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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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光山县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单独公开
第一部分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
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拟定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实施意见;统筹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落实全
县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措施,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意见,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组织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实施意见;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负责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其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光山工作或定居的意见。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措施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实施办法;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实施意见和特殊人员安置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全县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内设机构:办公室、人力资源市场股、就业促进工作股、培训教育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公务员局、军队转业干部股、工资福利股、离退休工作管理股、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保障监察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职称股、社会保险股。
2.下属事业单位:紫水办事处人社所、弦山办事处人社所、十里镇人社所、寨河镇人社所、孙铁铺镇人社所、仙居乡人社所、北向店乡人社所、罗陈乡人社所、马畈镇人社所、殷棚乡人社所、文殊乡人社所、南向店乡人社所、晏河乡人社所、槐店乡人社所、泼河镇人社所、斛山乡人社所、
砖桥镇人社所、凉亭乡人社所、白雀园镇人社所、净居寺管理区人社所、官渡河工业园区人社所、商务中心区人社所。
第二部分光山县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141336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413362元(财政拨款11213362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0000元、专项收入0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1413362元,其中:基本支出7450862元,项目支出3962500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5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95641元、医疗卫生支出366765元、住房保障支出458456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45086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1356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8631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8671元;项目支出396250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运行经费安排2363048元,其中:办公费1162000元,差旅费160000元,维修(护)费123000元,会议费98000元,培训费422048元,公务接待费200000元,购置费198000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11413362元,比上年减少523109.98元。
减少原因:是有些办公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而是根据每年工作需要,按各项工作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再写报告向县财政要追加经费,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费用、举办人才交流服务会、劳动监察办公费、劳动仲裁办案经费等。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00000元。
公务接待费200000元,比上年增加120000元。
增加的原因是物价上涨和需公务接待业务量增多,如上下级业务交流、主办事业单位用人招聘会、送培训下乡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269000元主要采购明细如下:1.台式电脑20个,共计100000元。
2.打印机20,共计60000元。
3.打、复印一体机10个,共计20000元。
4.传真机5个,共计15000元。
5.交换机5个,共计10000元。
6.路由器20个,共计6000元。
7、扫苗仪5台,共计10000元。
8、碎纸机4个,共计8000元。
9、复印机5个,共计30000元。
10、办公家具10个,共计10000元:其中办公桌700元/个,办公椅200元/个,茶水柜100元/个。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如三支一扶大学生所需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遗属定补等。
5.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对个人缴纳医疗保险需县财政补贴部分。
6.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对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需县财政补贴部分。
细化程度
一般公共预算按功能分类到项级
是
一般公共预算按经济分类到款级
是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度“三公”财政经费收支为200000元。
公务接待费200000元,比上年增加120000元。
增加的原因是物价上涨和需公务接待业务量增多,如上下级业务交流、主办事业单位用人招聘会、送培训下乡等。
(二)“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全年安排我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为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2017年期末,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00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为20000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