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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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的通知【标 签】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税收政策问题,税收政策
【颁布单位】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冀财税﹝2002﹞19号
【发文日期】2002-07-23
【实施时间】2002-07-23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营业税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2]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联知识: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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