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同与土司文学关系探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认同与土司文学关系探析
田会莲1;2,彭福荣1
(1.长江师范学院 重庆民族研究院,重庆 涪陵 408100;2.涪陵城区第三小学校,重庆 涪陵 408100) 摘 要:土司文学是我国西南等地各少数民族的珍贵文化遗产,反映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面貌和社会矛盾,与土司国家认同关系密切。
前人及自身研究基础,结合酉阳冉氏土司文学等个案分析,国家认同与土司文学关系密切,前者是后者发生的制度前提,是其发展的促进因素和重要内涵之一。
探讨国家认同与土司文学的关系,或能深化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学研究。
关键词:国家认同;土司文学;酉阳;冉氏 中图分类号:I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332(2019)03-0061-08
基金项目:2018年度国家社科规划一般项目“西南民族地区乡村戏剧调查与研究”(18BMZ094)。
作者简介:田会莲(1978-),女,重庆涪陵人,重庆民族研究院兼职研究人员,涪陵城区第三小学校一级教师,研究方向:
区域文学;彭福荣(1974-),男,重庆涪陵人,长江师范学院教授,重庆民族研究院院长、乌江流域社会经济社会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民族历史文化。
土司文学是我国西南等地各少数民族“乃至整个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化遗产”,反映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面貌和社会矛盾,与土司国家认同密切相关。
[1]尽管作为一种古代民族地区的文学现象,土司文学较早为专家学者关注,[2]彭福荣等2007年梳理了石砫土司文学的发生、成就并正反评价,[3]蔡晓龄在2008年结合明代云南纳西族土司文学个案,认为“少数民族土司家族创作汉文诗歌并形成鲜明气象代代相传,这在文学史上并不多见”,指出土司文学是土司及其族裔子弟创作的文学,从中包含汉文化与纳西族文化紧密的亲和关系。
[4]但蔡氏的研究或不周延,土司文学除少数民族土司运用汉族语言文字的文学创作外,排除土司及族裔子弟创作的民族文学作品。
事实上,云南、贵州等地的彝族等本有民族语言文字的文学传统,极可能存在土司及族裔子弟创作的民族语言文字的文学作品,但很少被纪录传承下来。
对此,彭福荣认为:“土司文学是各族土司及其家族成员创作的文学”。
[5]此后,胡绍华《论容美土司文学与民族文化融合》(2012)、彭福荣《试论重庆土家族土司文学》(2014)、周佐霖《论广西土司文学的开放性特征——以忻城土司官族文人莫震诗歌创作为例》(2015)和柏俊才与赵星《明清之际容美土司文学及其文化互动》(2016)、多洛肯与朱明霞《明清土家族土司家族文学创作及其风貌叙略》(2018)等,均属单一民 族或行政区划及具体土司的文学研究,讨论其文学
本位和文化属性,未能专题论述其与王朝国家的关系。
胡绍华在《论容美土司文学的国家认同意识》(2011)论文中,明确土司文学的文化遗产属性,更从皇帝景从、王朝认同、“正朔”守望、美政向往及否定土司制度等方面,考察容美土司文学与国家认同的关系,实开风气之先,其不足或在于对其缺乏宏观全面的考察。
此外,专家学者在梳理研究成果和探讨土司文化时,也提及土司文学现象。
雷发军与成臻铭《论土家族土司研究的时代特点及未来走势》(2011)、彭福荣与李娟《乌江流域土司文化述略》(2016)、《也谈土司文化的内涵》(2016),均肯定土司文学的文化属性,并被纳入研究视野,惜未着手研究土司文学与王朝国家的关系。
郭玲珍《土司文学史上的又一颗璀璨明珠——读田永红新作<丹王>有感》(2018)是关于土司题材的当代文学创作研究,不在本文研究的范畴。
事实上,国家认同与土司文学始终密切相关,前者是后者得以发生的制度前提,也是其发展的促进因素,更是其重要内涵之一。
为此,在在前人及自身研究基础上,拟从酉阳冉氏土司文学个案出发,探讨国家认同与土司文学的关系,就教于方家,以期深化相关研究。
一、国家认同是土司文学发生的制度前提
作为一种特殊的历史文化事象,土司文学从发
61
《三峡论坛》2019年第3期,总第334期
生角度看,是元明清王朝国家整合与治理体系能力建构完善的产物,是西南等民族地区和各族土民特别其首领国家认同的必然结果。
元明清王朝推行数百年的土司制度为土司文学的发生提供了制度保障,其中“崇儒兴学”的义务性规定是直接前提。
在国家整合中,秦汉至唐宋王朝对西南等地少数民族及其首领采取“附则受而不逆,叛则弃而不追”的羁縻统治策略并形成传统。
宋元交替,元朝囿于国家集权统治能力有限、军政管控成本高昂、西南等地发展不足,在“参用土人”治理云南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吸取此前历朝国家整合和社会治理的制度文明,使羁縻制度发展为土司制度。
明清王朝大为恢拓,土司制度发展完备和严密,除沿袭分别郡州县和羁縻统治外,严格对土司“额以赋役,听我驱调”的义务,[6]作为回应,元明清时期西南等地少的数民族特别其首领基于自身统治地位和利益考量,认同封建王朝续递的国家治统,以品级不等的土司职衔身份,跻身统一多民族国家,“奔走惟命”,履行“王臣”义务。
我国历朝基于“以文化民”的目的,重视中原文化的传播、认同和共享,努力把儒家伦常观念内化到民众的思想和行为当中。
元明清王朝亦重视中原文化传播,利用土司制度,整合西南等民族地区和各族土民到统一王朝国家。
尤其明清王朝规定土司“崇儒兴学”的义务,否则不许承袭职衔,促使民族地区兴起学校,也使土司及族裔子弟成为文教活动的组织者和受益者,为土司文学的发生提供了可能性。
元王朝草创土司制度,但关于土司“崇儒兴学”的制度尚不完满,针对西南等民族地区和各族土民的中原文化传播和儒家伦常涵濡有限。
中统二年(1261),元朝诏禁骚扰文庙,设国子学和路、府、州、县学和书院,要求路、州等地方官循例,诣文庙、祭孔子,向诸生议授经史,选拔德学兼优者,以孝悌忠信廉耻之言训导百姓。
明王朝完善和发展官学和私学体系,强化中原文化传播和儒家伦常涵濡,在滇黔桂蜀等土司地区设立儒学并开科取士,允准土司及其族裔子弟就近入学读书,“照例科供”,甚至以兴学与是否入学读书,调控土司职衔承袭,奖诱土司及族裔子弟参加科举考试,“崇儒兴学”成为土司制度的重要内涵和基本规范。
清王朝控驭土司更加有力,更加重视“崇儒兴学”对土司国家认同的作用,土司制度更趋严密,规定年满十三岁及以上的应袭土司子弟入学习礼,由儒学起送袭职,推动民族地区学校教育的平民化,土司及族裔子弟与汉民子弟一体补廪科贡,促进中原文化传播,强化儒家伦常涵濡内化,为雍正时期在民族地区大规模改土归流做了准备,也客观提高了土司及其族裔子弟的汉文水平和文艺修养。
元明清王朝利用土司制度,建构完善国家治理体系能力,使西南等地的少数民族特别是其首领认同其续递国家治统并政治归附之,以品级不等的土司职衔跻身“王臣”,国家与土司间的政治关联得以建构并日趋紧密;制度性规定土司“崇儒兴学”,促进中原文化传播共享,强化儒家伦常涵濡,达到“以文化民”的目的,营造日趋浓郁的文艺氛围;兴起民族地区和各族土民的学校教育,促成土司及族裔子弟读书习礼,使其逐渐具备运用汉族语言文字,进行诗文创作的才情;客观兴起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营造了文艺氛围,培养了代不乏人的土司文学作者,促成土司文学世家出现。
根据土司制度的规约,西南等地的少数民族首领政治归附元明清王朝,认同其续递的国家治统,“崇儒兴学”的制度性规定,促成民族地区兴学,是土司文学发生的逻辑前提,营造文艺氛围,培养诗文作者,形成文学世家,如云南纳西族丽江木氏,彝族姚州高氏、宁州禄氏,湖广与四川土家族容美田氏、酉阳冉氏、石砫马氏等土司文学世家。
[7]301
结合地方史志和家族谱牒可见,土家族酉阳冉氏土司是土司文学的典型代表之一。
冉氏土司在诗文词创作有所成就的土司主要是冉兴邦、冉瑄、冉云、冉舜臣、冉仪、冉元、冉御龙、冉天育、冉奇镳、冉永沛等,土司舍人主要有冉亨、冉天泽、冉裕棐、冉永涵等。
其中,冉云幼好文翰,娴吟咏。
冉元通经义,能文章,喜览胜留题。
冉天育幼业儒师,精通文翰,长于律绝诗歌创作,军旅诗气魄雄浑悲壮,是重庆土家族填词第一人。
冉奇镳吟咏诗酒,擅长五言格律,多伤春悲秋之作,著《玉楼诗卷》、《拥翠轩诗集》等,主持修纂家族谱牒。
另外,末代土司冉永沛也与入酉文士吟咏诗酒。
查元明清时期云南纳西族丽江木氏土司及其族裔子弟,亦生活在有诗词传统的“大家族”,与知名文人诗礼唱酬,诗词歌赋均有建树,作品甚至被纳入《四库全书》等典籍。
“其中木公、木增成就最为显著,各有一千多首诗作流传后世”。
[4]广西
62
国家认同与土司文学关系探析
忻城莫氏土司接受中原文化影响,土司莫振国制定《教士条规》,并和莫景隆有诗文传世。
后舍人莫震中举,著有《廉书》、《草草吟》诗集,是莫氏土司家族甚至忻城地区学有专著,诗成专集的第一人,在壮族文学史上具有较为重要的地位和影响。
容美田氏土司重视学习汉文化,认同共享中原文化,接受儒家伦常涵濡,形成前后续递的文学世家,汉语文的“文史类”创作包括司志、史篆、谱牒、碑文等,“纯文学”创作涵盖诗、词、散文、剧本等。
其中田舜年、田九龄、田宗文、田玄、田霈霖、田既霖、田甘霖、田舜年等诗歌最成熟,影响大,各有诗文集成,最终被辑成《田氏一家言》,于12卷篇幅辑录诗歌近3000首,其中500余首传承至今。
二、国家认同是土司文学发展的促进因素
在大一统历史框架和地方行省管理体制下,西南等民族地区和各族土民特别其首领政治归附于元明清王朝,认同其续递的王朝国家治统,在履行职衔承袭、朝贡纳赋、奉调与征和崇儒兴学等义务过程中,促进土司文学的发展。
(一)职衔承袭与土司文学
元明清王朝根据西南等地少数民族首领领地大小和人口多寡,设置衔品不等、分属文武的土司政权,实现王朝国家对民族地区和各族土民的间接统治,职衔承袭是极其重要的方面。
依据元明清王朝土司制度的规约,西南等地土司及其族裔子弟依制按序承袭职衔,促进明清时期土司文学的发展。
1.明清土司赴京袭职利于土司文学发展。
在元代制度基础上,明清王朝规定了土司赴京袭职,确保土司职衔承袭的严肃性、权威性、真实性。
《明史·土司传》指出:洪武年间,明朝规定土司承袭职衔,“袭替必奉朝命,虽在万里外,皆赴阙授职”。
[8]明清鼎革后,国家进一步完备土司制度,规定严格循制续递土司职衔,要求应袭土舍远赴京城,接受吏部官员甚至皇帝的正身核验。
根据《大清会典》卷589的记载,清王朝直到康熙十一年(1672)才被题准“土官袭职,停其亲身赴京”。
[9]明清王朝强制规定土司赴京袭职,反映国家整合和治理体系能力建构完善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繁琐严格的程序,凸显王权神圣和国家干预,强化土司及族裔子弟甚至土民的国家意识和王朝权威,促其接触汉区社会,感受异域文化,交结文人墨客,品读汉文典籍和文学作品,成为激发其诗文创作热情和提高作品品格和扩大文学影响的重要契机,利于土司文学的发生,是提升文艺创作水准的积极因素。
2.赴京袭职催生土司文学作品。
在元朝土司职衔承袭“胥从其俗”的基础上,明清王朝严格规定依序承袭土司职衔,在避免土司及其族裔子弟争袭和冒袭中,直接催生西南等地土司家族谱牒等“文史类”作品。
明代西南等地土司及“其子弟、族属、妻女、若婿及甥之袭替”职衔,提交“宗支图本”“土司承袭人预造名册”多份,“该管衙门委堂上官体勘应袭之人”,“取具结状宗图”,连人保送赴部奏请。
因此,云南、贵州和广西等地的土司编修家族谱牒,应对王朝国家对土司职衔承袭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要求。
《万历野获编·补遗》卷四指出:土官承袭,凭宗支图为据,云南贮有土司宗系,职衔袭替最为方便,贵州、广西土司以自藏谱牒请求袭职,彼此纷争累年不决,甚至称兵构难。
清王朝更严格规定土司承袭职衔的年龄、次序、程序和提交文本,要求土司及承袭世职之人“将功次、宗派及职守事宜填注”在钤印号纸,“每遇岁终,各将世系、履历及有无嗣子,开报布政司注册,三年入觐时报部,以凭稽核”,[10]规定即使选择本支伯叔兄弟子侄承袭,也要“取其宗图并土人信服甘结”等物。
[11]265为顺利有序承袭职衔和表达慎终追远、感念祖先功业、教化家族子弟,西南等地各族土司无不重视修纂“文史类”的家族谱牒,较为有力地保障土司职衔的续递顺利,避免民族地区出现权力真空和职衔争袭引发夺位祸乱。
酉阳冉氏土司及族裔子弟视家谱为“国本之首重”和“世基之攸赖”,重视编修家族谱牒,主持并任命专人编修家谱,采用牒记式文字,重点载录子嗣大宗世系,略及小宗生息状况,次序分明地表述世系、事功,家族谱牒等“文史类”作品,用作承袭土司职衔和延续土司政权,意图达到慎终追远、正本清源的目的,成为从家庭向群体延伸、加强家族凝聚力向心力和寻根问祖的纽带和凭借,显示宗法思想和中原文化在民族地区和各族土民的传播及接受程度。
酉阳冉维屏“耽好图籍”,由于领地安平无事,“以旧谱毁于兵燹”,于明万历十六年(1588),主持编修家谱,亲手纂订族谱,以旧本家谱“残缺蠹帙数板”考详世系,别次昭穆,生卒婚配,“复为完书”,有明瞿唐来知德撰《冉氏家谱叙》,
63
《三峡论坛》2019年第3期,总第334期
“斯无负祖宗汗马之勋及世谱传记之义”。
清康熙元年(1662),酉阳冉奇镳主持编修家谱,在《凡例》指出“旧本无篇次,乃杂录错载,而阅之者猝难辨析”,显示冉氏土司撰作“文史类”作品的热情和能力有所提升。
另外,土司冉御龙于万历三十年(1602)集梓关于先人诰敕成《敕诰恩荣录》。
明户部右给事中邹廷彦作序,“以为忠孝兼尽焉”,亦属于“文史类”的作品集成。
广西多有我国壮族土司分布,也因土司职衔承袭而颇重编修家族谱牒等“文史类”作品。
“壮族中有姓氏谱牒,始于明朝。
因为那时朝廷规定土官袭替必须提交宗支图本查验,否则不许承袭,其目的就是防止旁人冒袭”。
至明末崇祯年间,东兰、泗城、田州、果化、向武、都康、下雷、上映等州壮族土司都修撰族谱。
[12]7-24明代中叶后,容美土司发起“文明化”运动,田氏土司和简氏土官等通过家族谱牒,建构“家族的王朝权贵祖先和英雄历史”,获得资深“统治权威和发展空间”,“也建构了容美土司国家认同的原生情感”。
[13]对此,广西忻城土司莫煕南诗歌《述祖德》其一有“整顿家规次第行”,“对祠好动感情生”等诗句,表明莫氏土司亦建祠供祖、修谱定规的活动,催生家族谱牒等“文史类”作品。
民国马学良在云南武定调查,在土司衙署阅见彝族武定凤氏土司永历十年(1656,顺治十年)的《世袭宗支图谱册》。
[14]128
(二)崇儒兴学与土司文学
元明清王朝本着“以文化民”的动机和目的,规定等地各族土司“崇儒兴学”的“王臣”义务,强化中原文化认同共享和儒学教育,促使民族地区兴起学校,对土司文学具有壮大作者队伍、提升文艺修养、提高创作能力、丰富作品内涵、营造文艺氛围的作用和意义。
尽管元代土司“崇儒兴学”不显,明清王朝发展和完善土司制度,规定土司“崇儒兴学”的义务,促进中原文化的认同共享和儒家伦常的涵濡内化,促使民族地区兴起学校,实现“以文化民”的政治目的。
土司及族裔子弟为保有自身统治地位和利益,融入王朝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强化自身土司国家认同,履行“崇儒兴学”义务,认同共享中原文化,接受儒家伦常的涵濡,按例选送家族子弟入国子监读书习礼,学习汉文经世典籍和优秀作家作品,利用君臣、父子、忠孝伦常,在民族地区实行宗族统治,兴起司学和科举教育,设立儒学、学宫等文教设施,延请汉裔精英教授子侄土民,借助科举教育和开科取士,鼓励族裔子弟和土民考取甚至捐纳功名,培养土司文学的作者、营造文艺创作的氛围,推动领地内外的文人交游唱和,使土司及族裔子弟具备文学创作能力,甚至出现土司文学世家,推动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文人文学的本土化。
随明永乐初年兴起学校,酉阳土司及族裔子弟逐渐能够运用汉族语言文字进行文学创作,形成代不乏人的文学世家,与领地内外的文人学者颇有交往。
《酉阳直隶州总志》卷17《人物志二》记载:“冉永涵字芳林,号竹田,酉阳宣慰使冉奇镳庶长子。
幼嗜读书,耽吟咏。
宣慰每游宴赋诗,涵必预席。
时康熙初年,胜国遗民多有流寓在酉者。
涵投辖挽留,宾主极一时之胜。
所居铜鼓潭,有别业在黄泥堡。
涵依山傍水,为岩山园、花木桥亭,景地清绝。
涵日偃息其中,无复有出山志,遂以明经终老。
所著有《蟪蛄声诗集》,凡四卷”。
[13]另外,岁贡生冉永淑系酉阳宣慰使冉奇镳第七子,与土舍冉永涵隐居自适,其七绝《山居即事》有“山中习静老烟霞,叠石为墙竹树遮。
早闭柴门无个事,看他蜂子学排衙”等诗句。
除酉阳个案外,西南等地各族土司在“崇儒兴学”过程中,自身及族裔子弟逐渐具备较强的文学创作能,亦能礼遇领地内外的文人墨客,促进土司文学发展。
根据《武定凤氏本末》记载,土司凤英“四礼”即儒家封建伦常“正家”,“一经”即儒家经典“教子”,以汉儒为师,崇儒尚艺之风大盛。
云南彝族蒙化土知府左氏被人目为“全忠全孝人家”,“以文治文才出名的土知府还有左祯、左文臣、左星海、左世瑞、左嘉谟、左元声等人”,均偏重文才,广纳文人学士,[14]137其中,土司左正最有文才,与杨升庵、李元阳和朱光霁等明清名士结为至交,影响其族裔崇儒习文,颇多京师、举人和岁贡。
广西忻城土司莫震得中举人,三次赴京朝考,往返于忻城和京城之间,撰作《过洞庭湖》、《登岳阳楼》、《登金山寺》等诗,其《寄怀兼呈卢牧园吴荔村黄光斗吴纯嘏》有“沉醉高歌君忆否?醒来相感自今余”等诗句,其《慰友落第》用“寄语同侪休介意,一生不赋落花诗”诗句劝慰友朋。
其族裔《清明祀祖》诗表达“骨肉追思”“莫氏忠良多效国”,“金榜名题光后胤”者有之,“一门文武国中良”,更是
64
国家认同与土司文学关系探析
“亭宗优境集名士”,[15]172-196可见莫氏土司文人雅集状貌。
(三)军事征调与土司文学
元明清王朝允准西南等地各族土司拥有私人性质、规模不等的土兵武装,对其额以“奉调与征”的“王臣”义务,在其保境安民、拱卫社稷、征御敌国中,体现“听我驱调”的国家权威。
土司及族裔子弟奉调与征,亲率或遣派土兵武装,在进出领地、驰骋疆场的过程中,增强自身国家认同和家国情怀,目睹战地风光景致,体念军旅艰难,感受生命脆弱,思考人生价值,并以诗文形式表达出来,客观拓展土司文学的题材,拉近土司文学与社会生活、国计民生的关系,增添土司文学的军旅色彩和刚健风格,提升土司文学的价值和品位。
西南等地的土司认同元明清王朝续递的国家治统,根据“寓兵于农”的原则,组建土兵武装,通过农耕渔猎和校场操练,提升击刺拼杀、战阵冲锋和组织指挥能力,在“以蛮治蛮”国家策略影响下,履行奉调与征义务,征战在忠君护国、卫族爱家的沙场,发挥“保境安民”、拱卫社稷、征讨敌国、抵御外辱和稳定边疆的作用,表现出崇义尚武的民族传统、同仇敌忾的战斗激情和前赴后继的牺牲精神,激发其诗文创作热情,展现边塞景致、沙场征战、生命反思和家国情怀等,拓展土司文学的题材领域和军旅特色,推动土司文学的发展。
酉阳冉氏土司及麾下土兵反复参加“援辽”“平叛”“抗倭”“讨贼”等战争,使其土司文学具有鲜明的军旅色彩。
土司冉仪《赠万族冉斌》用“一从提剑扫狼烟,功在西南半边天”等诗句,缅怀军征有功的入酉先祖冉守忠。
冉元有《阅边次息宁姑》,写其“为阅边疆玉账开,万山云壑绕军台”等景致。
土司冉天育育幼业儒士,精通文翰,积极建功立业,应对领地内外军旅征战,颇有积极入世精神,曾历“援辽”征战苦,目睹手足阵前亡,有《出征》、《出山海关》、《从征辽左经阵亡将士处举杯酹之》、《过鸭绿江》等共8题11首诗歌,极大凸显冉氏土司文学的军旅色彩,其诗歌《辽旋舟次广陵饮朱子宣苏宅时令弟文鼎孝廉将北上》其二有“戎马驱驰万里征”“燕然他日铭勋处,好情磨崖笔刀横”等诗句,表达杀敌立功、燕然勒石、名著青史的愿望。
另外,土司冉跃龙弟冉见龙率土兵,参加“援辽”之役,转战浑河,力战自刎而死,族裔子弟或土民“或哭以诗云:马革未酬铜柱志,豹皮终立铁枪名”。
[16]
容美田氏土司和酉阳冉氏土司一样,政治归附元明清王朝,亦自身亲领,或遣派族裔子弟等统领土兵,奉调与征,参与“抗倭”“平叛”等战争,土司文学的军旅诗文描绘沙场征战,土司田九龄等借此描绘战争的残酷悲壮,抒发军人奉调与战的慷慨豪迈,表达思妇缠绵幽怨。
田九龄以游历、交友为常,为容美土司文学第一位诗人,有近30首吊古抒情诗,其《古意》有“奇兵十万拥雕戈,一夜秋风瀚海波”等诗句,表现刚健壮怀的风气,其《闺怨》、《闺情》、《古意》类诗歌从反战着笔,一面写置身战场的独特体验,多有羌笛边霜、兵戈瀚海等意象,一面用“谩讶天南多戍妇,月中犹自隐嫦娥”“纵得封侯印,红颜恐后时”等诗句,发抒军人思妇的哀怨心迹,其“不知羌笛声中月,曾是菱花镜里霜”等诗句,深沉细腻而率真,亦是奉调与征作用土司文学的结果。
(四)朝觐贡赋与土司文学
朝觐贡赋是西南等地土司国家认同的重要方面,土司及族裔子弟和土民藉此进出汉区,接触和了解沿途的山河景致与风土人文,强化对汉文化尤其中原文化的认同共享,增进外界文人学士交游,利于其与文人交结,提高文艺水平,扩大作品影响。
朝觐贡赋是元明清王朝规定土司的国家义务,反映其追求土地和财富的本质目的,体现王朝国家的政治统治。
于此同时,土司各族认同元明清王朝续递的国家治统,循制朝觐贡赋,回应国家建构完善治理体系能力的政治动机,表达自身忠顺臣服,充实国家府库,借助风物特产展现民族、地域的特色。
结合元明清王朝土司制度及行动实践,西南等地的土司土民循制朝觐贡赋,强化国家与土司、中央与地方的政治联系,强化其国家意识和国家认同,奖赐的财钞助推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使其借机感受王朝国家成就和沿途风土人文,激发创作热情,交结师友,提高文艺修养,扩大诗文作品影响,推动土司文学发展。
但是,由于暂时缺乏关于土司及族裔子弟朝贡与诗文创作的系统性资料,无法厘清朝觐贡赋影响土司文学的具体情况。
三、国家认同是土司文学内涵的重要方面
结合酉阳冉氏土司文学个案,土司国家认同是西南等地各民族尤其首领政治归附于建立了全国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