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某采石场水土保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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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工作面坡面角90,每个台阶分34个段作业,作业高度≤3.0m。剥采工艺流程:机械钻排孔人工击楔或黑火药爆裂条石吊装运离与场地清理。
开采要素:
工作台阶高度:≤10m;
分段工作台阶高度:≤3.0m;
工作台阶坡面角:≤90°;
最小工作平台宽度:≥30m;
爆破安全范围:≥400m。
2项目区概况
开采顺序由上至下,即自高程38m台阶起,逐层向下,直至高程18m止,严禁不分台阶不留安全平台垂直开采。
矿山为山坡式及凹陷式露天矿,上部浮土、半风化层等盖层以单斗挖掘机排土剥离,开采以火焰切割、凿眼击楔法或凿眼爆破法进行。产品以条石为主,边角料加工成碎石用于铺路等部分综合利用。条石主要规格(长×宽cm)以21×21为主,长度不限。局部可产出部分荒料,荒料以130×65×65(长×宽×高cm)为主。
矿山独立经营,主要设备有空压机、凿岩机1台(套)、桅杆式起重机1台(套),拖拉机1辆,火焰切割机、挖掘设备视需要以租赁方式解决。采场管理人员3人,生产工人4人左右。
⑻《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⑼《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
⑽《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2003年6月)
⑾《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2003年6月)
1.2.5技术资料
⑴《福建省晋江市金山头矿区某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方案》(2005年3月)
⑵《福建省晋江市金山头矿区某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地质普查报告》(2005年3月)
⑵《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写格式和内容的补充规定》(水利部“保监[2001]15号”文)
⑶《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发布2002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03]8号)
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发布2002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03]8号)》(闽财综[2003]51号)
H, X:2732437 Y:40359810
I,X:2732440 Y:40359818
2项目区概况
2项目区概况
2.2.2自然概况
矿段地处福建省东南沿海丘陵地带,地貌属风化剥蚀丘陵台地。矿段地势总体为南部高、北部低的缓山坡,开采剥离前海拔高程30.351.0m,相对高差20.7m,坡度较缓,一般510,局部>15。因开采剥离,现地表高程30.351.0m,为一北东部低周边高的不规整洼坑。
⑴项目名称:晋江市某采石场
⑵地理位置:晋江市某镇吴厝村,矿段地理坐标:东经118°36′51″~118°36′55″,北纬24°41′21″~24°41′24″,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
⑶项目性质:晋江市某采石场是属于矿山开采项目,属个体企业性质。
2.1.2矿山建设规模
⑴开采现状:矿山已开采十多年,现有凹陷式露天采矿场一个,开采高程30.349.2m。矿段内开采规模,长50~80m,宽20~48m,矿段面积约2720m2,底界高程30.3m,平均采深约10m,已采矿石量约2.72万m3,条石率45%,条石量1.22万m3。矿段已剥离盖层体积约10156m3。
现有矿山采场工作面及边帮不够规则,缺少安全边帮及安全台阶。
⑵需求现状:矿山剥离与开采至今,已有10多年历史,矿产品为建筑石料条石为主,综合利用全部毛石、碎石乃至剥离土(石)。现有采矿场采坑1个,年开采条石0.5万m3。矿产品为建筑用花岗岩矿条石,主要用于国内民用建筑、公路建设。
本矿山生产的条石,致密坚硬,化学性质稳定,力学强度高,具有较好的市场。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用花岗岩矿条石价廉物美,对其矿产的需求量将不断增长,开发本矿山石材有较好的前景。
矿段范围拐点坐标如下:
A,X:2732469 Y:40359854
B,X:2732451 Y:40359862
C,X:2732408 Y:40359786
D,X:2732367 Y:40355050
E,X:2732390 Y:40359752
F,X:2732421 Y:40359753
G, X:2732434 Y:40359783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在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下,晋江市某采石场委托了南安市水土保持试验站(持乙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编制该矿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单位经现场查勘及收集有关资料后,在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2005年3月编制的《福建省晋江市金山头矿区某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方案》、《福建省晋江市金山头矿区某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地质普查报告》的基础上,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技术规范进行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于2005年5月编制完成《晋江市某采石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建设业主单位报批。
1方案编制总则
第5号令)
⑵《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
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水保[1994]513号文)
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
1.2.3规范性文件
⑴《福建省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的计算办法(试行)》(闽水保监[1997]23号文)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
⑺《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5年)
1.2.2部委规章
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1995
7884m2
损坏水保设施
损坏原地形地貌,增加了裸露面积。
估计造成
水土流失危害
1直接影响矿段周边环境;
2未进行治理,将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
防治措施
工程措施
修筑拦渣墙2座,设置堆渣场1个;在矿段上部设置截水沟165米及在采区内、堆渣场、道路区布设排水沟458米。
投资
5.45万元
植物措施
对进矿区道路进行绿化,种植台湾相思1600株,渣场与采矿区闭矿后整治覆土绿化,种植木麻黄及大叶相思1581株。
⑶《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
1方案编制总则
⑷《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1995)
⑸《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1995)
⑹《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96)
⑺《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
⑶将水土流失防治纳入工程建设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中,便于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⑷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提供依据。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
晋江市某采石场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⑴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明确项目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⑵明确项目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防治措施及方案实施进度,编制切实可行的水土流失防治方案,为方案实施提供技术依据,有利于遏制水土资源破坏,保护、恢复和重建生态环境,确保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⑸《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知》(闽政[1999]205号文)
⑹《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福建省物价委员会、财政厅“闽价[1996]费字393号”文)
1.2.4技术规范及标准
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⑵《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1995)
气候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基本无冬,暖热湿润。年平均气温20.4℃,无霜期360天,年降水量1094mm。每年79月常有热带风暴侵袭,多暴雨,有时可造成重大灾害。
区内交通以公路为主,公路网络完善,乡村通水泥路率达100%;通讯、电力设施基本健全。近年来,随着石材开发和加工业等的迅猛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矿段至某镇约2.5km,至晋江市区约15km,矿段现有矿山公路0.5km通吴厝村,另有1.5km与308省道主干公路相接,交通十分方便(详见交通位置图)。
2.2.1.2矿段范围
矿段属晋江市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图中的限采区(X)范围内。矿段范围呈多边形,北东长126m,北西宽2063m,矿段面积4834m2。
晋江市某采石场位于晋江市某镇吴厝村的金山头。项目总投资40.7万元,矿区面积4834m2,主要从事非金属矿采选。项目管理人员及采矿人员共10人(均为附近居民,不在矿区内食宿),工作制度为240/2/8(d/班/h),年采产建筑用花岗岩条石0.5万m3。
2.1.3施工工艺及废弃物特点
沿用矿山现有采矿方法,采用分层剥采,先用风钻凿排眼,再人工击楔或黑火药爆裂分离成所需条石规格。工作面布置方向应结合主节理裂隙及地形地貌特征等综合考虑,一般平行主节理裂隙走向及山坡地形分段或一次性推进。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晋江市某采石场
项目负责人

地点
晋江市某地
占地面积
4834m2
矿山规模
矿石资源量7.88万m3,条石量3.55万m3。
生产能力
年产条石000m3
防治责任范围
13884m2
项目建设区
7884m2
直接影响区
6000m2
扰动地表面积
7884m2
可能造成水土流失
弃土、石、渣量
8000m3
造成水土流失面积
2.2.3区域地质、地貌
晋江市域位于闽东南沿海大陆边缘坳陷变质带中部,第四纪地层极为发育。岩性主要有二长花岗岩、花岗闪长岩和金黑云母花岗岩。地质结构受东北新华系结构控制。因地处长乐——南澳大断裂中段,境内有青阳—安海、西坑—古厝、祥芝—围头三条断裂带。
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为7级。
市域地势由西北向东南海面倾斜,地形以台地平原为主,主要山峰发布在西北部地紫帽山和中部的灵源山、高洲山、华表山、罗裳山、崎山,系戴云山系向东南沿海延伸的余脉。晋江现有市区处于晋东平原,由九十九溪、晋江及海浪冲击而成,属于泉州平原的构成部分。
开挖的对象为表层腐殖质土壤,如果没有采取防治措施,将会造成水土流失,危害下游村庄。
2.2项目区自然状况
2.2.1矿段位置
2.2.1.1位置与交通
晋江市某镇金山头某采石场位于福建省晋江市区南东162°方位、直距约14.6km,矿段隶属晋江市某镇吴厝村管辖。矿段地理坐标:东经118°36′51″~118°36′55″,北纬24°41′21″~24°41′24″(详见地理位置图)。
该方案根据矿区的实际情况,预测矿区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水土流失面积、数量和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程度及其危害,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提出合理可行综合治理方案,以期在项目区生产建设过程中,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保护,将水土流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减轻对当地环境造成破坏程度,维护生态平衡。
1方案编制总则
1.1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⑶《福建省晋江市金山头矿区某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地质普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2005年4月)
1.2.6任务来源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委托书——晋江市某采石场
1.3设计水平年
本工程为矿山开采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与矿山服务年限相适应。
2项目区概况
2项目区概况
2.1工程概况
2.1.1项目的名称、地点、性质
投资
3.20万元
水保投资
总投资
10.70万元
方案
新增
投资

治理费
8.65万元
主体工程已列投资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0.79万元
本方案新增
10.70万元
其它
0.97万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建设及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用石料的需求量相应增加。就地取材,石料矿山开发、加工利用日显重要。但矿业开发存在不够规范、环境破坏及安全隐患等问题较为突出,且矿山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势必改变矿区的地形、地貌,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为此,晋江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现有矿山及拟建矿山进行整顿,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开采,使其与社会、经济及环境协调发展。
⑶建设规模:本矿为小型矿山,依据矿段地质、矿床特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开采技术条件等,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三区”划定的开采矿段准入条件及开采矿山的最小规模,参照地矿主管部门及矿山业主的意见,根据现有矿山地质情况及生产条件,确定矿山建设规模为年产条石0.5万m3,矿山服务年限6.7年,基本达到国家对小型矿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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