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制度的通知-眉府函[2015]13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制度的通知
正文: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制度的通知
眉府函[2015]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施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制度,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备案审查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管理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审查,是指建设工程在进行立项申请、项目选址和施工图审批时,将项目有关文件抄送同级防震减灾部门备案。

防震减灾部门在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意见。

市、区县防震减灾部门分级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管理工作。

发改、经信、国土资源、住建、交
通运输、水务、规划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防震减灾部门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监管工作。

二、备案范围
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抗震设防要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和有关专业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抗震设防。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前,主动到同级防震减灾部门办理抗震设防备案手续,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三、备案程序
根据《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7号)和《四川省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6号)要求,建设工程业主取得投资主管部门立项或备案文件后,在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前,填制《眉山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登记表》(见附件),明确拟采用的抗震设防标准和等级,防震减灾部门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审查意见,并签盖抗震设防备案专用章。

四、备案监管
发改、经信、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务、规划等有关项目审批主管部门,要将《眉山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登记表》作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选址和设计审核的必备内容。

设计单位应按照防震减灾部门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

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监理。

五、工作要求
市、区县防震减灾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简化备案程序、缩短审查时间、搞好配套服务、加强程序监督,确保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附件:眉山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登记表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9日
附件
眉山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登记表
眉山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登记表拟建工程项目名称:
拟建工程项目业主:(盖章)
申请人(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日期:
眉山市防震减灾局制
填表说明
1、《眉山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登记表》应在拟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前,由项目业主填写提交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审定。

2、建设工程投资总金额指投资概算或估算总额。

3、类型按所属行业分为大、中、小型。

4、规模指各类建筑物的占地及建筑面积、可形成的生产能力、主要功能指标,如铁路、公路等级及总里程,穿、跨越隧洞、桥梁的个数、长度,电力工程发电总规划容量,水库工程坝高、库容,体育馆总容
5、此表一式三份,申报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各存一份,其余一份报建时送相关审批部门。

眉山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登记表
备案号:眉震防备﹝﹞号申请备案单位(申报人)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建设
工程
基本
情况建设工程名称
建设工程地址
行业及类型
规模及用途
投资总金额
主体高度
最大跨度
拟开、竣工时间年月日——年月日立项或备案审批部门及文号
拟采用的抗震设防参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g)
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s)
场地类别
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备案审查受理人
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申报材料:1.备案审查登记表 2.工程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3.规划许可证明(复印件)——结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