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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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我行存款业务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确保客户资金安全,维护我行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成立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分管
副行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2)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存款风险应急处置工作;
(3)监督、检查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
(4)对存款风险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3. 各部门职责:
(1)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测、分析存款业务风险,提出风险预警和建议;
(2)运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营业网点开展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
(3)客户管理部门:负责维护客户关系,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协调处理客户投诉;
(4)法务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支持,处理存款业务风险相关的法律事务。
三、应急处置流程
1. 风险预警:风险管理部门发现存款业务风险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
风险预警和建议。
2. 启动预案:领导小组根据风险预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 应急处置:
(1)风险管理部门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
(2)运营管理部门组织各营业网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包括:
①加强客户沟通,告知客户风险情况及应对措施;
②调整业务流程,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③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及时报告风险情况;
④密切关注风险发展,调整应急处置措施。
4. 风险化解:各部门根据应急处置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
5. 总结评估:应急处置结束后,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对存款风险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四、附则
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4. 本预案如有未尽事宜,由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