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06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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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20221062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22.07.11
•【字号】闽交运函〔2022〕133号
•【施行日期】2022.07.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062号提
案的答复
吴棉国委员:
《关于加强我省轨道交通产业本地化配套集群化发展的建议》(20221062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自2017年1月开通运营以来快速发展,已成为福州、厦门等城市公共出行的主动脉,对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优化城市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截至2022年6月,我省福州、厦门、南平已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线路7条,总运营里程207.15公里,2021年客运量28861.8万人次,日均客运量79.08万人次。
为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厅牵头建立并有效运行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印发实施《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全国率先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新线路《运营服务专篇》评审,颁布实施“运营设备维护检修”、“运营服务指标评价体系”、“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
护管理”等行业标准,不断提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品质。
您非常重视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围绕“产业本地化配套集群化发展”提出五条建议,对今后做好城市轨道交通有关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下阶段,我厅将对照您的建议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部署要求,指导城市人民政府在确保运营安全的前提下,对城市轨道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实施土地综合开发,以综合开发收益支持可持续性运营。
二是充分发挥厅际联席会议作用,建立健全多部门沟通协调、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和形势研判,不断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推动福州、厦门、南平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衔接高效、运行顺畅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指导我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在做好运营服务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形成合力抱团出海,实现轨道交通运营业务输出。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
领导署名:李兴湖
联系人:庄伟琪
联系电话:*************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