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与征管状况的实施意见(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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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与征管状况的实施意见
为推进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专业化改革,夯实税收征管的各项基础工作,打响XX地税争先进位的“第一枪”,实现征管监控指标在省局考核通报中位次的持续前移。
现就进一步加强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的意义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是省局为顺应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专业化改革内在要求,发挥指标对税源管理工作的监控和导向作用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省局评价各地征管基础工作的重要标尺。
当前我市的各项征管监控指标排名不够理想,基础管理不够扎实,征管和数据质量还存在较大差距。
各地要充分认识并准确定位税源及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要把税源及征管状况监控作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基础保障工作来抓,依托大集中系统,以省局征管状况监控指标为抓手,全面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
各地要建立健全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机制,成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领导小组,加大人员投入、组成工作团队,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分工协作,发挥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领导小组作用
各地要充分发挥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领导小组的作用,特别是机关处室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要求实施机关实体化运作。
征管科技部门负责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牵头构建层层递严的指标体系,按月汇总、通报全市指标监控情况;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税政、法规、规财、数据、征管科技和稽查等业务部门作为成员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监控指标的制定与维护、指标口径的分析、数据过程监控和督促整改工作。
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指标建立与分析工作的技术保障,负责为各业务部门的需求编写SQL语句和指标执行工作。
市局督察内审部门负责对市局发布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指标问题的整改进行督查,定期形成指标问题整改情况督查通报,并负责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督查、追究。
各县(区)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工作,及时整改、反馈存在的问题,并对相关下级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多措并举,推动监控指标在省局考核位次的持续前移
(一)研究制定大集中系统数据录入、维护口径标准。
抽调精通大集中系统业务人员,集中解析省局监控指标SQL语句,理清数据逻辑关系,认真分析研究省局监控指标的计算公式、取数口径,制定出台我市大集中系统数据录入和维护标准以及禁止操作事项。
从源头上把好数据质量关,建立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二)定期召集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小组成员会议(建议省局通报发布后一周内),强化对每期省局发布通报结果的分析,研究整改与指标提高方案。
(三)结合我市征管现状,深入信息采集、数据管理、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全过程,并强化宏观税负、收入质量、税源成长性及服务评价等指标,制定本地化层层递严的指标体系,并根据计划按月发布监控指标通报,以实现对主要税源管理业务的全覆盖和对税源管理质量的全面监控。
(四)开展指标落实的示范性评优解读工作。
为推动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开展,可以采取在指标监控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召开现场会的形式,开展指标落实的示范性评优解读工作,发挥标杆作用。
(五)搭建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平台。
紧紧依托省级大集中系统数据和第三方数据,尽快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技术与业务的融合。
四、强化考核,确保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数据审计考核,提高基础数据质量。
围绕市局出台的大集中系统数据录入和维护标准以及禁止操作事项,按月进行数据审计,对数据录入或维护错误的事项加强考核,与奖金挂钩。
(二)加强对市局发布指标的排名和整改情况双向考核。
对排名前三名或者整改到位的责任单位采用按次加分制,对排名靠后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采用按次扣分制。
(三)指标排名结果引入单位年终考核。
对连续三次以上(含)排名最后的,对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取消班子所有成员半年绩效奖,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三个一流”考核优秀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