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0-2004年度纠风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新克政发[200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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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0-2004年度纠风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05.03.11
施行日期2005.03.11
文号新克政发[2005]10号
主题类别机关工作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正文:
----------------------------------------------------------------------------------------------------------------------------------------------------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0-2004年度纠风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新克政发〔2005〕10号)
近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自治区纠风办的指导下,我市的纠风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力地推进了政府机关以及各个行业的行风建设。
各区、各部门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纠建并举”的方针,把纠风工作与促进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软环境,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单位。
为了发扬成绩、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全市行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2000-2004年度纠风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评为先进单位的白碱滩区、市公安局等11个单位予以表彰。
市人民政府号召,各部门、各单位要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学习,学习他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改进工作,积极为经济发展作贡献的强烈责任意识;学习他们把企业和群众的需要作为工作着力点,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为企业为群众积极办实事、办好事的服务理念;学习他们坚持执政为民,以民为本,认真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把行风建设摆到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民主评议行风为动力,加强队伍管理,促进自身建设的进取精神,以实际行动为优化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做出贡献。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指引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市局纪委第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正确行使人
民赋予的权力,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为开创我市改革和建设新局面、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奋斗。
2005年3月11日
附件:
2000-2004年度纠风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白碱滩区
独山子区
克拉玛依区
市公安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交通局
市卫生局
市第五中学
白碱滩医院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