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水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内容和实施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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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水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内容和实施指南
(注:框内文字为《水泥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原文)
1.安全生产目标
A1.1 实施指南
A1.l.l安全生产目标是依据安全生产方针制定的具体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的目的,是方针的具体体现。

作为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实现的目标,一定要符合安全生产方针。

持续改进是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主要要求,所以安全生产目标要突出体现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文件化的目标使得其具有可验证性和可追溯性。

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具体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应明确责任。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虚具体、合理、可测量、可实施,制定目标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A)法规和其他要求;
B)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风险水平的降低;
C)为安全生产管理增加另外的特性;
D)消除或降低特殊意外事件的频次;
E)相关方的意见;
F)可选择的技术方案;
G)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制定的目标可以是:
a) 零死亡:
b) 千人负伤率;
c) 事故起数降低率:
d)隐患治理完成率:
e) 有毒有害场所监测合格率等。

法律与其他要求、安全生产较大风险及相关方的观点是建立与评审安全生产目标的基础,以此为基础建立的全部目标要受到单位的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的限制。

A1.1.2制定目标的原则:
1) SMART原则
明确的Specific
可测量的Measurable
行为导向的Action oriented
可行的Realistic
时间期限Time related
2)参与原则
目标设定时,主管要与员工共同参与,而不是单方面下达,这样定的目标会科学和合理一些。

另外,员工参与目标的制定过程,也是承诺过程,对完成目标负有责任。

3)期望原则
目标设定如摸屋顶,高度是跳起来摸得着的。

安全生产目标示例:
新增职业病人数不超过2人。

年带病设备不超过3台套。

年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防护设施完好率l00%。

A1.2 实施指南
企业应按1.2条款考评内容规定执行。

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其内部相关职能基层单位和部门建立目标,这意味着安全生产目标在单位内部纵向和横向都是可分解的,这种分解使得单位的各个部门都明确目标。

简言之“企业单位要有大目标,大目标下有小目标’小曰标要与大目标协调”,部门和基层目标应与其主要职能相结合.企业可采用签订各级单位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分解安全生产目标。

另外,个基层单位和部门均应结合部门指标和目标,制定相应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可以融入目标管理制度,也可以单独制定),在实施计划中,落实具体的实施措施及时间要求等,实施措施可以是技术措施,也可以是教育、管理措施。

基于生产活动是不断变化等原因,需要对目标的实施计划进行检测,定期对目标的完成计划进行考核,并对目标的适宜性进行评估。

以确保实现目标,必要时使计划和目标得到及时调整。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A2.1实施指南
满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是水泥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的最基本要求。

企业需充分考虑水泥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安全生产法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规定,应符合下列要求:水泥生严企业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其他要求:
地方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要求的,应按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重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中规定了: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分管领导,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如《上海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对一般行业规定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五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在人员方面,企业应按《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司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对于另有地方规定的,确认是否符合地方规定。

应按《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要求,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素质要求,知识面应宽广。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专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事务的独立部门主要负责:
a)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b)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c)组织安全生产的检查活动;
d)排查整改事故隐患;
e)落实职业健康保障;
f)参与或主持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g)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或安委会协调安全生产问题时,应关注有关地方成立安全委员会规定,如如《上海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三百人一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及从业人员组成。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研究和审定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其他重大问题。

结合地方规定,安全生产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总结本季度安全工作,研究、决策下一季度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并制定新的工作要求,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
A2.2 实施指南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明确企业各级人员、职能部门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应负的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涉及到单位内部每个成员。

所以,为便于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企业需把单位内各职能、各层次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及其接口关系应有针对性地界和形成文件,如建立组织结构图,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水泥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内容的规定,建立和完善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内容应与具体的岗位工作实际内容相符。

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表明,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不容忽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于最高管理者,所以安全生产管理的最终责任应由最高管理者承担。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责任:(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措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成功实施,需要组织的全体员工参与,因此,不能认为只有安全生产部门负有这方面的责任,组织内的其它所有部门,都不能置身事外,建立安全生产责,需要覆盖组织的的所有部门和活动,所有岗位均应清楚岗位责任制的内容。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内容涵盖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等具体环节要求。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权限进行培训,并对落实情况考核,定期对适宜性评审。

适宜性是指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适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包括规模、性质和安全健康管理的特点,以及是否适应环境变化的情况。

更新后,应及时发布生产责任制。

3.安全投入
A3.1 实施指南
A3.1实施指南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明确适用范围、职责、流程、管理和监督程序,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每年度及时总结项目和费用的完成情况。

企业应执行《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要求,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入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投入应做到:
a)制定年度安全投入使用计划;
b)按计划和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c)按计划使用费用。

应关注地方对安全生产投入的规定,如《湖北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项目经费应当设立专项科目,计入生产成本,先提后用,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提取的安全费
A3.2实施指南
企业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建立管理制度,并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其从业人员和第三者死亡、伤残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这改变了过去单纯由企业和政府承担赔偿责任的模式,将赔偿风险向社会机构转移。

法定性和强制性是安全产责任保险制度的突出特点。

如201 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将全生产责任保险首次纳入了地方立法,并强制性规定:矿山开采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经营企业应当投保安责险,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投保。

水泥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力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有关激费发票、工伤事故认定等级、赔偿凭证、保险评估、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按要求保存。

4.1实旌指南
对安全生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守是对单位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要求,是持续改进的基础。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庞大、复杂,且包含的法规繁多,单位必须在确定它应遵守的安全生产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基础上,达到遵守法规的目的。

安全生产法规又起在不断更新和变化的,所以单位要有一个不断获取的过程,这就要求单位建立获取这些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渠道。

企业应当制定制度,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和获取,其主要内容包括:识别、获取、评审、更新涉及的部门和人员及其职责、周期等。

评审关注是否有超期作废的,并建立目录清单和文本库(含电子版),以便检索和查阅。

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使企业的规章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单位为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要在其工作活动中落实,这首先要将有关法规要求的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方。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传达方式可包括:
a.橱窗;
b.显示屏;
c. 局域网
d . 班前班后会;
e. 员工手册;
f. 短信;
g. 安全法规宣传手册;
h. 传单;
I. 安全知识竞赛;
J. 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周。

A4.2 实施指南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制度保证。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除4.4.2条款考评内容规定的规章制度以外,还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建立、完善适合本企业特点的规章制度以及内部激励约束机制,还应考虑:安全生产例会、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消防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及其他考评标准规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规章制度,尤其关注水泥生产企业涉及的卷扬机等特种设备、油料、化学药品等相关危险化学品、料位仪放射源等管理制度。

水泥生产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规定、要求;
(2)安全管理制度必须符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

制定管理制度之前,应充分研究生
产工艺流程、危险源的分布、员工的教育和学历状况,事故记录、环境状况等因素;
(3)制度要涵盖到企业生产的所有场所、所有人,要贯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
(4)制度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操作性,条文要具体,制定的指标要切实可行,对于原则
性的条款,必须颁布相应的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
(5)企业的各项规定要和管理制度配套,切忌各项制度写规定之间互相冲突。

安全规章制度条款应科学完整,与组织机构对应,与其他制度配套协调,按合法程序制定,否则将会影响到执行效果以及制度的权威性。

安全规章制度的管理流程一般包括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五个环节。

安全规章制度应采用固定形式发布,如通过红头文件形式或在企业内部办公网络发布等,发
布范围应覆盖制度相关的部门和个人。

应针对不同岗位,发放相应的规章制度,还可印制员工安全生产手册,内容包括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个人安全绩效考评等。

安全规章制度发布后,企业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学习和培训,还应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A4.3 实施指南
安全摄作规程是指在生产活动中,为消除能导致人身伤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以及恶劣环境的因素两制定的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的统一规定。

对于生产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风险要采取控制措施加以控制的,就要制定操作规程加以控制,确保与这些需要采取控制措的风险关联的运行与活动处于受控状态。

企业应根据各个岗位的生产特点,在进行危险源辨识与评估(考评内容9.1条款),针对地提出控制措施的基础上,编制岗位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避免事故的发生。

操作规程应与危险源风险相匹配,另外还要关注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案(事故情况下的的操作规程)。

不宜由咨询人员越俎代庖编制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应根据岗位需要制定应完善、适用,可参照设备制造厂的说明书,按照规章制度的制定流程和要求,依据国家和行业地方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操作规程应发放到相关岗位人员,并进行培训和考核,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的检查、评估、评估,了解执行中的备种信息,包括需要肯定和需要改进的方面,及时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和管理缺陷等,确保持续改进。

企业对以上文件的的检查和评估可采用审核、会议、或文件记录、对设施的检查、巡视、面谈、对项目或工作的评审、常规抽样分析、实验结果或直接观察等方式进行。

评估告应包括:①适宜性和充分性,是否考虑了活动和相关危险源:②执行情况是否落实到现场和班组;③是否存在违法现象和违规行为:⑨对不符合提出的整改要求。

企业可以自行进行检查评估,也可以委托专业咨询中介机构或专家进行。

水泥生产企业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修订,是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应确保修订的及时性,一般在以下情况迸行修订:
a)执行前款检查和评估结果时,及时修订需整改的内容;
b)日常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
c)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后;
d)收集本企业和相关企业的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借鉴相关事故教训:
e)企业在安全生产绩效评定后;
f)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最新要求时;
g国际、圈内有先进的安垒管理理论和方法时。

规章制度属于管理标准范畴,操作梗授属于技术标准范畴,应制定繁订计划.确保修订能考虑到必要的修订输入,确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适用有效。

安全生产管理文件使用及档案管理的失控将会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重大影响,必须建立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种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

文件和档案控制在一下几点方面明确职责,规范流程以保证效力:
1)文件的编制、评审和发布
文件发布前由相应授权人员评审其适用性,并按文件控制要求发布现行有效文件清单,文件做好标示,发放到相关人员,做好发放记录。

2)文件的使用和管理
发布的文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随意翻印、复制,应存放在固定、明显并易于查阅的位置,确保对安
全文件生成管理有效运行起作用的都是现行有效地版本。

3)文件的评审与修订
文件应定期地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授权人员确认其适用性。

4)失效文件的处理和保存
对于失效或作废文件应及时从所有发放或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为保留资料的需要而保存的已失效的文件和资料,则予以适当标识,并妥善放置。

5)记录和档案管理
企业应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时所产生的一些记录、台帐、档案和资料等明确标标示,制定其贮存、保护、检索、保存周期、保存形式和处置所需的管理要求。

文件和档案可以是多种媒体形式,可以是书面文字的,也可以是电子信息软件。

所有文件均须字迹清楚、文字简练、不含有多义性。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应注明日期(包括修订日期),标示明确,妥善并有专人保管,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留存。

对考评内容要求的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设置档案库房的,档案库房要按照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污染等库房安全管理要求,配备防盗门窗、灭火器材、温度湿度调控设施、遮光窗帘、防虫药品等档案安全保管设施和用品。

应关注电子媒体文件和档案的管理,确认是否有规定,能否及时修改等。

5.教育培训
A5.1 实施指南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全员的参与才能做好,且其成绩绩效关系到单位内部的每个员工,所以单位要进行全面职业健康安全培训,以使全体员工具备安全意识和完成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任务的能力。

开展安全生产培训,首先要确定培训需求,培训需求要考虑不同层次。

确定单位内部的培训的需求,可从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上的员工两个方面考虑。

对于管理人员要从其所在管理岗位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以及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来确定培训需求;对于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要从其所必须掌握的安全技术、技能确定培训需求,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进行资格考核。

制定培训计划应考虑《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规对培训工作提出的要求。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培训效果的评估可从短期知识的掌握和长期技能的提升两方面考虑,(1)、短期方面,应从学员中获得有关培训方式、获得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反馈信息;
(2)、长期方面,应对学员的工作业绩和生产违章情况改进作出评价。

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

只有把培训管理与现场安全管理同等看待,才能发挥其效果。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水泥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和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调时阊不得少于12学时。

培训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要求。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调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A5.3.1企业应按《生产经菅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对岗位操作人员培训,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a)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b)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c)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d)有关事故案例等;
车间(工段、区、队)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a)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b)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c)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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