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方施加ES影响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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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施加ES影响控制程序
1 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对相关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施加影响、控制要求,增强其环境保护意识,改善相关方环境行为。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对相关方施加影响。
3定义
3.1相关方:关注组织的环境安全表现(行为)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2供应商:向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组织。
4 职责
4.1采购部:负责相关方归口管理,负责对外购、外协等供方的监管,并监督与检查各部门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效果。
4.2企管办:负责清洁服务(如有)、废弃物处理、绿化服务(如有)、汽柴油运输服务、建筑工程公司的环保管理,负责外来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及停放的管理。
负责与社区邻居、相关政府部门有关的环境管理。
负责组织对后勤所涉及到的相关方的评估并对其施加影响4.3市场部:负责顾客对产品环保、安全要求的影响控制
4.5采购部:负责物料供应商的环保管理负责组织对外协加工外包方的评估,负责对中有关产品生产用材料供应商的评估并对其施加影响。
负责对有关组织对产品生产机械设备、劳动保护用品等供应商的评估并对其施加影响。
4.6 生产技术部:负责与设备有关的相关方环境安全管理。
4.7其他部门:负责在日常办公、管理、与生产中落实监督有关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各类措施。
5 活动描述
5.1 相关方分类
基建外包方;基础设施租赁单位;物资(生产设备、各类器材、生产原辅材料、用品等物资)供应商;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危废物品指定回收单位;顾客;其他相关方,如社区邻居、董事会、行业协会、相关政府部门等
5.2 对相关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施加影响的评估。
5.2.1评估的时机
1)在选择新物资供应商、外包方、服务承包商等时,应就是否对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施加影响进行评估;
2)对在推行ISO14001、ISO45001前就与本公司有业往来的新物资供应商、外包方、服务承包商等,在推行EMS/OHSMS时,应就是否对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施加影响进行评估。
5.2.2 评估的要求
1)应择优选择符合本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的相关方;
2)对与重要环境因素或(和)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相关、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
故的或重大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有关部门认为必须对其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确定为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编制并列入《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一览表》中,交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作为执行文件分发至相关部门。
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的确定见《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3)其他的未定为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为一般影响的相关方。
5.3对相关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
5.3.1对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对合作商、物资供应商、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危废物品指定回收单位等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按对有关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规定,通过签定的有关协议、合同或实施方案等中明确对相关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的要求。
与相关方签定协议时,明确相关方执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责任和实现目标、指标的管理方案。
应对相关方员工进行环境保护与安全防护重要性的教育。
各有关职能企管办门应按适时组织对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进行跟踪检查,形成有关的相关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评价或报告等记录。
跟踪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按有关协议、方案或有关标准执行并产生有关跟踪检查记录,在无相应要求时,可参考下列跟踪检查内容:
1)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人员是否理解本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2)是否因环境、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受到相关方的投诉;
3)是否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受到上级部门或安全监督部门的处罚;
4)员工是否接受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培训;
5)是否配置了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安全防护设施;
6)是否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规定,是否认真执行;
7)检查工作现场,查看有无环境事故及安全隐患;
8)同上一次检查比,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表现是否有明显改变。
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填写“相关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现场检查报告”。
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方提出整改意见,对因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或(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相关方,有权做出限期整改、经济扣罚、更换供应商或服务单位等措施对其施加影响。
5.3.2对一般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由各职能部门每年以文件、通知、看板等的形式向有关的相关方宣传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常识等,不断提高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5.3.3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不定期监督与检查相应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效果。
相关方应对其环境与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5.3.4对相关方的投诉按照《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3.5因相关方管理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相关方须及时向公司口头和书面报告,并接受提出的纠正与预防措施意见,由相应部门跟踪验证,记录整改情况。
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情况纳入每年管理评审。
5.4对相关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施加影响的一般要求。
5.4.1物资(原材料、机械设备、用品等器材)供应单位:
1)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经营许可证;
2)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产品标准(或产品使用说明书);
3)化学品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产品的资料;
4)提供材料的环保检测报告(有关需要时);
5)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具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生产经营应有资质。
6)提供化学品以及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产品供应商,应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等环节进行控制;
运输单位车辆进入本公司区域内应防撒、防泄漏、防火,注意安全,严禁漏油、鸣笛。
运输油品、化学品的单位应有运输资质(包括运输车辆和司机),在运输过程中防止碰撞、倾倒、泄漏、防火、防爆,防止产生环境污染或引发事故。
装卸油品、化学危险品必须轻装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或倾倒,不准滚动、拖拉。
5.4.2对基建方等的要求
1)应要求提供有关资质证书许可证(有要求的)、现场人员的上岗证等;
2)应按有关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要求对产生的有关环境影响(如扬尘、废弃物等)进行控制;
3)通过检查验收等途径对相关方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并产生和保持有关记录。
噪声超标设备、桩机、搅拌机等在晚上十点后不能使用,同时还应遵守本厂有关的制度及规定,包括废水控制、废弃物控制、油品及化学品污染控制等。
5.4.3对废旧物资、危险品及有毒有害废弃物回收商的要求
1)对废(弃)旧物资、危险品(含生产中的废弃物料等)同回收商明确有关回收协议或约定(或行政执法机关指定单位)等,明确回收范围方式等。
2)应要求有毒有害废弃物回收商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危废处理资格证。
5.4.4企管办向客户进行宣传,收集客户对产品环境的要求,并将信息传递到质检部,执行《信息交流沟通控制程序》。
6相关文件化信息
6.1 风险机遇控制程序
6.2 信息交流沟通控制程序
6.3 环境运行策划控制程序
6.4 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策划控制程序
6.5 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6.6 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7 相关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