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市政道路下穿隧道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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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批准:
黑龙江中铁监理公司牡丹江市太平路下穿牡丹江站工程JL-II标
2020年1月2日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监理实施细则
前言
为适应国内建筑市场形式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牡丹江市太平路下穿牡丹江站工程JL-II标段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行为,加强监理站对现场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质量的监控力度,严格进行过程控制,精细管理,实现建设一流铁路建设工程总体目标,黑龙江中铁监理公司牡丹江市太平路下穿牡丹江站工程监理部,在监理规划基础上组织编制了牡丹江市太平路下穿牡丹江站工程,JL-II标段《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监理人的工程质量监管职责,特制定本细则。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 (1)
第一节综合依据 (1)
第二节主要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 (1)
第二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特点及技术、质量标准 (2)
第一节工程概况 (2)
第二节主要技术质量标准 (5)
第三节主要工程数量 (8)
第三章监理工作范围 (9)
第四章监理工作流程 (13)
一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图 (13)
二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图 (14)
三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流程图 (15)
四隐蔽工程检查签证监理程序 (16)
五工序检查验收程序 (17)
六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 (18)
七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 (19)
八质量缺陷处理监理程序 (20)
九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21)
十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记录 (22)
第五章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手段 (23)
第一节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23)
第二节质量控制目标 (23)
第三节监理工作监控手段 (23)
一施工准备阶段 (23)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 (23)
第六章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43)
一、组织措施 (43)
二、技术措施 (44)
三、监理工作质量过程控制 (46)
四、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方法 (47)
五、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手段 (48)
第七章旁站程序序和具体部位 (50)
第一节旁站监理程序 (50)
第二节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51)
第三节旁站具体部位 (52)
第一章编制依据
第一节综合依据
1.牡丹江市太平路下穿牡丹江站工程JL-II标段监理规划。
2.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编制指南》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指南》的通知(建建〔2020〕389号)
3.《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20)
4.本工程的《委托监理合同》、《投标文件》、《施工合同》
5.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6.已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
第二节主要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
1.《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20)
2.《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20)
3.《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Z210-2020)
4.《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B10424-2020)
5. 《铁路工程基桩无损检测规程》(TB10218-99)
6. 《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10425-94)
7.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2020)
8.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l499-98)
9.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l07-96)
1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20)
11. 9、《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2020)
12.《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E60—2020)
13.《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20)
1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F10—2020)
1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041—2020)
16.《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20)
17.《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20
18.《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4-97
19.《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技术规范》JTG D81-2020
2020公路混凝土与墙体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1.《公路桥涵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第二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特点及技术、质量标准
第一节工程概况
本道路工程起点位于太平路与景福街交叉口,终点位于太平路与圣林街交叉口,全长1280m。
道路由南向北,从太平路与景福街交叉口开始向下,穿过日照街后左右分离,对应设置S型曲线,依次下穿光华街、站房两侧的铁路、东海林街后两侧经S型曲线合并至太平路规划线位,下穿东新荣街后终点止于圣林街。
1、设计标准
(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
(2)设计速度:40km/h
(3)道路交通量饱和设计年限:2020(4)地道主体结构使用年限:100年
2、通道工程
通道工程起点位于太平路与日照街交叉口处,工程终点位于太平路与东新荣街交叉口处,通道全长806.07m,里程范围:K0+175.28m—K0+981.35m。
3、本标段框构桥结构形式为:
(1)ZK0+455m—ZK0+479.309m和YK0+455m—YK0+479.309m:现浇等截面0.7+9.95+0.7,净高7.4。
(2)ZK0+479.309m—ZK0+514.309m和YK0+479.309m—YK0+514.309m:现浇渐变0.7+(9~9.95)+0.7,净高7.4m。
(3)ZK0+514.309m—ZK0+659.2020和YK0+514.309m—YK0+659.2020:现浇等截面0.9+9+0.9,净高7.2m。
(4)ZK0+659.2020—ZK0+694.029m和YK0+659.2020—YK0+694.029m:现浇渐变0.9+(9.00~9.95)+0.9,净高7.2m。
(5)ZK0+694.029m—ZK0+729.2020和YK0+694.029m—YK0+729.2020:现浇渐变0.7+9.95+0.7,净高7.4—6.0m。
(6)ZK0+729.2020—ZK0+766.168m和YK0+729.2020—YK0+766.168m:现浇等截面0.7+9.95+0.7,净高6.0m。
3、道路工程结构形式
(1)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4cm
(2)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8cm
(3)应力吸收层:1cm
(4)钢筋混凝土:24cm
(5)素混凝土调平层:hcm
结构总厚度为(37+h)cm。
4、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新建牡丹江市太平路下穿牡丹江站工程JL-II标段:ZK0+372.349m—
ZK0+766.168m和YK0+372.349m—YK0+766.168m,项目全长约787.638m,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下穿通道工程、被交路及暗区改造工程的钻孔灌注桩、高压旋喷桩、冠梁、底板;以及框构桥涵整体结构预制段、现浇段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内容。
(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5、工程建设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402日历天(节假日、雨天等均已包括在内)。
6、工程质量要求:
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及验收评定标准施工。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7、专业工程特点
本标段工程特点:钻孔防护桩钢筋混凝土采用水下灌注法施工;铁路线下部分采用在工作坑内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构桥顶进法施工,顶进段分左右两幅,各幅框构长度115米,每幅3节,分别从南北两侧对顶;铁路线路以外的钢筋混凝土框构桥部分采用现浇法施工,现浇段框构长度2020。
框构顶进、基坑防护和基坑降水,是整个工程的重点、难点。
由于工期紧,工程采取分步、分段同时进行施工。
先施工顶进部分,后施工现浇部分及附属工程。
(二)工程计划安排
1、施工测量,征地拆迁、场地清理及铁路安全协议签订等准备工作;
2、施工现场光、电缆及其它铁路、地方设备挖探、改迁。
3、预制位、现浇位基坑防护桩施工(包括后背桩),重型井点降水施工,与线路架设D型梁及站台过渡同步施工。
4、基坑降水,基坑开挖出土,基坑安装支护体系。
5、预置位滑板施工,拆除第二道支撑体系,预制框构同步施工。
6、线下路基注浆加固与第五步同步进行。
7、框构顶进施工,处理框构沉降缝。
8、原位现浇框构施工,与拆除D型梁、恢复线路、恢复站台等同步施工。
9、框构两侧回填混凝土,基坑回填,拆除基坑支撑体系等。
10、附属工程施工。
(三)、工期总体安排
1、工期要求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402日历天,业主要求2020年10月末开通,具体开工日期由招投标文件下达合同签订后计算。
2、工期安排计划
本标段要求工期为402日历天。
根据工程实际施工内容、施工数量以及现场施工环境,按业主的要求,拟定372日历天内本工程全部完工,具体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第二节主要技术质量标准
1、设计标准
(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
(2)设计速度:40km/h;
(3)道路交通量饱和设计年限:2020
(4)下穿通道防火设计分类:三类;
(5)下穿通道主体结构使用年限:100年;
(6)沥青混凝土结构使用年限:15年;
(7)横断面布置:主路路基段18.7m,地面辅道8m,人行道3-4m;地下通道宽度2孔9m;
(8)建筑界限高度:4.5m(车行道);
(9)道路纵坡:不大于3.5%;
(10)排水工程:地下道路敞开段暴雨重现期P=30年;一般路段暴雨重现期P=2年;
(11)设计荷载:
铁路:中-活载;
道路:城-A级;
(12)结构安全等级:一级;
(13)下穿通道结构防水等级:一级。
(14)下穿结构出入口、通风井的耐火等级:一级;
(15)结构按设防烈度Ⅻ度进行抗震验算。
2、采用的施工规范、规程和工程验收标准
(1)《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20);
(2)《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J F2020015);
(3)《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20);
(4)《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 /T F30-2020);
(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20);
(6)《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20);
(7)《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20);
(8)《铁路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20);
(9)其他现行相关的施工规范、规程及工程验收标准。
3、通道工程
通道工程起点位于太平路与日照街交叉口处,工程终点位于太平路与东新荣街交叉口处,通道全长806.07m,里程范围:K0+175.28m—K0+981.35m。
4、本标段框构桥结构形式为:
(7)ZK0+455m—ZK0+479.309m和YK0+455m—YK0+479.309m:现浇等截面0.7+9.95+0.7,净高7.4。
(8)ZK0+479.309m—ZK0+514.309m和YK0+479.309m—YK0+514.309m:现浇渐变0.7+(9~9.95)+0.7,净高7.4m。
(9)ZK0+514.309m—ZK0+659.2020和YK0+514.309m—YK0+659.2020:现浇等截面0.9+9+0.9,净高7.2m。
(10)ZK0+659.2020—ZK0+694.029m和YK0+659.2020—YK0+694.029m:现浇渐变0.9+(9.00~9.95)+0.9,净高7.2m。
(11)ZK0+694.029m—ZK0+729.2020和YK0+694.029m—YK0+729.2020:现浇渐变0.7+9.95+0.7,净高7.4—6.0m。
(12)ZK0+729.2020—ZK0+766.168m和YK0+729.2020—YK0+766.168m:现浇等截面0.7+9.95+0.7,净高6.0m。
3、道路工程结构形式
(1)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4cm
(2)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8cm
(3)应力吸收层:1cm
(4)钢筋混凝土:24cm
(5)素混凝土调平层:hcm
结构总厚度为(37+h)cm。
第三节主要工程数量
一、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施工测量,征地拆迁、场地清理及铁路安全协议签订等准备工作;
2、施工现场光、电缆及其它铁路、地方设备挖探、改迁。
3、预制位、现浇位基坑防护桩施工(包括后背桩),重型井点降水施工,与线路架设D型梁及站台过渡同步施工。
4、基坑降水,基坑开挖出土,基坑安装支护体系。
5、预置位滑板施工,拆除第二道支撑体系,预制框构同步施工。
6、线下路基注浆加固与第五步同步进行。
7、框构顶进施工,处理框构沉降缝。
8、原位现浇框构施工,与拆除D型梁、恢复线路、恢复站台等同步施工。
9、框构两侧回填混凝土,基坑回填,拆除基坑支撑体系等。
10、附属工程施工。
二、主要工程数量
1、钻孔桩:φ1000钻孔灌注桩826根;C30砼13464.76m³
高压旋喷桩:φ900高压旋喷桩405根/7109.5m
Φ60高压旋喷桩1864根/27960m
2、后背桩:C25砼1587.84m³
冠梁:C25砼102.4m³C30砼2429.06m³
钢支撑:897919.52kg
3、滑板:C25砼1616.6m³
分配梁:C25砼297.6m³C2020砼30m³
支墩:C25砼1937.25m³C15砼:2733.75m³
4、轨束梁安装:65组
5、24mD型便梁:52组
6、框构桥涵混凝土整体结构:787.638延米。
第三章监理工作范围
1. 监理工作范围
1. 熟悉合同文件和设计文件,会同施工单位在涵洞开工前,对设计的涵位、孔径、涵长以及出入口沟底高程等,结合现场实际地形、地质情况,与设计文件进行核实,在认真学习合同文件、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管理办法及图纸会审的基础上,由监理站(或指定的责任人)负责组织监理人员以分项工程为单位实施监理间的工作交底,认真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和监理工作交底记录,并编报监理实施细则及计划;
2.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工地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安全、环保的保证体系,通过检查以保证质量、安全、环保体系的切实可行,工程实施过程中督促承包人落实质量、安全、环保保证体系;
3 .按照建设单位(业主)的规定和要求召开常规工地例会、监理会议、监理例会,认真做好会议纪要,按时下发会议纪要;
4 .在工程方案、进度计划、永久性工程材料、基准点复核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符合规定、齐备的前提下,经建设单位批(业主)准后下达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5.检查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试验设备、人员资质和工作能力;
6 .建立监理现场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相关规范及建设单位(业主)规定的项目与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7 .审批施工单位拟用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履行发业主《物资设备管理办法》规定的质量管理职责,与施工单位共同对现场设备进行验收并作出验收结论,禁止施工单位越权跨类采购的物资设备和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
8.审核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分项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和数量;
9 .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控制并检验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参与有关设备的监造工作;
10 .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通过对工程组织、技术方案的审批,以及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1. 及时进行质量验收。
按相关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频率,依工序对工程质量进行实测实量验收,验收后应认真填写工序质量验收单及相关记录;
12. 加强开展工程监理的预控工作,通过对承包人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方案的审查,以及文件发放、会议交流、现场指导和重点监控的手段,减少避免不合格品及质量、安全事故的出现,对重点部位、隐蔽工程及业主明确的必须旁站监理的工作项目实施全过程旁站,做好旁站记录;
13. 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质量事故与质量缺陷,要及时填写质量事故(缺陷)报告单并报业主,出现重大
质量事故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参与其处理;
14. 适时发布监理指令。
根据合同文件和发包人授权,对于施工单位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要及时签发监理指令警告、报告、制止和处理,并按照规范全力协助建设单位对于严重违约的承包人进行退场清算工作;
15. 在承包人质量、安全、环保保证体系失效,使质量失控、监理程序不能落实等违约行为出现时,经请示发包人后发布停工令。
需督促承包人及时整改,对其整改报告和复工申请审查,并报请发包人后,发布复工令;
16 .受理承包人、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意向,驳回不能成立的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处理符合要求的变更申请,编制变更令报发包人书面审批通过后发布;
17.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参与协调事端,并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18. 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要求和期限,编制监理的周报、月报、支付月报或其他报表,经审核汇总后报发包人;
19.其它发包人要求监理配合、协调的工作;
2020认真做好各项工序的旁站监理工作并如实做好旁站记录。
、
2.监理工作重点
工程重点、难点:既有线下框构桥涵顶进施工;线路加固、基坑防护施工;工程难点:基坑降水、框构桥涵结构防水。
1 .审核施工承包人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汇总各专业审核意见,及时编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监理细则,以指导现场的具体监理工作;
2.对施工中的重点、难点及疑点问题,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及工艺、关键工程的具体措施及工期安排是否合理、科学;同时提供指导性书面意见,协助发包人制定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的对策;
3. 在涵洞基础施工前,要准确复核基坑中心线、方向、高程。
4. 检查基坑尺寸是否满足基础轮廓、边坡稳定、基坑排水和施工操作的需要。
2.2.5 在施工全过程中,从施工工序方法、操作技术到劳动力安排、设备配备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砼施工一次成品、一次成型、一次成优。
5. 检查现场混凝土施工脚手架及支撑,脚手架搭设必须牢固,模板要做到横平竖直,杜绝跑模现象发生;捣固必须设专人进行作业,严格分层厚度、布点振捣,防止出现蜂窝、麻面。
6. 监督控制拆模强度,砼强度未达到要求,不得提前拆模。
7.加强夜间对施工的监督,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提供充足的光源,同时夜间施工必须对工序的质量、安全加强控制,避免麻痹大意,减少施工隐患。
8.认真贯彻和执行总监负责制和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各项监理职责,落实各项监理制度。
3.监理工作里程范围:
新建牡丹江市太平路下穿牡丹江站工程JL-II标段:ZK0+372.349m—ZK0+766.168m和YK0+372.349m—YK0+766.168m,项目全长约787.638m,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下穿通道工程、被交路及暗区改造工程的钻孔灌注桩、高压旋喷桩、冠梁、底板;以及框构桥涵整体结构预制段、现浇段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内容。
(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第四章监理工作流程
一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图
二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图
5.2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图
三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流程图
四隐蔽工程检查签证监理程序
五工序检查验收程序
六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
七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
八质量缺陷处理监理程序
九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十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记录
第五章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手段
第一节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拌和过程控制;耐久性、强度、弹性模量;混凝土的养护。
钢筋混凝土:钢筋的材质;规格型号、数量;制作尺寸及大样;保护层厚度。
铁路段框构主体顶进施工:顶力计算、顶进准备、顶进出土、顶进测量顶进纠偏;千斤顶、压力表、油泵的校验及配套使用
第二节质量控制目标
本标段通道、框构桥涵工程建设质量目标是: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地道主体混凝土结构使用年限:100年,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文件做到真实、可靠,规范、齐全,实现一次交接合格。
第三节监理工作监控手段
一施工准备阶段
审查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单位的原材料、配合比、试验设备和仪器;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时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
1 混凝土工程
1.1 混凝土原材料的基本要求:
1.1.1水泥应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混合材宜为矿渣或粉煤灰。
处于严重化学侵蚀环境时(硫酸盐侵蚀环境作用等级为H3或H4)应选用C3A含量不大于5%的硅酸盐水泥。
水泥的品质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20)规定。
1.1. 2粉煤灰应选用品质稳定的产品。
强度等级不大于C50的钢筋混凝土宜选用国标Ι级或Ⅱ级粉煤灰,但应控制粉煤灰的烧失量不大于5.0%,细度不大于2020强度等级不小于C50的预应力混凝土宜选用国标Ι级粉煤灰,但应控制粉煤灰的烧失量不大于3.0%。
粉煤灰的品质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20)规定。
1.1.3矿渣粉应采用水淬矿渣的粉磨产品。
矿渣粉的品质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20)规定。
1.1.4外加剂宜各级选用聚羧酸系产品。
混凝土中不得掺加防腐剂、抗裂剂等无标准不规范的产品。
掺入混凝土中的外加剂品质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20)规定。
1.1.5拌和用水可直接采用饮用水。
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的品质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20)规定。
1.1.6粗骨料宜选用至少二级配碎石,掺配比例应通过试验确定。
粗骨料的品质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20)规定。
1.1.7细骨料应选用处于级配区的中粗河砂(用于预制梁时,砂的细度模数要求的
2.6~
3.0)。
细骨料的品质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20)规定。
1.2 高性能混凝土施工工艺基本要求
1.2.1施工前准备
①针对设计、施工工艺环境条件特点等因素,制定严密的高性能混凝土的施工组织设计,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健全的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明确施工质量检验方法。
②对设计文件进行复核,保证施工中采用的相关标准和技术指标正确无误。
③对参建人员的资格、施工设备的完好性、原材料的配合比的适用性、工艺方法的可行性、试验检验手段的科学性等进行复查,保证混凝土工程顺利施工。
④混凝土用原材料产地、质量、规定等应与批复配合比原材料一致。
应特别注重原材料的质量稳定,选料时应充分考虑供货厂家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生产能力是否满足现场需要,并保持适度储备。
⑤计量设备检查。
对生产系统的各计量仪器设备进行计量监督的测试,确定合理的计量参数和计量精度,制定试验以及施工工艺中各种测试数据准确性的计量措施。
⑥冠梁、框构涵主体结构等重要混凝土结构施工前应进行混凝土试浇筑和试养护,以便对混凝土配合比、施工工艺、施工机具以及养护工艺的适应性进行检验。
2搅拌站设置和工艺
2.1骨料存放场设施
2.1.1砂、石应有固定的储存地点并悬挂标识牌,标识牌至少应标明骨料产地、名称、规格、进场日期、代表数量和检验状态等。
2.1.2砂、石应有明确的堆放界限,砂、石或不同级配碎石间有可能产生混杂时应以砖墙或混凝土墙等进行分隔。
2.1.3砂、石堆场应设置规范的厂棚,以达到必要的防晒、防雨和防尘等目的。
2.1.4砂、石堆场地面应以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不小于2%的排水坡度,每种骨料堆场均应设置排水沟。
2.1.5二级配的碎石应分场堆放并加以标识。
3搅拌站系统设施
3.1水泥、粉煤灰、矿渣粉应采用散料仓分别储存。
水泥在储存中应采取措施降低温度或防止水泥升温,如在厂家加长储存时间或在现场增加储存仓罐数量延长存放时间进行降温。
3.2储存水泥、粉煤灰、矿渣粉、外加剂的容器应悬挂标识牌,标识牌至少应标明材料产地、名称、规格、进场日期、代表数量和检验状态等。
3.3储存液体外加剂的容器应避免外加剂污染和蒸发,寒冷地区在冬节应有护冻措施。
3.4骨料堆场与搅拌楼之间、搅拌楼周边地面均应以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
3.5搅拌机房应防风、防雨。
3.6每个搅拌楼至少应配备三个骨料仓(一个砂仓和二个碎石仓)。
3.7搅拌站应采用重量法配料,各料仓材料的重量均应采用电子枰计量系统分别计量,液体外加剂和拌合用水也可有用流量计计量。
4 骨料的质量控制
4.1为保证骨料的品质和匀质性,料场(供应商的骨料制备或施工单位的内料加工系统所在地)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骨料筛分系统的清洗设备,其生产能力应满足施工要求。
4.2一般情况下,细骨料应采用天然河砂,天然开采的河砂不在级配区时,应通过适量掺配、筛除多余部分粒径等措施进行调整。
当河砂料源确定紧张,经监理和业主同意也可采用工艺较为先进的设备如摆式圆锥压石机、棒磨机等生产的人工砂。
4.3一般情况下,粗骨料应采用大尺寸的岩石破碎生产。
为减少粗骨料的针片状颗粒,宜采用带曲面压板的圆锥式压石机或回转压石机生产。
4.4天然开采的砂、石料必须经过水力冲洗,人工砂应在破碎前进行冲洗。
4.5成品砂堆放时,宜采用抓斗起重机堆料,不宜采用推土机沿料堆斜坡向上推送堆放。
料堆不宜过高过陡,料堆的坡度宜略小于砂的休止角,防止粗颗粒聚集到坡脚底部。
4.6一般情况下,新堆湿料砂应进行渗排控水,渗排时间不宜小于24h。
4.7骨料进仓时应对准料仓出品垂直进料,以防止粗颗粒在料仓内局部堆积。
5设备及工艺控制
5.1搅拌站应根据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搅拌系统,应选择卧轴式、行星式或逆流式强制搅拌机。
并应适当准备应急的完好搅拌设备,以便应对随时出现的问题。
5.2搅拌站的电子秤计量系统,应在使用前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检。