,占地面积均不少于3000平方米。

2、社会停车场
规划在东区四路与东区十路交叉口西北角、东区六路与东区二路交叉口西北角各设置社会停车场一处,占地面积均不少于3000平方米。

(七)配建停车场
本规划片内各类建筑应参照《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配建停车场。

具体配建停车泊位指标见下表:
土地出让地块部分配建停车泊位指标表
注:①住宅1:每户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
②住宅2:每户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00平方米。

(八)出入口规划及交通组织
杨北路与赤海路分别由本规划区西侧及东侧通过,杨北路与赤海路均为本规划区对外交通的重要通道,为保证规划区对外交通的顺畅,规划要求上述两条道路上除已规划确定交叉口外不再增加新交叉口。

此外,对于必须开设在快速路以及规划区内主要道路上的出入口,应实行右转进出的交通管制。

规划道路中心桩座标表
注:
2、本表坐标采用1990年天津市任意直角坐标;
3、B1102、B110
4、B1302、B1303各点连线为东区一路规划道路中心线,其中B1104点、B1302两点为折点,其圆曲线半径均为R=15000米;
4、B1714、B1802、F1三点连线为东区二路规划道路中心线,其中B1802点为折点,其圆曲线半径为R=8000m;
5、东区三路规划道路中心线由以下两段组成:
(1)圆曲线:过B1714、B1715两点的圆曲线,圆曲线的圆心为C1,圆曲线半径为R=73米;
(2)B1715、B1804、F2三点连线,其中B1804点为折点,其圆曲线半径为R =8000m;
6、B170
7、B2304二点连线为东区四路规划道路中心线;
7、B2104、B2303、B2305三点连线为东区五路规划道路中心线,其中B2303为折点,其圆曲线半径为R=2117.5m;
8、B1201、B1710、B1704三点连线为东区六路规划道路中心线,其中B1710点为折点,其圆曲线半径为R=150m;
9、B1202、B1713两点连线为东区七路规划道路中心线;
10、B1301、B1805两点连线为东区八路规划道路中心线;
11、B1106、B1107两点连线为九号路规划道路中心线;
12、B1303、B2306两点连线为赤海路规划道路中心线;
13、B1103、B2301二点连线为杨北路规划道路中心线;
15、JD4、JD5、JD6三点连线为津汉公路规划道路中心线,其中JD5为折点,其圆曲线半径为R=2000米;
16、本次规划未给出道路交叉口的规划高程,需待本方案批准后根据本地区的现状地形及地下水文资料另行编制本地区的道路竖向规划。

十二、市政工程场站规划
(一)规划内容
本规划编制内容是对规划范围内的规划干道进行给水、排水、电力、通讯、供气和供热等专项市政设施进行综合规划。

(二)规划方案
1、供水工程
根据整个华明家园地区规划需要,在华明示范小城镇东区内规划一座自来水加压站,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

该地区用水水源来自中心城区新开河水厂,由区内规划的自来水加压站提供。

规划保留现状φ800-φ1000给水干管,规划在东区一路、东区七路、东区四路、东区十路(局部段)上敷设φ600自来水干管;在区内规划干道上敷设φ300-400配水管。

区内管网成环状布置,以保证供水的可靠性。

2、中水工程
根据该地区规划要求,区内规划中水水源由区外华明示范小城镇西区规划的再生水处理厂提供,再生水处理厂的中水用于冲厕、冲洗道路、浇洒绿地、洗车和景观用水等。

另外在规划干道上分别规划φ100-250中水管道。

3、排水工程
规划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

在区内规划一座雨水泵站,流量11立方米/秒,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雨水出路按照就近排入河道的原则就近排入东减河。

污水出路,排入区外华明示范小城镇西区规划的污水泵站;入西区规划的污水处理厂(规模2.2万立方米/日)、再生水厂;之后进行综合利用或入北塘排水河。

根据规划需要,在规划干道上均敷设φ300-700污水管和φ400-2200雨水管。

4、电力工程
规划废除从区内穿过的现状220KV电力架空线,规划入地。

根据整个地区规划需要,在区内规划一座220KV变电站(容量3X15万KVA/座),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规划一座35KV变电站(容量3X2万KVA/座),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座,另外在区内规划一座供电服务所,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

区内规划用电电源分别来自规划的华明新家园220KV变电站、民生村现状220KV变电站和空港2号规划220KV变电站。

规划住宅用电,根据用电量大小设置10KV变电室;规划公建用电,根据用户用电量大小自设35KV、10KV红号变电室(可在建筑内设置)。

规划在东区一路、东区十路上敷设220KV电力电缆;在东区一路、赤海路、东区四路分别敷设35KV电力电缆和35KV、10KV电力排管;在规划干道上均敷设10KV电力电缆。

另外,根据天津市电力空间发展规划要求,在东区一路北侧规划红线外规划预留220KV架空线走廊,控制宽度120米。

5、燃气工程
规划气源采用天然气。

区内用气由津汉公路现状φ700燃气高压管至区外华明示范小城镇西区规划的燃气高中压调压站提供。

规划在东区四路上敷设φ400燃气中压管;在其余规划干道上均敷设φ300燃气中压管。

另外,根据用户用气量的大小合理配置燃气调压站或调压柜。

调压站建筑面积42平方米/座、调压柜占地面积6平方米/座。

6、通讯工程
由区外张贵庄、贯庄现状电话局提供服务。

在区内规划干道上均敷设6-12孔通信管道。

关于市话设备间设置,根据用户需要在建筑内设置。

7、供热工程
根据整个地区规划需要,在区内规划一座集中锅炉房,规模约850 吨/小时,占地面积77402平方米,该规划集中供热锅炉房的高度可满足航空城空域限高要求。

根据需要合理配置热交换站。

在规划干道上规划了热力管道。

8、其他
在规划范围内的杨北路、赤海路现状为公路,规划为城市干道,由于近期保留其现状公路性质,并不对其进行改造,所以本次规划的市政管线设施不在杨北路、赤海路上设置,规划在杨北路东侧的规划东区九路、赤海路西侧的规划东区十路上敷设。

(三)工程负荷用量预测
1、规划指标
(1)供水
住宅生活用水量(含配套公建)130升/人•日;
大型公建用水量 12升/日·平方米建筑面积。

(2)排水
污水量取用水量的85%;
雨水量估算:
暴雨强度公式:按天津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重现期为1年,径流系数取0.5-0.6。

(3)电力
住宅(含配套公建)50瓦/平方米建筑面积;
大型公建 80瓦/平方米建筑面积。

(4)通讯
市话普及率指标取:60部/百人
(5)燃气
综合生活用气负荷(含公建)0.3立方米/人·日
(6)供热
民用住宅 50瓦/平方米建筑面积
公共建筑(含配套公建) 70瓦/平方米建筑面积
2、规划容量预测
(1)用水量: 25348立方米/日;
(2)污水排放量: 21550立方米/日;
(3)电力负荷:202170千瓦;
(4)市话需求量:24000 部;
(5)燃气用气量:12000立方米/日;
(6)热负荷:185.38兆瓦。

十三、实施规划的管理措施建议
1、规划的弹性适应与动态控制
土地使用性质的确定应有一定的弹性,以适应动态管理。

这种弹性可以用土地的兼容性来反映,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在某些特定用地中可以兼容建设一些其它用地性质的项目,但其适建项目必须符合《土地使用兼容表》的规定。

表中将需要建设的所有项目一一纵向列出,横向对应可兼容的用地性质,明确规定哪些项目允许在那类用地上建设,哪些项目在哪类用地上需要有条件的建设(如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建设),哪些项目在哪类用地不允许建设的要求,表格作为技术法规编入文本内,一目了然便于操作,同时给下一步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一定程度的灵活性。

2、对规划用地性质的调整
对规划用地性质的调整以不影响城市结构和布局,便于提高土地的综合价值,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为出发点。

如:在居住用地内允许兼容公建项目;在商业用地内允许兼容写字楼、文化娱乐项目;在一类工业用地内允许建科贸、研发项目等,反之原则上不允许兼容。

可兼容范围需按规定程序报审。

3、控制指标的调整(容积率奖励)
在开发建设的用地范围内凡留出满足规定指标以外的公共开放空间的地块,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要求的前提下,可按容积率的奖励规定,增加地块内内可建建筑面积。

4、对定线道路的调整
对本控规区域内定线的城市主次干道原则上不允许调整,主要支路其路口控制点坐标和红线宽度与道路断面不可变更,支路级以下路如必须调整时,须报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时要保证调整路段的断口与其他路网的衔接,避免断头路的出现,以保证城市道路的畅通。

附录:华明示范镇行政中心功能明细
华明示范镇行政中心由华明示范镇镇政府、工商所、运管所、派出所、刑侦五大队、人民法院华明中心法庭组成。

华明示范镇镇政府包括:
处级领导办公室、副处级以上领导办公室、相应人员、党办、行政办、农业办、综经办、城建办、计生办、财政所、市容环卫所、发展办、会计服务中心、民政残联、劳服所、家园办、经税所、综治办、文教卫、村务公开办、司机室、计算机室、文印室、仓库、档案室、阅览室、中型会议室、小会议室、会客室、楼内传达室(值班室)、食堂、服务大厅、大型会议室、活动室、健身房、洗浴室(含洗衣房)、洗手间、车库
华明示范镇工商所
所领导办公室、管理人员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业务大厅、车库、食堂(含厨房、餐厅)、洗手间、洗浴室(含洗衣间)
华明示范镇运管所
所领导办公室、管理人员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业务大厅、
车库、食堂(含厨房、餐厅)、洗手间、洗浴室(含洗衣间)
华明示范镇派出所
所领导办公室、干警办公室、辅警办公室、值班室、接待室、户
籍(办证室)、计算机室、文印室、档案室、纠纷调处室、候问室、技
术监控室、暂扣物品和赃证物保管室、枪弹和警械室、备勤室、图书
资料室、体能训练房、食堂(厨房、餐厅)、浴室(理发、洗衣)、汽
车库、仓库、大会议厅、小会议室、楼内传达室(值班室)、教育展厅、
门厅、干警宿舍、辅警宿舍、洗手间
华明示范镇刑侦五大队
领导办公室、干警办公室、大会议室、小会议室、值班室、接待
室、计算机室、文印室、档案室、技术监控室、赃物保管室、武器室、
警械室、民警宿舍、图书室、食堂(含厨房、餐厅)、浴室、体能训练
室、车库、仓库、洗手间
华明示范镇人民法院华明中心法庭
庭长办公室、审判人员办公室、书记员、当事人接待室、立案室、
会议室、接待室、中法庭、小法庭、合议室、调解室、陪审员室、律
师室、法警值班室、文印室、审判资料室、案卷存放室、执行物保管
室、车库、库房、宿舍、活动室、食堂(含厨房、餐厅)、洗手间、洗
浴室(含洗衣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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