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的现状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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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的现状与审计
作者:暂无
来源:《现代审计与经济》 2017年第5期
王双全
一、非税收入管理的现状
2010年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规定,非税收入全
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支出通过一般预算或基金安排。
随着我国财税体制深化改革不断推进,
简政放权和审批事项的不断下放,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服务型项目收费被取消,非税收
入的管理呈现出新特点。
(一)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依然偏高。
分税制和营改增等税制改革以后,国家集
聚了主要的税种和税源,留给地方的税源较为分散,非税收入成为地方政府完成财政收入的重
要支撑。
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是地方较稳定收入来源,
加大了非税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占比,相对弱化了税收的自动稳定器职能。
(二)“以费代税”“以罚代批”的问题仍然存在,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
有些地
方非税收入项目过多,“以费代税”导致费基挤占税基,有些地方为将收入留在本地,而改税
收为收费。
有些部门为提高非税收入返还,违规审批,以处罚代替审批,造成国家节能减排、
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政策难以落实,部门之间苦乐不均、依法行政意识丧失。
(三)大量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服务型项目收费被取消,乱作为行为将变得更加隐蔽。
国家取消了应由市场配置的审批事项,这就使手中握有审批、执法权力的单位和人员失去了权力。
原本公开收费的项目或权力可能借助下属企事业单位或公司以隐蔽的渠道寻租出去,不依
法行政、乱作为的问题难以界定,加大了审计检查的风险。
(四)“收缴分离”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仍然存在徇私舞弊的空间。
非税收入实现“单
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收缴分离制度,减少了执收单位经手收款带来的挪用、截留、坐支、贪污等风险。
但是,收缴分离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并不能完全杜绝徇私舞弊问题的发生。
审批或执法单位通过应收不收、收入不开票、收多开少、伪造变更业务或合同文书等方式隐匿、截留非税收入,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给审计监督提出了新挑战。
二、非税收入审计的思路
(一)注重审计国库缴款与财政专户相结合。
调查了解财政部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方式,
掌握账户开设情况、资金划转流程。
取得财政总预算会计电子数据和金库报表,对行政事业性
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分项目按月汇总,通过分析性复核,审查收入的入库进度是
否均衡,是否与土地出让、税收、电价等征缴基数的变化相一致,确认收入数据与金库报表数
据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将收入挂在往来款核算不及时确认收入,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存放在财政专户未及时足额缴库,财政汇缴专户中的非税收入未及时解缴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
专户的问题。
(二)注重审计收入收缴与审计支出相结合。
非税收入的收缴审计应与部门预算、支出和
决算相结合,注意从支出中发现违法违纪问题。
查看部门预算,了解部门非税收入的预算基本
情况,获得非税收入的来源、构成和规模,结合实际收入上缴情况,通过对比复核,审查是否
将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是否存在账外资金。
在费用支出的审核中,通过逻辑分析和统计分析等
方法,审核是否存在支出与收入不匹配的事项,是否存在转移收入和支出等问题。
通过审核主
管部门和下属单位决算报表,分析非税收入与上年同期的增减变化是否存在异常,重点关注
“其他收入”“上解上级支出”项目的金额和来源情况,发现是否存在不合规收入、未上缴预
算收入等情况。
(三)注重审计财务与审计业务政策相结合。
审核财政部门非税收入收缴时,应将非税收
入收入明细与政府性基金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进行对照,审查是否有超出目录及相关法
律法规范围的项目,地方政府及财政部门是否存在自定或越权审批非税收入项目的问题;审查
用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是否符合使用方向和范围,是否存在向缴款人先征后返非税收入的问题。
审计执收单位非税收入上缴业务政策执行情况时,要对照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审查《收费许可证》、《罚没许可证》,审核执收单位是否具有执收主体资格,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是否合规,是否擅自收取规定之外的非税收入项目。
应审核与收费相关的审批和罚没业务资料,分析业务
工作中容易发生舞弊的环节和岗位,将收费与业务办理情况对比分析,是否存在办理业务违规
收取费用,违规减免、缓征收费等违规问题。
要注重计算机技术在财务和业务审计中的运用,
充分利用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与财务数据、人口、民政、国土、房产、车辆等信息的对比分析,发现财务审计难以发现的隐藏问题。
(四)注重审计财务与内外部调查相结合。
账务审计中发现的疑点线索,要通过一定的内
外部调查程序获得更加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到银行对单位账户开设情况进行调查,是否存在
将非税收入存入单位私设账户或个人账户中,是否存在“账外设账”“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审查收入汇缴账户开设情况,是否违规开设过渡性账户,是否将过渡性账户中的资金及时
足额上缴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汇缴专户,是否隐匿、滞留、截留非税收入,是否直接从非税收
入过渡性账户中私自提留征管经费用于单位的经费支出,私存私放、私分所收款项等问题。
调
查业务经办人员,熟悉各科室的职能和岗位设置,详细了解审批和罚没业务的办理程序,询问
财务人员收费收缴情况,询问业务人员收费对象、标准、时限、减免权限和程序等,分析是否
存在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等行为。
对往来款项进行调查,通过积极函证、实地调查
等方式,分析往来款项的真实性,是否存在捐赠、赞助、罚没、租金等收入不上缴,在往来款
项中挂账核算的问题。
要注意调查执收单位的主管单位和下属单位,关注他们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开具不合规票据转移收入,虚增虚列支出等行为。
要注意对收费对象及问题线索的调查,查看收费凭证、合同等资料,深入细致调查询问,结合群众的问题线索举报,查出财务和
业务外的案件线索。
同时,由于非税收入的政策性强、业务资料面广量大,未能互联互通信息化等因素制约,
加大了审计检查风险。
审计中应特别注意审计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
应进行充分地审
计前调查,详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机构设置、财政管理体制等,评估单位内部控制
制度的有效性,编制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组应分工查证非税收入事项,注意运用多
种审计方法,以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实行严格的审计复核制度,切实降低审计风险。
(作者单位:安康市镇坪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