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财政预算编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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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财政预算编报说明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编制了阳江市阳东区2016年度收支预算。

一、编制2016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16年既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关键一年,预算编制要紧紧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管理。

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编制体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编制2016年预算的基本原则
1、预算安排总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2、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

预算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收入预算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隐瞒和少列。

3、推行综合预算编制的原则。

编制全口径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编制,并结合存量资金的安排,以满足各项民生支出和社会发展所需支出。

4、预算安排资金讲求效率,减少资金存量的原则。

资金要用在刀刃上,对各项支出要做到据实细致,政策明确,项目可行的,按支出进度安排;政策不明确的、项目不确定的,不作安排,但可根据需要安排一定的前期经费。

做到当年支出当年安排,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预算支出编制坚持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预算支出在保证各项民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各项重点支出,严格控制好各部门、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

预算支出安排顺序:一是“保吃饭”,首先安排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二是保证政府机关运转所必须的基本支出;三是保证关系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需要;四是保证教育、农业、科技、计生等法定支出需要;五是安排必要资金偿还地方政府性到期债;六是保证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和稳增长、促发展等重点支出需要。

三、2016年全区可用财力情况和支出总体需求情况
(一)2016年全区可用于统筹的资金为245029万元。

其中:一
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1943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39015万元、清理回收存量资金为11658万元。

(二)2016年全区支出资金需求为30114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需求122277万元,项目支出需求178864万元。

(三)收支对比,缺口资金为56112万元。

由于缺口资金较大,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民生支出和社会发展需要。

因干部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到现在止尚未确定执行时间,故暂不安排资金。

其他项目或安排部分启动资金、前期费用,或从其他渠道筹集资金解决,未安排资金的项目如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资金的,将向人大申请预算调整,对预算安排但支出进度滞后的项目资金进行调整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2016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全区可用财力和支出需求,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具体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329060万元。

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26483万元,比2015年收入实绩121618万元增收4865万元,增长4%。

其中:税收收入预算78652万元,比上年增收10259万元,增长15%,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62.18%;非税收入预算47831万元,比上年减少5394万元,减幅10.13%,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7.82%。

具体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增值税收入17026万元,比上年增长15%;营业税收入14683万元,比上年增长15%;企业所得税收入6523万元,比上年增长15%;个人所得税收入2190万元,比上年增长15%;资源税收入605万元,比上年增长15%;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5352元,比上年增长15%;房产税收入3192万元,比上年增长15%;印花税收入1130万元,比上年增长15%;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9376万元,比上年增长15%;土地增值税收入3588万元,比上年增长15%;车船税收入1037万元,比上年增长15%;耕地占用税收入8747万元,比上年增长15%;契税收入5203万元,比上年增长15%;专项收入5499万元,比上年增长16.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6500万元,比上年增长0.6%;罚没收入3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8%;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800万元,比上年减少41.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058万元,比上年减少21.2%;其他收入474万元,与上年持平。

2、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为107666万元。

其中:返还性收入7080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54304万元,省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指标收入46282万元。

3、滚存结余89625万元(财政决算快报数据)。

其中:净结余120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8422万元。

4、调入资金528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321306万元,加上债务付息支出1487万元,以及各项转移性支出6267万元,全区财政总支出为329060万元(其中:省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指标收入安排的专项支出4628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8422万元,本级可支配财力19435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39841万元,比上年实绩31766万元增长25.42%;公共安全支出安排11911万元,比上年实绩13227万元减少9.95%;教育支出安排65683万元,比上年实绩45352万元增长44.83%;科学技术支出安排2630万元,比上年实绩755万元增长248.3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3119万元,比上年实绩2766万元增长12.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40365万元,比上年实绩38219万元增长5.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41235万元,比上年实绩40223万元增长2.52%;节能环保支出安排8961万元,比上年实绩2914万元增长207.52%;城乡社区支出安排21947万元,比上年实绩19099万元增长14.91%;农林水支出安排62619万元,比上年实绩50895万元增长23.04%;交通运输支出安排2349万元,比上年实绩6231万元减少62.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排3750万元,比上年实绩4376万元减少14.3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1739万元,比上年实绩3382万元减少48.58%;金融支出28万元,比上年实绩20万元增长4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4005万元,比上年实绩3185万元增长25.75%;住房保障支出安排6501万元,比上年实绩3334万元增长94.9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安排1803万元,比上年实绩1141万元增长58.02%;预备费支出安排1891万元,其他支出安排929万元,比上年实绩1423万元减少34.72%;债务付息支出安排1487万元,转移性支出安排6267万元,比上年实绩4434万元增长41.3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主要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17410万元(其中:国务院政策性增资支出15000万元,增加财政供养人员、公务员调整工资、正常晋升工资等增加支出2410万元),提高社会保障缴费标准和增人增加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125万元,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724万元,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民生支出2557万元(主要增加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工人工资228万元,增加村干部补助641万元,城镇和农村低保增加190万元,老龄人津贴增加189万元,五保供养增加590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残疾人生活津贴增加88万元等),增加公务交通补贴支出1336万元,增加村级办公经费172万元,预备费增加1741万元(预算法要求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增加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300万元,排污费专项支出增加109万元,增加锅炉烟气污染综合治理经费150万元,“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300万元,农村住房困难户建设资金区配套364万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助学金和学前教育资助配套资金增加14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增加916万元,城乡医保增加190万元,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增加277万元,农村农
业普查专项经费100万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营项目经费300万元,增加新增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费等。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4301万元。

具体收入项目如下: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3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57.9%;
2、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38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5.2%;
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68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5.6%;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1122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51.1%;
5、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539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209.8%;
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5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23.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4301万元,加上年结余资金124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676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1480万元,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311.4%;城乡社区支出48067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56.4%;农林水支出5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5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万元,其他支出121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1480万元,加上调出公共预算528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支出为56766万元。

六、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一)清理收回统筹的存量资金总额共11658万元。

主要对财政资金结转两年以上的及以前年度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事项资金,由区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其中:收回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43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4663万元、上级补助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767万元、部门预算资金845万元。

(二)收回统筹安排的财政存量资金11658万元。

主要安排用于急需实施的民生建设项目,主要有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站建设配套资金275万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金1428万元,7个镇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经费240万元,阳东殡改扩建资金400万元,公安局看守所二期建设资金510万元,行政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500万元,东城镇建设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世行贷款项目配套资金1000万元,新农村示范片建设配套资金1500万元,农业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980万元,东平中心镇建设资金500万元,发改局粮仓建设经费1200万元,生态景观林带项目资金300万元,沿海防护林项目资金150万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资金171万元,阳东110KW滨海变电站建设资金200万元,城区污水管网出水工程282万元,其余资金用于原收回的2013年以前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需在2016年支出的项目。

七、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在全市率先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

综观新常态下的经济局面,发展环境依然错综复杂。

全区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继续深化财税改革,切实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推进依法理财,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全面加强税费征管,推动财政收入量质并行。

紧紧抓住我区成为阳江市发展新区后发优势凸显的战略机遇,深化与珠海合作共建,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入和发展,积极培育多元化、潜力足的税源,为财政收入的长期稳定增长奠定基础。

加强税费征管,特别是加强对房地产、建筑、金融保险等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努力实现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健全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收益共享机制。

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严格国有资本收益核算,完善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落实国有资本收益权。

切实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强化审计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到财政管理工作各个环节。

(二)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

认真贯彻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

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拉动作用,保障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新城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健全技术创新引导支持机制,鼓励发展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促进节能减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完善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继续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提高农业抗旱防灾能力。

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积极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园区,推动农业提质增效。

(三)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等要求。

严控政府性楼堂馆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供养人员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健全公务支出制度体系和内控管理机制,严格公务支出财务管理。

腾出更多的资金改善民生,确保全年民生支出要高于上年水平。

进一步提高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每人每学年800元;将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建设九年一贯制的阳东新实验学校和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阳东学校。

促进充分就业,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6000人,对创办初创企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实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完善特大疾病保障机制。

扎实推进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减少3500人,推进13条相对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面改善城区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城区品位。

加强污染治理,完善合山、东平镇污水收集主管网建设,实施那龙等7个镇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提前报废的“黄标车”车主给予3600-13500元/辆的补贴奖励,提升空气质量指数。

继续支持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水平。

(四)提高科学理财水平,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综合预算编制原则,讲求效率、减少资金存量,科学编制好2017-2019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探索试
行零基预算改革。

积极推进财政资金项目库改革,通过进一步明确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的范围、项目编报程序、编报方法及职责分工等,加强和规范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

力争全区各乡镇全面铺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基本建立起操作规范、运行良好的现代乡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体系。

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覆盖范围。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和结果管理,加快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确保把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

严格执行新预算法,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把地区债务控制在规定限额内,严控债务风险发生。

加大财政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梳理并公开部门权力事项、行政审批事项、政府采购等信息,制定权责清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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