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中、初级职称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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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中、初级职务资格
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处级单位:
根据2013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师职称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3年度中、初级职务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只有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者,方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不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申报推荐和评审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评审条件和要求
(一)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务评审继续执行职称改革工作正常化以来我市出台的各系列职务资格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
(二)兼职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均任课不少于144学时才允许报评教师系列职称。
(三)必须取得相应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
(四)学历认证和论文检索。
根据省厅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规定,从2 013年开始,参评教师的学历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行学历查询;发表的著作论文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在线查询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将查询结果逐一打印同申报材料一并上交。
经审核有虚报、假报者按。
执行。
(五)从今年开始实行个人、申报单位诚信双承诺制度。
申报人需填写如下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相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罚”;基层单位承诺:“推荐基层单位承诺:本次推荐的人员、程序均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均已认真审核无误,对因未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申报材料信息失实所引发的上访和其他后果,责任自行承担,并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参评教师诚信承诺书放入个人职称评审材料内,各基层单位诚信承诺书需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上交。
4、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推荐上报,逾期将不受理。
三、考核推荐
1、个人申请。
拟参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条件,向所在的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2、各基层单位在12月10日前将申报人员名单及推荐报告交到人事处。
3、基层单位推荐。
基层单位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于初审合格人员于12月18日将材料交到人事处。
人事处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