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门协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2014年修订)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门协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2014年修订)](https://img.taocdn.com/s3/m/78d4f28d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d1ed478.png)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门协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201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4.04.10•【文号】残联发[2014]30号•【施行日期】2014.04.10•【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门协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残联发〔2014〕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门协会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于2004年试行,2009年正式执行,2012年作了第一次修订。
各地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相应制定并修订了本地专门协会委员会工作规则。
《工作规则》的制定出台,对于规范专门协会工作流程、完善专门协会工作制度、健全专门协会工作机制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探索专门协会社团法人治理模式,切实贯彻中国残联六代会精神,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中国残联各专门协会章程》、《中国残联理事会工作规则》、《中国残联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办法》和党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结合专门协会作为社团法人所应具有的相关特性。
中国残联在征求各专门协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工作规则》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工作规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修订本地专门协会委员会工作规则,深入推进专门协会工作健康规范发展。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4年4月10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门协会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团法人机制下的中国盲人协会、中国聋人协会、中国肢残人协会、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工作,根据中国残联六代会通过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各类别残疾人代表会议通过的专门协会章程,特修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专门协会委员会要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维权”职责,代表本类别残疾人的利益,反映本类别残疾人的特殊需求,维护本类别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帮助本类别残疾人,全心全意为本类别残疾人服务,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971a427591b6bd97f192279168884868762b89b.png)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6.24•【字号】黑政办发〔2022〕26号•【施行日期】2022.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黑政办发〔2022〕26号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24日黑龙江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新时代残疾人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依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黑龙江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覆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主要指标达到国家控制水平。
(二)主要指标。
二、主要行动(一)残疾预防意识提升行动。
提升公民残疾预防主体意识。
树立残疾预防人人有责的理念,加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教育,大力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残疾预防、防范致残风险的氛围。
增强从我做起,自觉预防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疾病致残和伤害致残的意识,提升公众残疾预防健康素养水平,增强残疾预防能力。
(省残联、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民政厅、省妇联、省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部门残疾预防责任意识。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规范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规范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28e34117dd184254b35eefdc8d376eeaeaa17e9.png)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5•【字号】黑政办发[2012]48号•【施行日期】2012.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规范的通知(黑政办发〔2012〕48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规范》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黑龙江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黑龙江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09〕30号)等法律和文件,结合我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主要适用于我省县级以上政府、各级政府直属单位、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中直单位、省直企业、地方国企、外资企业等(以下简称有关单位)。
第三条各级政府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接报和上报)单位为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
第二章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主体和原则第四条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主体为事发地县级以上政府、事发单位主管部门。
第五条突发事件信息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县级政府及有关单位逐级向上级政府及上级有关单位报告。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和敏感事件信息报告不受逐级报告原则限制,由县级政府及有关单位向市(地)政府(行署)及上级有关单位报告的同时,还应直接向省政府报告。
第六条县级以上政府的各有关部门、有关行业主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需垂直向上级有关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在确保不超过上报时限的前提下,必须先向当地政府报告。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联系统统计工作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联系统统计工作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bf0846f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cd.png)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联系统统计工作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09.10.09•【文号】残联厅发[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10.09•【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联系统统计工作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残联厅发[2009]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近年来,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加快发展,残疾人统计任务难度和复杂性不断增加,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加严谨、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精确的要求。
为了适应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各项重点工作和任务的需求,统计工作不仅要在宏观上为各项业务工作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辅助决策和数据支持,也要从数据源头掌握全面、准确的微观数据。
为此,中国残联在总结、修订《残联系统统计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形成了《残联系统统计工作评价暂行办法》,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予以印发。
本办法是对各省级残联统计工作的全面考核评价,重点是对报表数据质量的考核。
中国残联将依据本办法,每年对各省级残联的统计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考核情况在残联系统通报。
各级残联要对统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加强统计管理,积极支持统计部门开展工作;各业务部门要与综合统计部门通力协作、紧密配合,以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使统计数据真实反映业务开展情况,发挥统计在业务开展和工作管理上的服务、指导和监督作用,实现业务工作与统计工作的相互促进;同时要重视统计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和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培养,全面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为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服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二00九年十月九日附件:残联系统统计工作评价暂行办法为加强统计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各级残联统计工作的不断规范、完善和发展,提高统计人员的工作水平,保证统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残联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信息录入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信息录入工作的紧急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7188fffc1c708a1284a44a2.png)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信息录入工
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黑残联发[2012]168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2.10.25
【实施日期】2012.10.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信息录入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残联发[2012]168号)
各市、地残联,绥芬河市、抚远县残联:
按照中残联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实行信息化管理的要求,省残联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黑残联发[2012] 79号),目前我省农村贫困
1 / 1。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认真做好地方残联换届工作总结和报送中国残联五代会地方代表和委员人选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认真做好地方残联换届工作总结和报送中国残联五代会地方代表和委员人选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2e58ea9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6ff4269.png)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认真做好地方残联换届工作总结和报送中国残联五代会地方代表和委员人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08.04.28•【文号】•【施行日期】2008.04.2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认真做好地方残联换届工作总结和报送中国残联五代会地方代表和委员人选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农垦总局残疾人联合会:根据中国残联章程规定和中国残联的整体部署,地方各级残联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陆续开展换届工作。
截至目前,全国市、县、乡三级残联基本完成了换届任务,三分之二的省级残联召开了换届大会,预计地方残联换届工作将于2008年5月全部结束。
此次换届工作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总结回顾残疾人事业发展20年宝贵经验的形势下进行的,对于全面加强残联组织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时期新起点上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掌握地方残联换届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好中国残联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换届工作总结各省要高度重视,全面总结,查找薄弱环节,针对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尽快落实改进。
换届工作总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各级残联换届概况(见附表)(二)基本经验--如何结合换届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
--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的具体措施(如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的具体措施,加强对下级残联换届指导的具体做法,代表大会筹备、组织、宣传、选举特色经验等)。
--各级残联在换届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履行协管职责,加强班子建设和残疾人干部配备工作,有何鲜活、典型事例和经验。
--乡镇、街道残联换届情况:基本概况,是否开展了地方直选,有何经验等。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全国残联信息资源报送管理系统》升级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全国残联信息资源报送管理系统》升级的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f62661677c66137ee06eff9aef8941ea76e4bfb.png)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全国残联信息资源报送管理系统》升级的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2.11.23•【文号】残联厅函[2012]181号•【施行日期】2012.11.23•【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全国残联信息资源报送管理系统》升级的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12]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为有效提高面向社会、各级残联和广大残疾人的信息服务能力,不断丰富《中国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库》内容,促进残联系统信息资源交流与共享,现就《全国残联信息资源报送管理系统》升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升级版网址、登录账号升级版的《全国残联信息资源报送管理系统》登录地址统一为:http://。
升级版的《全国残联信息资源报送管理系统》为各级残联统一预设了新的账号,各单位新账号用户名和密码具体形式如下:用户名:由英文字母“dpf”加当地行政区划代码组成(例如,河北省残联为:dpf130000;河北省石家庄市残联为:dpf130100;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残联为:dpf130123)。
密码:初始密码各单位自行设定,由英文字母(区分大小写)加阿拉伯数字组成,长度为8位以上。
二、信息报送部门及内容要求(一)报送部门:分省级、地市级、县级残联单位。
(二)报送内容:分为工作动态、事业发展、会议文件、政策法规、服务机构,其中:工作动态:要求及时反映各级残联残疾人事业发展及重点工作领域的综合性图文信息。
事业发展:要求提供各级残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自行编纂的残疾人事业大事记,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
会议文件:要求提供各级残联召开的残工委会、代表大会、主席团会、工作会、业务会等重要性会议文件。
政策法规:要求提供各级残联及当地政府部门出台的涉残法规和优惠政策等。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76270c2e009581b6bd9eb48.png)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卫生厅【发布日期】2012.04.25【实施日期】2012.04.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市(行署)卫生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为了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省卫生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厅领导关于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相关部署,为切实抓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特提出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提高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健全完善本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抓好贯彻落实。
(二)要明确信息报送工作的主管领导和负责部门,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本单位信息员。
(三)各单位信息员要根据政务信息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工作,完成政务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定期通过信息专报邮箱向卫生厅办公室报送。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报送内容,推进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扎实开展(一)上级部门和领导对重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包括贯彻执行决策的计划和措施、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
(二)全省医药卫生事业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
重点要突出各单位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重要举措、重大部署。
(三)各单位重要工作动态。
包括参加或者组织召开的重大会议、专项会议精神;上级领导在视察、考核、调研工作中对于各单位工作给予的建设性意见和重要指示精神。
(四)各单位管理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重大责。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与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与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ada5018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19.png)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与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4.04.01•【文号】残联厅发[2014]20号•【施行日期】2014.04.0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与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14〕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基础数据管理,保障以残疾人基础信息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建设互联互通和数据资源共建共享,避免各地重复建设、重复投入,促进残联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实施和可持续发展,经中国残联领导同意,现就加强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与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数据标准统一管理(一)基础数据标准。
各级残联在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与系统建设中采用的基础数据标准和分类必须与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和中国残联制定的残疾人基础数据标准相一致。
中国残联基础数据标准以外的指标和数据,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化及分类科学的原则进行归纳和设计,在使用前应征求中国残联的意见并备案。
对于已建立的信息系统,如存在与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和中国残联制定的基础数据标准不一致的,应责成系统建设方尽快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步更新为符合标准要求的数据。
中国残联在参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吸收借鉴地方残联意见、整合各省级残联残疾人业务应用数据指标项的基础上,制定残疾人基础数据标准,对地方数据标准进行备案管理,指导地方数据标准管理工作。
(二)地方数据标准备案管理。
各省(区、市)残联要做好本地区残疾人数据标准的整理和规范工作,并提交中国残联备案和管理。
数据标准应遵守:1.按照GB/T 19488.1-2004《电子政务数据元第1部分:设计和管理规范》所规定的格式和规范进行编写。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13c1e3c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01d5417.png)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2.31•【字号】黑政办发[2002]73号•【施行日期】2002.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护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2]73号)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教育厅、公安厅、计生委、妇联、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2年12月3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计生委、省妇联、省残联2002年12月27日)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补偿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增强社会参与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残疾人的迫切需求。
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有利于减轻社会负担,促进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提高人权保障水平,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我省有130万残疾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78万人。
截至目前,通过实施各项康复项目,已使近20万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还有58万人急需康复服务。
但是,由于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工作体系不完善,服务水平低,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康复经费投入不足,多数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得不到切实的康复服务。
康复工作的现状与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滞后于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促进我省残疾人康复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1号)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任务目标到2005年,在城镇和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有需求的残疾人70%能够得到康复服务;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达到50%。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加强和改善对残疾人的金融服务有关文件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加强和改善对残疾人的金融服务有关文件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4d839f0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1d23d48.png)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加强和改善对残疾人的金融服务有关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2.06.01•【文号】残联厅[2012]62号•【施行日期】2012.06.0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加强和改善对残疾人的金融服务有关文件的通知(残联厅〔2012〕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残疾人的金融服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于2012年5月印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残疾人客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44号,以下简称通知)。
中国银行业协会据此及时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残障人士银行服务的自律要求》(银协发〔2012〕35号,以下简称自律要求)。
现将中国银监会的通知和银行业协会的自律要求转发你们,请做好宣传工作并积极配合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对残疾人客户金融无障碍服务工作。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针对残疾人客户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需求统筹考虑,保障残疾人作为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银行业服务水平。
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人客户金融服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不断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在业务流程安排上针对残疾人客户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需求做出统筹考虑,在营业网点配备掌握无障碍服务方法和技能的员工,加强为残疾人客户提供普及金融知识的服务,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残疾人客户的意见和投诉,充分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客户公平获得银行业金融服务的权利。
自律要求从人性化服务提供、服务应急处理等八个方面向全行业加强对残疾人的服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十二项具体服务约定。
自律要求对残疾人办理银行业务可使用指纹加盖图章的方式代替签名以及坚持公平信贷等业务做了进一步规定,确保残疾人办理银行业务无障碍;自律要求还对银行营业网点建造无障碍坡道、摆放无障碍标识、提供叫号显示屏等方面提出改进要求,确保残疾人享受到银行服务设施所带来的便利;自律要求提出营业网点工作人员要针对不同类型的残疾人客户提供人性化和个性化的服务,做到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通过细心、爱心、耐心服务赢得残疾人客户的信赖。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3b11f0aaaea998fcc220e90.png)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使用情
况检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黑残联发[2013]98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3.07.18
【实施日期】2013.07.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黑残联发〔2013〕98号)
各市(地)、县(市、区)残联:
按照财政部和中国残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我省残疾人工作的实际,为全面了解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的落实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残疾人事业的正常发展,决定对各市、县两级残联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资金的范围
2011年和2012年省残联下拨的中央及省各项残疾人事业
1 / 1。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百家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百家](https://img.taocdn.com/s3/m/67543205bcd126fff6050b06.png)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百家图书馆文化助残公益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残联字[2014]5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省文化厅
【发布日期】2014.04.23
【实施日期】2014.04.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百家图书馆文化助残公
益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黑残联字〔2014〕5号)
各市(地)残联、文化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残联、文化局:
为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动员各级图书馆深入开展面向残疾人的多样化文化服务,进一步鼓励、帮助和支持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读书活动,中国残联、文化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百家图书馆文化助残公益行动”的通知》(残联发〔2014〕18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1 / 1。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3年黑龙江省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3年黑龙江省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https://img.taocdn.com/s3/m/5f925d21eff9aef8941e06c9.png)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3年黑龙江省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法规类别】特殊教育【发文字号】黑残联发[2013]80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发布日期】2013.06.06【实施日期】2013.06.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3年黑龙江省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残联发〔2013〕80号)各市、地及绥芬河市、抚远县残联,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残联:2012年,我省残联实施了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
一年来,通过各级残联的共同努力,“强基育人”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各级残疾人组织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综合素质和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专门协会和社会组织日益活跃,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按照中国残联《全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实施方案》(残联厅〔2012〕4号)的总体部署,为做好2013年度“强基育人”工程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残联在实施2013年“强基育人”工程的过程中,要根据“重点突出、亮点鲜明、操作性强、实效评估”的原则,以扎实的日常工作为基础,突出体现残联换届、残干配备、教育培训、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志愿助残、残疾人证核发、专门协会、社会工作等重点工作,以及承担中国残联试点任务、当地特色鲜明的亮点创新工作,并在考虑地域差异的前提下,尽可能将各项工作加以量化,以确保考核评估更为科学合理,更具可操作性。
避免出现日常性、重点性工作有重大缺项或者进展差距过大的现象。
为鼓励开展亮点创新工作,创新亮点作为加分列入专项评估范围。
二、各市(地)残联要严格按照“残联厅〔2012〕4号”文件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2013年度“强基育人”工程工作的全面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及时高效完成。
三、各级残联请于11月1日前完成自我评估,同时提交2013年度自评报告和任务评估表。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召开第二十一次全省残联工作会议和举办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召开第二十一次全省残联工作会议和举办](https://img.taocdn.com/s3/m/d9a1f78ef524ccbff12184e7.png)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召开第二十一次全省残联工作会议和举办全省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培训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黑残联发[2009]2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2009.01.07
【实施日期】2009.01.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召开第二十一次全省残联工作会议和举办全省换发第二代残
疾人证培训班的通知
(黑残联发[2009]2号)
各市(地)、县(市、区)残联,省森工、哈铁残联:
经省残联党组、理事会研究决定,2009年2月5日至6日召开第二十一次全省残联工作会议和举办全省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传达第二十三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和部署2009年全省残疾人工作;进行我省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培训(培训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软件使用和残疾人人像采集及电子档案录入)。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74ca93aa21614791711289f.png)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发布日期】2012.10.10【实施日期】2012.10.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各市、地残联,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残联,绥芬河市、抚远县残联:2012年是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全面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
为做好2012年度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计内容变动说明2012年统计制度基本保持了与2011年统计制度的衔接一致,以保证“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的连续性,同时兼顾业务工作需要对部分指标进行了调整。
主要变动有:(一)快报制度康复领域增加了“残疾家长培训”和“残疾儿童预防”等业务相关指标,去掉了部分不常用指标。
(二)年报制度新增《儿童残疾预防表》;康复、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领域有少量指标变动。
(三)台账制度新增《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登记表》、《其他受助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登记表》、《接受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贫困残疾人登记表》、《基层党组织帮扶贫困残疾人情况登记表》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帮扶贫困残疾人登记表》。
同时,为了更便于年报和台账数据的提取对应,部分台账表的指标和枚举选项进行了调整。
二、关于数据的发布和使用各级残联要规范统计数据的发布和使用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在重大会议、活动和文件中需要使用和引用有关数据时,应以已发布的统计年报中的数据为准。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一)报送时间1、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报报表制度。
报送时间:2012年12月31日前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联系人:赵妍莉联系方式:0451-823306742、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快报制度报送时间:2012年11月5日前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联系人:赵妍莉联系方式:0451-823306743、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制度 --康复台账:报送时间:2012年12月15日前数据。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联系统网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联系统网站建设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59dd5e7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da.png)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联系统网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2.11.23•【文号】残联厅[2012]129号•【施行日期】2012.11.23•【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联系统网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残联厅[2012]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为加快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大残联系统网站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网上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能力,加强网站无障碍技术应用。
2012年,中国残联首次面向省级残联和计划单列市残联开展了网站评测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精神,结合本次残联系统网站评测情况,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就网站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一、充分发挥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作用各省残联要切实加强网站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务信息。
凡是可公开的不涉密文件和不属于内部使用的文件,都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发布时间距离正式发文时间应不超过一周。
各级残联网站不仅要发布残联自身制定的政策性文件,还要收集转载所属地域相关部门的涉残政策文件。
对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积极通过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出台后,要及时通过网站做好政策解读。
二、不断加强信息资源网上服务及网民互动交流各省残联要不断加强对残联工作领域和相关涉残信息资源的整合,以不断满足残疾人需求为宗旨,依托各级残联网站积极开展网上服务。
要建立健全网上办事服务工作机制,整合办事项目和各部门资源,围绕残疾人工作业务领域,提升残疾人办证、康复服务、技能培训、就业招聘等在线服务能力,积极开设在线申请、网上政策查询、网上信访、在线问答、涉残服务机构网上查询等办事栏目,建立完善网民互动交流和网民反馈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残联网站的互动渠道,倾听、了解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提升残疾人事业管理、服务能力。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举办残疾人专项调查核查培训班的通知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举办残疾人专项调查核查培训班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3b8442902020740be1e9bc7.png)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举办残疾人专项调查核查培训班
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黑残联发[2014]100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4.10.08
【实施日期】2014.10.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举办残疾人专项调查核查培训班的通知
(黑残联发〔2014〕100号)
各市(地)、县(市、区)残联,省森工总局残联:
按照省政府残工委《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通知》(黑政残工委发〔2014〕3号)要求,为动员部署我省残疾人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省残联决定举办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10月14日至16日(14日下午报到,16日中午前离会)。
二、会议地点
哈尔滨八一宾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庙街99号,省军区院内),电话:0451-********
三、参加人员
各市、县(市、区)残联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基础能够承担本级核查任务的工作人员1名。
四、培训内容
(一)动员部署我省专项调查核查工作。
(二)讲解专项调查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方案。
(三)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业务培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黑残联发[2013]15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2.01.24
【实施日期】2012.0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黑残联发〔2013〕15号)
各市、地残联,绥芬河、抚远县残联,省森工、哈铁残联:
为及时掌握我省各地残联工作情况,全面了解我省各地残联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亮点、特点,现就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
信息是残联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把握全局、参考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残联展示形象、扩大交流、互相学习的重要载体。
信息工作是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残联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级残联要从服务全省残疾人工作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一手抓工作,一手抓宣传”思想,切
实把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到位地按照要求,不间断地为省残联提供高质量的信息。
二、明确信息报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信息报送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要及时。
信息报送要一事一报,突出一个“快”字。
尤其对一些需要省残联及时掌握的重大紧急性的信息,更是要随时发生随时报送,并要续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要准确。
报送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反映问题的信息要真实可靠,反映困难的信息要实在准确,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三是要全面。
要坚持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反映工作要有始终,不能断章取义。
信息报送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是坚持正确导向。
坚持宣传全省残联和各地重点工作、各地开展的特色工作等开展情况,充分体现全省各级残联开展的服务党政中心工作、服务残疾人的工作成果。
二是突出自身特色。
要紧紧围绕我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加大信息报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