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52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二
次会议52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7.10
•【字号】杭卫提〔2018〕42号
•【施行日期】2018.07.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慢性病防控
正文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52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杭卫提〔2018〕42号牟新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慢性病用药的提案》(52号)收悉。
您在提案中对于慢性病患者配药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解决建议。
我委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立即落实职能处室进行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我市相继出台了《杭州市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扩大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配送服务试点与建设杭州智慧云药房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完善医联体建设,构建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动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推出慢病长处方和药品第三方配送服务等举措,着力解决慢性病配药难问题。
一、关于把慢性病长期使用药物从公立医院药占比中剔除问题
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为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医疗水平,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国家将药占比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考核指标,并设定相应考核标准。
药占比实际上一家医院管理能力、医疗质量优劣、医疗技术水平高低及医德医风的综合体现。
鉴于不同类型医院药物使用情况均不同这一实际情况,我市根据每家公立医院实际情况设定不同的考核标准,以2018年市属公立医院为例,药占比考核指标从15%到43%各不相同,各个医院亦根据各个临床业务科室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
对于慢性病患者,尤其是诊断明确,病情稳定,且需长期服药治疗的慢性病患者的用药问题,主要通过加强医联体建设,引导患者到社区就医以及建立长处方制度等方面解决。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做好指导医院结合医院和各科室实际加强对药占比指标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
二、关于建立药品联动机制问题
一是关于建立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联动机制的建议,恰与我们正在推进的改革举措不谋而合。
为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调整和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9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4〕90号),调整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
目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了可以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省基本药物目录外常用药品、省低价药品目录药品外,还可从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选择使用其他药品。
因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用药品种配备已基本上能够满足诊疗服务需求。
二是实施医疗资源“双下沉、两提升”工作和市级医院与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工程,推进构建分级诊疗体系。
我委于2015年9月出台了《关于市级医院与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联体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杭卫计发〔2015〕234号),把开展慢病治
疗药品的统一配备作为医联体的主要任务之一,要求医联体应充分考虑各成员单位的诊疗特色和辖区居民的实际需求,适当增加慢性病、常见病及相关专科药物的配备种类,并在医联体内保持相关药物的一致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采购困难需增加与市级医院相同种类慢性病治疗等药物配备的,可由紧密合作医联体的牵头单位进行配备,定期结算。
三是推出慢性病患者长处方管理。
为提高慢性病患者的保障水平和治疗的便利性,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委员会、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于2017年11月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高血压等16种疾病纳入我市慢性病门诊管理范围,实施慢性病长处方管理。
规定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最多放宽至12周。
随着这些政策的贯彻落实,将会有效缓解慢性病患者配药难的问题。
因此,通过综合采取以上各项措施,我市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联动机制基本形成,有效的解决了慢性病患者的配药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深化、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并将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医联体建设,抓好抓细政策落实。
三、关于鼓励开设配药门诊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杭州市政府出台《杭州市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对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进行了明确,省、市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诊疗等基本医疗服务。
方案明确要求: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糖尿病、高血压等慢病患者,应积极引导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药、就诊。
目前,我市正在着力按照该实施方案推进构建分级诊疗体系,着力鼓励要求城市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联合慢病诊疗中心建设,包括三级医院医生到社区坐诊、带徒,引导患者到社区就医,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因此,省、市医院应着力提升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水平和能力,以及指导基层医疗机构
的能力,不宜单纯设置配药门诊,确有需求的可在医院全科门诊予以解决。
四、关于加快药房社会化建设
国家鼓励发挥社会药店在基层的药品供应保障作用,提高药物的可及性。
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也明确规定,患者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在开具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配取慢性病药品,也可向处方医生提出在本市定点零售药店调配慢性病药品,鼓励社会化药房建设。
同时我市2017年12月在下城区开展智慧云药房服务试点,主要是推出签约病人社区就诊所配药品可由第三方医药公司或药品配送企业配送到家的服务。
今年5月,我委又出台《关于扩大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配送服务试点与建设杭州智慧云药房的通知》,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上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和大江东产业聚集区,推广实施签约服务病人16种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第三方配送服务,加快推进药品配药社会化服务,着力解决慢性病患者配药问题。
这与您的建议不谋而合。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抓实抓好政策落实工作和试点经验、模式的完善、推广工作,不断总结并适时进一步推广应用。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计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