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法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派出机构法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派出机构,是指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税务机关、海关机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交通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关等,依法组织、管理和实施相关职能的机构。
第三条派出机构的设立、组织、职责和权限,依法由各自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第四条派出机构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职责,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派出机构在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限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六条派出机构应当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依法履行职责。
第七条派出机构应当依法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组
织、企事业单位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能。
第八条派出机构应当加强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沟通联系,及时解答咨询,接受投诉举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二章派出机构设立和组织
第九条派出机构的设立和组织,依法由国家机构设立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第十条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合理划定辖区和业务范围,确保工作的便捷和高效。
第十一条派出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机构设置,明确各级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体系。
第十二条派出机构设立、调整或撤销时,应当依法履行程序,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做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派出机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派出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依法由各自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第十四条派出机构负责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安,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机构负责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行为,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司法行政派出机构负责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
第十七条国家安全派出机构负责维护国家安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安全。
第十八条税务派出机构负责征收税款,维护税收秩序,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海关派出机构负责监管和管理出入境货物和人员,打击走私活动,保护国家海关利益。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派出机构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保障城市环境和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
第二十一条交通管理行政执法派出机构负责交通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第二十二条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派出机构负责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
第四章派出机构的监督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派出机构应当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违法乱纪。
第二十四条派出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做好工作指导,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第二十五条派出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程序和决策的监督,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二十六条派出机构应当及时处理接到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派出机构的设立和组织,应当在本法施行后一年内按照本法的规定进行调整。
原有派出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应当在本法施行后一年内按照本法的规定进行调整。
第二十八条本法所称的其他组织,是指在派出机构职责范围内,依法承担相关职能的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
第二十九条本法解释权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各自的法定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