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协调解决大足玉滩水库水资源调度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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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协调解决大足玉滩水库水资源调度
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水利局
•【公布日期】
•【字号】专题会议纪要〔2018〕13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协调解决大足玉滩水库水资源调度有关问题的会议
纪要
专题会议纪要〔2018〕13号2018年4月12日上午,市水利局副局长刘正平在大足区水务局防汛会商室主持召开了大足玉滩水库水资源调度协调会议。

市水利局、大足区政府、荣昌区政府、市水投集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大足区、荣昌区就近年来濑溪河流域用水需求和玉滩水库调度运用对当地防汛抗旱和环境生态保护工作的影响等进行介绍并提出优化玉滩水库调度管理的工作建议,市水投集团玉滩有限责任公司介绍了近两年水库调度运行情况并提出加强水库管理与维护的工作建议。

经讨论和研究,达成了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玉滩水库调度运用事宜
(一)关于下游濑溪河河道生态水量调度事宜
按玉滩水库扩建工程环评审查和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要求,为维持下游河道的生态环境,平水年、丰水年汛期和非汛期水库分别下泄生态流量3m3/s和1m3/s,枯水年汛期和非汛期下泄流量分别不小于1.6m3/s和0.5m3/s。

具体做法为:请荣昌区水务局于每年初(1月底前)编制生态流量泄放计划表,经征得大足区水务局同意后报市水利局备案,由玉滩公司执行。

特殊情况需短时调整下泄生态流量时,在总量内由荣昌区水务局商大足区水务局同意后,由大足区水务局下达调度令,玉滩公司执行;超过总量调度生态流量,需经大足区水务局、荣昌区水务局、玉滩公司三方协商解决。

若遇玉滩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348.46米)或低于旱限水位(343.50米),按批复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执行。

(二)关于荣昌城区供水水源调度事宜
现阶段只有通过玉滩右干渠自流输水到渝荣水务公司高升桥水库,所调水量水价应参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玉滩水库源水试行价格的批复》文件的规定并经玉滩公司和渝荣水务公司协商一致后执行。

在每次需要调水时,由渝荣水务公司书面报告玉滩公司,同时抄送荣昌区水务局、大足区水务局等相关部门,明确调水总量,具体放水时间、原水价格、结算时间等。

放水期间由荣昌区水务局会同大足区水务局做好各自辖区内渠道的护水工作并承担人为破坏渠道的查处和督促修复责任。

玉滩左干渠建成运营后,荣昌区黄金坡水厂若需玉滩水库调水,参照前款执行。

二、关于玉滩水库管护经费事宜
为确保玉滩水库正常运行,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研究玉滩水库工程区县自筹资金等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08年第十八期)中关于“建立资源补偿机
制”的决定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大足区、荣昌区承诺每年根据玉滩水库调度执行情况分别补助玉滩公司200万元管护经费,以满足水库基本运营需要。

三、关于玉滩水库干渠建设事宜
加快实施玉滩水库左、右干渠渠系工程的建设任务,由重庆市玉滩水库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尽快完成玉滩水库左、右干渠渠系建设的整体优化和变更方案,分别报大足区、荣昌区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参会人员:市水利局刘正平、丁扬、黄明忠、孔德树、高显春,大足区钱虎、郭礼刚、袁多伦、谷烈,荣昌区程昌耀、雷建、唐洪耀、吕凤全,市水投集团夏仕彬、肖浪、何应春、邱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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