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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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
为切实保障乡镇档案信息的安全,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建立和完善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档案信息管理的基本要求和责任分工,规范档案信息的存储、传输和使用,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做好档案信息的保密工作,促进乡镇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乡镇档案馆及其下属机构,在乡镇档案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过程中负责档案信息管理工作的人员,以及与乡镇档案信息系统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档案信息的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全面管理原则。

对档案信息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收集、整理、存储、传输和使用等环节。

(三)科学规范原则。

建立科学合理的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档案信息的存储和使用。

(四)安全可靠原则。

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范各种安全风险和事故。

第二章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存储
第四条档案信息的收集
(一)乡镇档案馆应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档案征集计划,鼓励乡镇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向档案馆主动提供相关档案资料。

(二)乡镇档案馆在收集档案信息时,应遵循原件优先原则,尽量收集、整理和保存原始档案资料。

(三)在收集档案信息过程中,乡镇档案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确保征集的档案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档案信息的整理
(一)乡镇档案馆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收集的档案信息进行整理和分类,准确、完整地记录相关的信息和属性。

(二)乡镇档案馆在整理档案信息时,应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采取合理的编码和归档方式,便于查阅和利用。

(三)乡镇档案馆在整理档案信息时,应注重信息的关联性和可追溯性,确保档案信息之间的关系能够清晰明了。

第六条档案信息的存储
(一)乡镇档案馆应建立档案信息存储的安全设施和制度,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二)档案信息的存储介质应选择具备长期保存和可靠性的技术手段,防止档案信息的损坏和丢失。

(三)乡镇档案馆应定期备份档案信息,确保档案信息能够及时恢复和使用。

第三章档案信息的传输和使用
第七条档案信息的传输
(一)档案信息的传输应符合档案信息传输管理的规范,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防止信息泄露和被篡改。

(二)乡镇档案馆应为传输的档案信息制定传输方案和传输目标,确保档案信息能够准确无误地传达到目标地点。

第八条档案信息的使用
(一)档案信息的使用应遵循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严禁
未经授权的使用和传播档案信息。

(二)乡镇档案馆应建立档案信息使用审批制度,明确使用档案信息的权限和审批程序。

(三)乡镇档案馆应为使用者提供必要的档案信息查询和利用指导,确保档案信息的有效利用。

第四章档案信息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安全保密制度
(一)乡镇档案馆应建立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制度,明确档案信息的保密级别和保密责任。

(二)乡镇档案馆应加强对档案信息安全保密知识的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三)乡镇档案馆应建立档案信息泄露和丢失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和纠正措施。

第十条档案信息的权限管理
(一)乡镇档案馆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档案信息的敏感性确定档案信息的权限,明确使用者的权限和责任。

(二)乡镇档案馆应定期审核和更新档案信息的权限,及时撤销不需要的权限和添加新的权限。

(三)乡镇档案馆应建立档案信息的访问控制机制,确保档案信息的访问符合授权要求。

第十一条安全备份和恢复
(一)乡镇档案馆应建立档案信息的安全备份和恢复制度,定期进行档案信息的备份和恢复工作。

(二)乡镇档案馆应对档案信息的安全备份和恢复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备份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安全审计和监控
(一)乡镇档案馆应建立档案信息的安全审计和监控制度,监测、记录和分析档案信息的使用情况和安全事件。

(二)乡镇档案馆应对档案信息的审计和监控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乡镇档案馆应建立档案信息的安全事件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处置档案信息的安全事件,防止扩大化和影响到其他系统。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
(一)乡镇档案馆应定期开展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
查,评估工作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的效果。

(二)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乡镇档案馆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责任追究
(一)乡镇档案馆的主要负责人对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本单位的档案信息安全。

(二)乡镇档案馆的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制度履行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的职责,对档案信息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三)对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不力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止乡镇档案馆原有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乡镇档案馆所有。

第十七条本制度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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