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病历书写及质量管理标准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病历书写及质量管理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天津市的病历书写及质量管理标准如下:
一、书写规范要求:
1. 编写者应使用规定的病历书写纸张,纸张应具备清晰、耐久、易保存等特点。
2. 所有内容必须使用黑色或蓝色水笔书写,禁止使用铅笔、钢笔、彩色笔等。
3. 所有书写必须工整、清晰、易读,且应使用标准的医学术语和符号。
4. 病历中的日期、时间、编号等必须准确无误,不得模糊或篡改。
二、必备内容:
1. 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入院日期、入院诊断等重要信息。
2. 病历摘要:包括入院至出院期间的重大病史变化、主要治疗措施、病情观察等内容。
3. 诊疗过程记录:包括既往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诊断与鉴别诊断分析等。
4. 医嘱单:包括各项治疗药物、检查及其他治疗措施的详细记录及相关时间、剂量等。
三、质量管理要求:
1. 编写者应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确保病历内容的真实准确。
2. 负责初步审核病历的医生应熟悉病历书写标准,确保病历的
规范性和连续性。
3. 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归档和保管制度,并实施病历的保密措施,确保病历的客观性和机密性。
4. 定期组织复查病历质量,发现存在问题时及时纠正,并进行质量评估和统计分析。
以上是天津市病历书写及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规范执行,以提升病历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