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法规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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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UDC:指ECE R40 试验循环模型,包括全部6 个市区循环模型的排气污染物测量,采样开始 时间T=0。 2、UDC+EUDC:指最高车速为90km/h 的ECE R40+EUDC 试验循环模型,包括市区和市郊全部循环 模型的排气污染物测量,采样开始时间T=0。
3.工况法测量的工况图
实际排量小于150ml的两轮或三轮摩托车进行 国3工况试验时,一次实验持续时间为1170s, 由6个连续运行的循环组成,每个循环195s, 每个循环由15工况组成(怠速、加速、匀速、 减速),6个循环均取样。 实际排量大于或等于150ml的两轮摩托车进行 国3工况试验时,一次实验持续1570s,先运行 6个连续循环而后接着运行1个EUDC高速循环, 其中高速循环时间为400s。此7个循环均取样。

注:每种摩托车,每个循环的最大车速在国Ⅲ标准中耐久 试验说明中有图表给出,这里不再累述。
9-6.排放污染物的测量要求:
a. 在V型试验前应进行0km排气污染物排放量的测量。 b. V型试验排气污染物排放量的测量包括从初次试验里程直到最少试验里程 (即耐久试验总里程的50%),以相等的试验间隔里程,依据的I型试验 的要求,至少进行4次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量测量,测量要求见下表。
6-6.不同污染物的测量方法
CO、CO2采用不分光红外线吸收法测量; HC(碳氢化合物)用氢火焰离子化法测量; NOx(氮氧化物)用化学发光法测量。

6-7.底盘测功机校验方法: 车速校验法 扭矩校验法 减速度(滑行)校验法 查表取值法
7.实验操作及驾驶要求
工况 变速器 离合器 油门 制动器
6.工况法排放测试设备
6-1.设备简图
工况法排放测试设备主要包括底盘测功机、取样系统、气体分析系 统、管理计算机、冷却跟踪风机等

6-2.底盘测功机:应以±15%精度再现摩托车在水平路面、 风速尽可能接近0m/s行驶时实际道路行驶阻力。我测试中心 用于工况排放测试试验的底盘测功机均是奥地利AVL公司的 底盘设备。 6-3.冷却跟踪风机

3-1.市区单个循环
3-2.三轮摩托车和发动机排量小于150 mL 的两轮摩托车的运行循环(UDC)
3-3.发动机排量不小于150 mL 的两轮 摩托车的运行循环(UDC+EUDC)
4.样车准备
试验车辆应处于良好的机械状态。如覆盖件完 整,能正常启动等。 轮胎压力按照正常使用下的推荐值,但如果转 鼓直径小于500mm,轮胎气压应增加30%~50%。 试验前,排空摩托车油箱燃油,添加标准规定 用试验基准燃料至油箱的一半,而后应置于温 度为20℃~30℃的环境中,静置时间至少6h, 但不超过36h,直至发动机机油或冷却液(若有) 温度和室温差在±2℃内。 排气装置不准许有泄漏,进气系统要密封,车 辆调整应按照制造商进行说明。



三.GB14622-2007
1.概要
GB14622-2007指的是中国第Ⅲ阶段摩托车污染物排放 限值及测量方法。 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7-04-03 发布,并于2008-07-01 实施的标准。 本标准规定的型式核准执行时间为2008年7月1日。 自规定的型式核准执行日期起,凡进行排气污染物排 放型式核准的摩托车都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 自规定型式核准执行日期之后一年起,所有制造、销 售、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其排气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 本标准的要求。
摩托车种类 Ⅰ Ⅱ Ⅲ 初次试验里 程,km 2500 2500 3500 最少试验里 程,km 6000 9000 15000 最少测量次数 4 4 4
c.
如果摩托车制造企业提出要求,可按照试验总里程的要求进行耐久行驶 试验,V型试验排气污染物排放量的测量包括从初次试验里程直到试验 总里程,以相等的试验间隔里程,依据I型试验的要求,至少进行4次摩 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量测量。 d. 所有测量应在保养前或在保养后行驶500km以外的试验里程进行。

二.中国摩托车排放标准

1.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主要是指排气管排出的一氧化 碳(CO)、碳氢化合物(HC)和用二氧化氮当量表示的氮氧化物 (NOX)。 2.排放污染物试验方法分类: 主要分为工况法和怠速法两类。 3.工况法标准有: GB14622-2002(即摩托车国2标准) GB18176-2002(轻便摩托车国2标准) GB14622-2007(即摩托车国3标准) GB18176-2007(轻便摩托车国3标准) 3.怠速法标准有: GB14621-2002
面积 高度 距离 冷却方式

摩托车
轻便摩托车
≥0.4m2 ≥0.2m2
15-20cm
15-20cm
30-45cm
30-45cm
跟踪车速 定速冷却/ 跟踪车速
6-4.取样系统 分为定容泵取样和文氏流量管取样
定容泵取样系统
临界流量文氏管气体取样系统(我测试中心设备采用)
6-5.工况排放分析系统:
测试中心使用的是日本HORIBA公司7200系列的工况 排放分析仪。
备注: 由于标准规定,工况排放应是直接加入 燃油箱进行测试,并且现在又引入燃油 蒸发标准,油箱盖必须密闭。而密闭后 产生的负压容易造成测试时化油器不出 油或供油不畅,导致最终结果与理想差 异较大。 故请公司相关人员勿忽视此问题。并建 议在准备发往摩检所的样车在测试中心 进行预试验时,不要挂油壶测试,应该 与摩检所作法一致,加入油箱进行测量。

2.型式核准试验排气污染物限值
类别 CO 排放量 L1 两轮摩托 车 <150 mL(UDC) ≥150 mL(UDC+EUDC) 三轮摩托 车 全部(UDC) 2.0 2.0 4.0 排放限值(g/km) HC排放量L2 0.8 0.3 1.0 NOx 排放量L3 0.15 0.15 0.25
9-7.劣化系数的计算





将所有的排气污染物的测量结果作为耐久行驶里程的函数进行绘 图,行驶里程按四舍五入方法圆整到整数。利用最小二乘法得到 所有测量点的最佳拟合直线,计算时不考虑0km的测量结果,并 采用外推法得出耐久性试验总里程时每种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注:只有最佳拟合直线所有点上的每种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低 于6.2表1的限值时,数据才可以用于计算劣化系数。 对每种排气污染物,通过下式计算趋于增加的排气污染物的劣化 系数(DF): DF = Mi2/ Mi1 上面公式中:Mi1—— 在耐久试验总里程1000km 时每种排气污染 物排放量的插值,单位为g/km; Mi2—— 在耐久试验总里程时每种排气污染物排放量的插值,单 位为g/km。 这些插值应至少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再两者相除确定劣化系数; 劣化系数的计算结果应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 如果劣化系数小于1,则视其为1。 每种排气污染物排放量的最终结果用Ⅰ型试验时的测量结果乘以 相应的劣化系数得到。 对两用燃料车,使用气体燃料时的劣化系数可采用使用汽油时的 劣化系数。

9.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试验 (V 型试验)
9-1.试验摩托车要求: 试验摩托车应处于良好的机械状态,发动机和污染控制装置在V型 试验开始前应是未使用过的。
9-2.燃料要求: 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试验中行驶试验用燃料采用市售的无铅汽油或 气体燃料,其技术规格应符合摩托车制造企业产品说明书要求。工 况排放试验用标准规定的基准燃料。

5.试验过程


整个工况试验期间,试验室温度必须全程控制在 20℃~30℃范围内。标准对大气压力和相对湿度没 有强制要求。相对湿度对NOx有一定影响,但在计 算公式中引入湿度修正系数,故已考虑在内。 试验过程中,摩托车应尽可能水平放置,且后轮轮 轴应与底盘转鼓中心对中。 变速冷却风机置于摩托车前方,其出口截面与摩托 车前轮前端的距离控制在30~45cm范围内。并全程 实时跟踪摩托车车速。当转鼓速度在10~50km/h内, 跟踪风速与转鼓速度偏差应在±5km/h内;当转鼓 速度大于50km/h,其偏差应在10%内;当转鼓速度 小于10km/h,跟踪风速可为0。
/
加速
/
匀速
同上
控制一定 开度
/
减速
接合 /换挡时 分离,当车 速≤10km/h分 离
最低
比规定的时 间长使用。
备注: 如装有自动变速器的摩托车,应使用最高(“驱 动”)挡进行实验,操作油门应尽可能使摩托车在正 常啮合的各挡位获得最均匀的加速度。
8. I类(型式核准)实验 结果的判定
8-1. 除下面规定的A,B2个条件外,试验都应进行3 次。每次试验所得到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 氮氧化物的测量值均应低于标准中规定的排放限 值。 8-2. 在以下条件下,上述规定的试验次数可减少。 对标准中提到的每一种污染物,V1和V2 分别代 表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测量结果,L 为国3标准 中 规定的每种污染物的限值: A.对于所有污染物,当V1≤0.70L 时,仅需进行 一次试验。 B.如果每一种污染物不满足第1条要求,但每一 种污染物符合V1≤0.85L,且V1+ V2<1.70L 和 V2<L 的要求时, 则只需进行两次试验。 8-3. 尽管有8-1的规定,对于标准中的每一种污染物, 当三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低于规定限值时, 允许三次测量结果中有一次超过相应的规定限值, 但不得超过限值的10%。对于一种以上的 污染物超过规定限值的情况,不管是发生在同一 次试验中,还是发生在不同次的试验中都是允许 的。
目 录
一.概述 二.中国摩托车排放标准 三.GB14622-2007 四.GB18176-2007 五.GB14622-2002 六.GB14621-2002 七.欧标介绍 八.美标介绍 九.国3与国2摩托车标准主要区别 十.国3与欧3摩托车标准主要区别
一.概述 为治理环境污染,各国针对不同类型的机动车 制订出不同的排放标准,这些标准是要求强制 性执行的,因而也称为排放法规。 排放法规由一系列各种污染物的限值组成,还 包括检测,认证和强制执行的方法,其中各部 分互相联系。 当今世界上主要有三种排放法规体系,即美国, 日本和欧洲的排放法规体系。(当然,为迎合 本公司战略,也在应对印度排放法规和巴西乙 醇汽油试验) 中国是落后国家,起步很晚,所以我国的排放 标准沿用的是欧洲法规体系。我国针对摩托车 出台的国2,国3,及怠速排放标准,大部分是 基于ECE法规编订的。但国标绝不等同于欧标。
9-4.耐久试验总里程要求
摩托车 发动机排量, 最高车速, mL km/h 类型 Ⅰ Ⅱ Ⅲ <150 ≥150 ≥150 不限 <130 ≥130
试验总里程, km 12000 18000 30000
9-5.耐久试验运行循环
耐久试验由11个循环组成,每个循环的距离为6 km。 在前9个循环中,车辆在每一循环过程中,应停车四次, 每一发动机怠速15s。 正常的加速和减速。在每个循环过程中,有五次减速, 车速从循环速度减速到 30km/h ,然后,车辆再逐渐加 速到循环的最大车速。 第10个循环,车辆应按各自规定的车速等速运行。 第11个循环,车辆开始从停止点以最大加速度加速到 规定的最大速度,到该循环里程一半时(3km)正常 使用制动器,将车速降为零,随之15s的怠速,然后第 二次以最大加速度加速。 然后重新开始运行程序。
9-3.道路或底盘测功机上摩托车的运行规程总则: 所有V型试验的摩托车基准质量的偏差应在±5kg范围内。 V型试验中,摩托车连续运行的时间不得超过12h,连续运行期间允 许关闭发动机,但关闭发动机的时间不计算在运行时间12h之内。 每次连续运行后,摩托车应关闭发动机静置8h或使发动机机油温度 达到环境温度。
Hale Waihona Puke 怠速0当n≥110%最大转速时 1挡达到20km/h 2挡达到35km/h 增加一挡。
最大转速的50%~90%行 驶,如果有一个以上挡位 满足这一要求,则取其较 高挡位进行试验。 怠速运转不平稳之前或降 到最大转速的30%时,降 低一挡。减速时不得降至 最低挡
接合 接合/换挡时 分离
最低 按工况图 控制油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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